杨江华买了个“99999”的靓号,转手又卖了出去,挣了点钱,就当他正高兴的时候,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子规之前在一家公司当经理,为了工作需要公司统一为大家办理了一些号码,让大家使用,因为王子规工作能力突出,公司特意给他办了一个“99999”的电话号码。
当时为了大家使用方便,号码都登记在员工名下。
工作了两年,王子规就离职了,离职的时候,王子规没有将号码还给公司,公司也没有提号码的事。
辞职以后,很多人都给王子规打电话问公司里的事,他觉得烦,不想被打扰,决定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卖掉。
最后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杨江华,杨江华很有头脑,转手又将号码以30万的价格卖了。
就当杨江华高兴时,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一看原告是一个贸易公司,被告有他还有王子规和现在的号码所有人小贾。
杨江华就赶紧联系了王子规,问了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公司最近在清点资产时,发现这个号码在王子规离职的时候并没有还给公司,
于是公司联系王子规,但王子规将号码卖了,公司想把号码收回来,于是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号码,并赔偿损失。
那法院会支持公司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公司认为,这个号码是为员工出于工作的需要,办理供他们使用的,不是给他们的,现在员工离职了,就应当把号码还回来,王子规没有返还存在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子规认为,这个号码虽然是公司办的,但他认为是赠与他的,而且已经登记在他的名下了,就应该是他的了。既然是他的,他就有权处分。
杨江华认为,他是从王子规手里购买的,根本不知道这号码的其他事情,所以和他无关。至于自己又卖出去,是自己的自由。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调查,王子规在职期间,其与公司之间并未对号码归属问题进行约定。
虽然这号码是公司为员工王子规购买,并供他使用的,但已经登记在王子规名下,所以,王子规有权处分。
既然王子规有权处分,那么杨江华的购买行为是合法的,其又将号码卖出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这个号码虽然登记在王子规名下,但实质是公司为了员工工作方便才办理的,所以,王子规仅享有这号码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
也就是,即使王子规有权利出卖,也应当将其获得的15万元返还给公司。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王子规将该号码出卖款15万元返还给公司。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有的人说,这号码其实就是公司给王子规了,他卖了又有什么问题。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