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二年孙嘉淦考取进士,入仕后在康熙朝为官九年,先为翰林院庶吉士,后考任翰林院检讨,顺天乡试同考官,期间他顾全大局,务实敬业,敢于负责。
康熙六十一年,雍正继位,下令让孙嘉淦监制雍正新币,他仔细研究币制,深入调查实情,发现旧币铜铅比例各半,利于奸商易物谋利,不利百姓民间流通。
因此,便上书建议调整新币铜铅比例,并让户部尚书转呈雍正。眼看着雍正要看新币样式,户部尚书仍未将此折呈报皇上,为此,孙嘉淦气得够呛便找户部尚书辩论随后更是打了户部尚书。
此事被雍正知情后,传俩人去乾清宫责问缘由,孙嘉淦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新币的铜铅比例,应由过去的五五之比,调整为四六之比。这样既利于百姓民间流通,又可限制商人易物谋利。
雍正听了觉得有理,却遭到在场王公大臣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孙嘉淦胆大妄为,不但违反祖制,而且罔议朝廷大事,应该受到严惩。雍正也担心违反祖传币制,会被别人借题发挥。因此,便以罔议朝廷大事为由,免了孙嘉淦之职。
不久孙嘉淦被重新提拔重用。雍正登基继位后,面临诸子夺嫡、朋党相争、国库空虚、官员腐败、战事不断等情况。为巩固其执政地位,雍正采取了打击异己、追缴欠银、惩治贪腐、推行地丁入火耗、捐官充实国库、强化西陲战事等举措。
同时,广泛征求朝臣治国理政建议,以减少负面影响,提高治国理政能力。当时群臣明知新政有些不妥,可谁都不敢罔议新政,更不敢提任何反对之见。
孙嘉淦却认为纠正皇上不足,是忠君报国之举。因此,便大胆直谏“亲骨肉、罢西兵、停捐纳”。提醒雍正要善待弟兄,立德树威;剿抚并重,摆脱西陲战事,减轻国家和百姓负担;停止捐官,延用科举选官,避免捐官形成新的贪腐。
孙嘉淦所谏三事,与雍正新政背道而驰。因此,受到雍正的严厉训斥,险些被雍正免官杀头,后经孙嘉淦之师———大学士朱轼出面圆场,雍正才冷静下来,并认为孙嘉淦敢说真话,切中时弊,具为他人所不敢言。因此,便下旨召见了孙嘉淦,还给他当朝升了职。
雍正九年,孙嘉淦向雍正举荐外任教习人员,果亲王认为举荐不实,雍正便让孙嘉淦重新核实,孙嘉淦认为这些教习他十分熟悉,重新核实会浪费时间。
雍正气恼地将御笔往下一扔,让孙嘉淦写保状担保,孙嘉淦上前拿起御笔准备签保,果亲王便借题发挥,责问孙嘉淦你敢拿御笔?这可是欺君大罪。
孙嘉淦突然醒悟,连忙跪着将御笔双手恭呈御案。为此,孙嘉淦不但被免官,还被果亲王逼着刑部判了斩刑。御批时,雍正考虑孙嘉淦是个直臣廉吏,便给予免职让其去银库效力。
雍正十三年,皇帝突然驾崩,乾隆登基继位,孙嘉淦便由河东盐政调任吏部右侍郎,两月后又被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作为乾隆帝的师傅,看到乾隆每天处于歌舞升平,阿谀奉承之中。
孙嘉淦担心乾隆年轻气盛,会被阿谀奉承所蒙蔽,便对乾隆大胆直谏《三习一弊疏》,提醒乾隆要力戒“耳习于所闻,则喜谀而恶直;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刚;心习于所是,则喜从而恶违。同时,要预防喜小人而厌君子”。乾隆看后非常赞赏,并命满朝文武广为传习,以“戒除三习,永杜一弊”。
操守廉洁,严惩贪腐孙氏祖先作为大户,但一贯对钱财看的很淡。孙嘉淦祖父原为知县,因功将欲被巡抚提拔,而知府想借机敛财,他毅然辞官返乡。
雍正三年,孙嘉淦任安徽学政,到任后,安徽不少名流富商,争相前来拜访,请客送礼。孙嘉淦当众婉言谢绝所有送礼者,并明确表态“不通贿赂,以文取士”,杜绝了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雍正八年,他被皇上典了会试副考官,先后有九人托关系给他家送了三万六千两银票,企图让他疏通关节科考取士,孙嘉淦让在场的就当场退回,不在场的让管家通知所有送礼者,到顺天府大堂集中签押退贿,并当场严肃教训了送礼者。
乾隆元年春节前,各省督抚纷纷派员给京城二品以上之官送“节礼”。孙嘉淦身为都察院左都御史,便在太和殿向乾隆上书直谏《严禁官员送“节礼”疏》,明确提出,下级官员借节日给上级官员送礼,是一种变相的行贿行为,所送节礼都是百姓的负担,必须严令狠刹彻底杜绝。同时,自己和妻子带头退还所送“节礼”,自觉抵制送礼歪风。
