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子女怎么在天津办理入学?

津门有家长 2024-11-11 04:40:34

外省子女怎么在津办理入学?

可以通过随迁子女的身份在天津入学。

随迁子女是指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称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称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以及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按照本市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随迁子女(以下称投靠落户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在天津入学指南

所需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学安排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及时调整配置教育资源,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照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入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相关申请登记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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