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无论是农村老人,还是城市老人,都参与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因此,只要老人出现一点身体不适,就会去医院检查诊疗。
若是老人得了一场大病,医治无效,死在医院里,那么医院将会理所当然地为死去的老人,开出死亡证明,让死亡顺利办完殡葬程序,是一件必须的事情。
然而,在江苏连云港灌云县,却出现了一桩怪异的蹊跷奇葩事情,确实让人匪夷所思,无法理解。
据媒体近日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的一男子9月2日实名举报,说他的父亲因病医治无效在医院里去世,该医院拒不开死亡证明,无法火化,必须要先去买墓地以后才能给开此证明,他无奈地缴费3800元购买到一块墓地以后,却只拿到收据而拿不到正规发票,无法去医院开出死亡证明,无法进入火葬场火葬。
老人离世后必须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进行火化,情况紧急,该男子而又毫无办法从医院里开出死亡证明,死者火化就成了大问题,怎么办呢?他只好选择实名举报,9月3日当地镇政府接到举报后将快速调查处理此事。
按照常理,老人离世办理丧事的流程是,首先是开具死亡证明,第二步将死亡的老人送到火葬场火化,最后亲属领取老人的骨灰,再进行骨灰盒暂存或安葬,丧事才算处理完毕。
而死者的骨灰存放或买墓地安葬,按规定必须先要提供死亡证明,才能保证骨灰盒寄存处或墓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该男子说他的父亲2024年3月5日在医院因病去世,6日他去该医院开老人的死亡证明时,医院却拒开,告知男子首先要去购买墓地,只有提供了购买墓地的凭证以后,才能开死亡证明,目的是害怕男子将离世老人的骨灰随意乱埋乱葬。
这医院的要求确实太离谱了,医院只管开出死者的死亡证明就足够了,为何要越俎代庖,做自己不该做的事情,医院要求死者家属先购买墓地后才能开死亡证明,这个殡葬程度完全是颠倒着来,让死者家属无从是好,无法办理丧事。
按道理和规定,医院开出死亡证明的时候,家属必须要携带死者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即可,再不需要其它的任何材料,向家属逼着购买墓地,难道墓地是医院的财产不成?墓地必须与医院捆绑销售,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什么道理?老人死都困难了!
按道理说,老人因病离世,医院开出老人死亡的证明,完全是履行医院本身的责任和义务,为什么要必须要求死者家属提供购买墓地的有效证明,是何道理?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院这样做,医院怎么有这种权利呢?医院纯是节外生枝,越俎代庖,“公鸡做了母鸡下蛋的活儿”,这不是乱弹琴吗?
医院这样做是剥夺了死者的合法权益,死者与墓地有何直接关系?难道老人没有墓地就一定不能死吗?
医院这样做是违法行为,一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二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三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医院的做法是有捆绑销售墓地之嫌,存在违法行为,侵犯了死者家属的自主选择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地方抓殡葬改革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依据殡葬程序一步一步地来执行,千万不要顺序颠倒,本末倒置,逆客观事理而行,是绝对错误的,希望这些事情必须回归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不要做违背客观事理的事情,更不要像该医院这样,不作为乱作为,做了不是医院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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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大搞商业[点赞]凡事赚钱的业务都干[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