得到乾隆的恩准和赞誉,当即下旨此事让都察院和刑部共同察办,如有违反一律严惩不贷。此后的二十几年,清朝再没有发生逢年过节下官给上官送“节礼”歪风。
孙嘉淦一生从翰林院检讨,至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一品大员。为官40年,生活朴素,勤劳节俭,淡泊名利,操守廉洁,不爱钱财,不贪不腐。
他从小在家就勤劳朴实,注重节俭。入仕后,更加注重操守,不爱钱财。他外出巡查,轻骑简从,不打招呼,不要下级陪同,深入实地,现场办差。与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
孙嘉淦一生不畏权贵,铁面无私,惩腐除恶,执法如山。雍正五年,招考八旗文童官,正红旗佐领常鼐倩依仗权势,无辜扣押学子张帖全家人为人质,逼着让张帖做枪手顶替其儿子常克试,参加文童官考试,以图蒙混过关。此事,被孙嘉淦查获后,惩处了顶考的枪手,奏明皇上免了常鼐倩的正红旗佐领一职。
雍正十年,孙嘉淦因事被果亲王挟私报复,被免职在户部银库效力,期间,他不但发现查证了银库常年被盗的秘密,还协助检举查处了户部银库的贪腐官吏。
雍正十二年,河东盐池积弊重生,贪腐严重,他被授河东盐政,负责清除积弊,查处贪腐,整顿盐务。
到任后,他经过深入调查,仔细摸索,抓获盗贼,周密取证,发现了年羹尧的大量罪证。在此情况下,他不畏权贵,铁面无私,查办了王廷赞、高山等一批贪腐官员,整顿了盐务,并使年羹尧得到应有的惩处。
乾隆元年,他任刑部尚书,直隶总河朱藻贪劣误公,被总督李卫参奏,乾隆帝派他和纳亲王前去查处,纳亲王和朱藻是儿女亲家,便想包庇朱藻,孙嘉淦坚持原则,认真办案,最终将朱藻法办。
乾隆六年,孙嘉淦任湖广总督,他深入海关巡查中,发现湖南布政使刘应龙,私收关税,贪污腐化,知法犯法,经过调查取证,最终被孙嘉淦依法惩处。
乾隆十五年,67岁的孙嘉淦被乾隆帝重新启用为工部尚书,他实心任事,严格要求,在核查圆明园工程建设项目中,查出了扎拉芬、傅德、田泗其等几十名贪腐官吏,并协助刑部尚书刘统勋,将田泗其等三十多名贪腐官吏斩立决。
孙嘉淦不但是清官廉吏,更是孝敬父母的典范。他在京城和顺天府任职之时,其母亲和父亲相继病世,父母病重期间,他守在面前,衣不解带,煎汤喂药,精心照料,其父在京病逝,他亲自拉着灵柩回乡,一路上他怕骚扰地方官吏,全部安排在夜间行走,回到老家入土安葬时,他让家人做到“四不”,即不声张、不扰民、不请人、不大办,受到了当地官员和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他在顺天府和直隶任职期间,下乡巡查只带一两个随从,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要迎接陪同,直接到调研巡查地现场办差,并和当地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乾隆六年,孙嘉淦任湖广总督,到任后,轻车简从,深入苗寨巡查,了解苗人疾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巡查中发现,当地住军总兵冶大雄,依仗巡抚作后台,指使千总李万春等人,私收苛捐杂税,贪赃枉法,胡作非为。
不仅如此,其手下把总李帮富,不但强抢苗人媳妇占为己有,还经常骚扰勒索苗人家庭,搜刮钱财,祸害百姓。
孙嘉淦当场核实了这些事实,依法罢免了冶大雄的总兵,并清剿没收了他贪赃枉法所得的六千八百两银子,待呈报皇上后给其定罪。
千总李万春与匪首冶大雄同流合污,由千总降为把总。把总李帮富,强抢民妇,搜刮钱财,祸害百姓,罪大恶极,应判绞刑,交由苗民自行处置。
一次,孙嘉淦到武昌海关巡查,经过了解详查,发现布政使吴应龙擅自派员私收关税,中饱私囊,贪赃枉法,私吞税银五千两,对此,孙嘉淦恨之入骨,依法对吴应龙给予了革职查办,解押进京,交部议处,其他涉案人员一律革去差事,仗责三十大板,赶出海关。
改革国学,振兴教育孙嘉淦为官40年,从事教育、教学等项事宜时间较长,经验丰富,政绩明显。先后担任过翰林院检讨、顺天乡试同考官、江西乡试同考官、国子监司业、甲辰科会试同考官、安徽学政、顺天学政、直隶学政、国子监祭酒、江南乡试正考官、顺天乡试正考官,还先后入值南书房、上书房给皇子和皇上讲书,还担任过全国会试正考官和翰林院掌院学士。在每一个岗位,他都能够提出改革的思路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国子监任职期间,根据国子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向雍正上书《振兴国学诸项事宜管见》,从简其人、久其任、专其责、定其居、丰其养、立其教、行其荐、明黜陟等八方面,提出了整顿国学教育的建议,同时,还针对国子监存在的教舍严重不足、管理制度缺失、课程设置不科学、经费人才缺乏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得到雍正帝的充分肯定并准奏推行。
