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你想多了,除非检察官脑子有毛病,或者喝多了,对你错误的作出了逮捕决定,或者是依据程序对你作出的逮捕决定。
否则,大多数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关于批捕的相关规定,逮捕以后基本证明是你有犯罪事实,你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想构成无罪是很难的,做过的事情如百川东到海,不能再复西归了。你在看守所也改变不了你已经做过行为的性质,改变不了认定的证据,所以无论从理论而言,还是从实际执法出发,构成无罪基本不可能。
但人就要坐以待毙吗?不是的,还是有办法的,那就是审判前的退赃退赔。
钱重要还是freedom重要?当然是自由更重要。
由此看,被逮捕以后,积极的筹措资金,返还受害人取得受害人谅解是能够做到的,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最简单的方法。让你的家人朋友帮助你筹措资金,将你诈骗的财物返还给对方,将你诈骗所获利益上交给国家。
有舍才能得,舍得舍得,所以诈骗是经济犯罪是侵财犯罪,你把钱交了,把经济平衡了,那么你的罪行自然就减轻了。
千万别忘了让被害人给你书写谅解书,写明收到退回的钱数和谅解的意思,不再请求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这个很重要,也就是说案件通过谅解书表明已经没有了受害人。
至于什么时候退赔最为合适,建议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再开展退赔工作,原因是审判权在法院手里。
公安没退检查没退到了法院,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服工作,最终你退赔了损失,都是法官的,社会的和谐也是依靠法官的,所以法官在判决你的刑罚的时候,也会多角度考虑你的问题,最大限度的给你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被逮捕了,还是把诈骗的钱藏的严严实实,一分钱不愿意出,那么只会加重你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