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锭戳记反映出的钱粮税收(二)——道库与藩库

龚博钱币 2024-06-26 12:00:36

这是一枚公博评级的清代云南牌坊锭,锭面戳记为:周宝铨号汇号纹银,双梁两侧戳记为:公估童佘段看。除此之外还外加了三枚小戳,中央的“库”与边角上的“户”与“安”字戳。锭形整体规整端正,戳记清晰自然,铸纹层次分明,浅淡的包浆之下透露出岁月的流转与年代的沧桑。若论品种,此件银锭极为普通,但“库”、“户”、“安”三个小戳记,却为此品小锭增色不少。

公博鉴评 清代云南牌坊锭

经过查阅相关史料可知,“库”、“户”戳印均与光绪三十年至三十三年(1904-1907)之间云南藩司衙门允许接纳牌坊錠为课银入库有关。当时,凡是藩库(云南布政司)收入的补色银,都要求于锭面中央位置加盖“库”字圆印,凡是道库(储粮道辖属之粮库)收入者,则要求于银锭正面加盖“户”字方印。

公博鉴评 清代云南牌坊锭

由此可以明确推断出,此品牌坊錠应有先进粮库后入藩库之轨迹。换句话说,这件银锭应与钱粮税收有着密切的关联,并且与道库及藩库同时搭上了关系,从而使之附带了浓厚的官方色彩。

之所以说它与钱粮税收有关并具备官方色彩,首先需要来了解一下清代时期的这两个地方性衙署:粮储道和藩司。云南粮储道衙门的原址在今文明街。粮储道道员为正四品官员,俗称“道台”。储粮道是清代监督米粮征收与存储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能为通过籴米与粜米,调节国家粮食供需平衡,因此道库经常进出大笔粮银。

公博鉴评 MS61

云南布政司为从二品官,主管任职省份内各府、厅、州、县的官员和全省的钱粮、税收。凡朝庭向各省征收的地丁钱粮及各项税课都由各省的布政司征收入库,各省大小官员的俸禄、武营兵饷及各项正供都由布政司发放。布政司被称为一省之内的“当家之官”,是地位仅次于巡抚的省级行政长官,俗称“藩司”或“藩台”。本文开篇所展示的这件银锭实物上的“库”“户”两个戳印直接指向了这两个部门,因而显得“官气十足”。

公博鉴评 MS61

既然是属于钱粮税收的银锭,本应该存量不在少数,但为何在我们日常的收藏过程中却发现带有“库”“户”字戳记的牌坊锭并不多见呢?原来,带有“库”字戳的牌坊锭在最初之时的作用仅仅是“补色银〞!何为“补色银”?云南的公估纹银在光绪十年前后,依定制其成色为98%,与藩库可接纳的足色课锭之间存在着2%的差距,各州、府、县征收接纳公估纹银的前提,是通过加征固定的补色银,以供改铸课锭之用,其性质与强征课锭并无两样”。

公博鉴评 MS58

由此推知,带“库”字戳的牌坊锭,应该是当时官府征税过程中加征的作为弥补普通牌坊锭成色不足所欠缺2%的那一少部分!由此可以推测出来,藩库在征税之后会将普通银锭以及作为补色之用的带有“库”字戳记的牌坊锭重新融化、提纯,并统一铸成符合规范要求的足色课银!由此看来,作为“补色银”并带有“库”字戳记的牌坊锭数量占此类银锭比例不会高于2%,若放到整个云南牌坊锭门类中,其占比会更小。所以那些没有被回炉熔铸并能够完好遗存下来的当然就非常有限了!

与此同理,早在光绪三十年之前,储粮道即已开始加收“补色银”,并要求在加征的银锭锭面加盖“户”字方印,与作为课银的牌坊锭分别保管以备后用。所以,带有“户”字戳记的银锭存世量也是极少数的。这样一来,现今遗存下来所能见到的“库”“户”两戳能够同时加盖的牌坊锭则更是少之又少的稀缺般的存在!可以说,它是对清代晚期云南地区的财税制度中钱粮税收方面具有双重认证性质的有力物证。(未完待续)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