任安徽学政期间,向雍正帝上书《太学规条疏》,从太学生员规制和质量、国学科目设置及教学目的、太学教职员的分配与录取等三方面,提出了国学教育改革的建议。
特别是他通过深入调查,针对当地教学中存在的“重辞赋,轻经学”等问题,向雍正帝上书提出“各明一经,各治一事”的教学改革建议,被雍正恩准试行推广。
他还编印了《近思录辑要》,免费供士子们研学,收到很好实效。他提出的“人才出于学校,科目多为文艺,无稗于用,齐家治国平天下应以经术为主”等建议,打破了国学教育自承明制以来的陈规陋习,使国学教育首次得到较大改进,使当时的选官制度,趋向知识化和专业化。
昭雪刑狱,完善律例雍正七年,孙嘉淦弟兄们回老家兴县为父守制。同年七月,兴县遭受了百年不遇的雹灾袭击,知县金应杰为救百姓于水火,在多次上书求告,请求皇上减免全县丁粮赋税未果。
知州、知府九月纳半文书催办的情况下,毅然决定张贴文书,通告全县减免当年全部丁粮。因其私免丁粮,被山西巡抚判斩立决。
孙嘉淦为救金知县,从百里之外赶赴刑场救人,赶到时,金知县已人头落地,他当场打骂监斩官,而后,又向皇上据理力争为金知县鸣冤,最终给金知县争得了好官的名声。
乾隆二年,河南郑州郭家庄发生因盗成奸案,有九名疑犯被判死刑,疑犯家人不断上诉,孙嘉淦受皇命负责复查案情,经过深入细致地明察暗访,多次进行实地调查,前后多次大堂听审,终于查清了案件的真伪,救下了这九人的无辜性命,使这一冤案得到昭雪。
乾隆三年,孙嘉淦任直隶总督,直隶晋州发生纪怀让砍死族弟纪五月案,纪怀让已经被判死刑,其父觉得冤枉,变卖了家里所有资产,连续几年靠乞讨告状。
当时,此案在孙嘉淦到任之前就上报了刑部,现在秋决在急,只要皇上朱笔一批,纪怀让就必死无疑。知府觉得案情确有疑问,便将此案及时上报了总督孙嘉淦,孙嘉淦听了知府对案情的分析,立刻给乾隆上书,说明案情有疑问,请求皇上暂缓对纪怀让案的勾决,乾隆帝同意了孙嘉淦的奏请。
他经过对案情的认真分析,仔细调查和严肃复审,最终查清了案情的真伪,为被告纪怀让伸冤昭雪,惩治了诬告者,还了被告一个清白。
乾隆元年至三年,孙嘉淦任刑部尚书,他务实敬业,仔细熟悉研究大清律例。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他发现有些律例制定的很不合理,于是他就给乾隆帝上了《酌改律例疏》。
其中,列举了部颁律例内的开载二条,其一:强奸未成,或因调戏,本妇羞忿自尽者,俱拟绞监侯。其二:强奸已成,并将奸妇杀死,奸夫逃脱,审明奸情属实,也是拟绞监侯。孙嘉淦认为,强奸未成,其妇含羞而死,特别是只进行了调戏,其妇就羞愧而死,这些比起强奸已成,又杀死奸妇,而后逃逸者来说,实在是前者情轻而罪重,应该判有期监禁,而不应该判绞监侯。
乾隆帝看完他的奏折,觉得孙嘉淦说的有理,就拿起朱笔批道:卿所奏甚是,酌改即可。从此,大清这条律例才得以修改完善。
传播理学,推动满汉文化交融发展孙嘉淦一生为官40年,先后担任过翰林院检讨、顺天府乡试同考官、江西乡试同考官、甲辰科会试同考官、国子监司业、安徽学政、国子监祭酒、南书房先生、顺天学政、直隶学政、江南乡试正考官、顺天乡试正考官、全国会试副主考、殿试阅卷官、全国会试正主考、上书房先生、翰林院掌院学士等职。
任职期间,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传播理学,务实敬业,为传承国学事业和理学思想,推动满汉以及各民族的文化交流融合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任期间,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用先进的汉文化教育皇子,受到雍正帝的好评。同时,他还利用自己从事教育的特点,主动向满蒙等少数民族传播汉文化,使满汉文化实现了互相交融,为满汉各民族的团结发展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