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的政法书记被免职!学历被指造假,履历诸多疑点

嗨饭趣事 2024-04-25 07:42:54

晚清的小说家李伯元,写过一部《官场现形记》,入木三分地揭露了官场的丑陋和黑暗。

近日发生在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的“增补承包费”一事,好比是让大家看了一部现实版的“乡霸现形记”。

乡霸一:村副主任

“110来又能咋的?”

“我明天不整200个人过来挡着,我姓你姓,信吗?!老张(种植大户),我跟你打赌,明天不整200个人过来,我这双胜村的主任就白选了!”

“我要让你翻地翻成了,就怪了!”

“我不知道什么法律,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这个说话有些结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的人,是双胜村的副主任华某亮,他拦在种植户的农机前指手画脚,大放厥词。

“敛钱”二字用得非常准确,我不管你什么法律不法律的,也不管你什么合同不合同的,交钱就让开,不交钱,别想种地,管你耽误不耽误农时!

理由是原来的4950亩荒地变成了水浇地,以前荒地承包费只有4元一亩,现在变成水浇地了,土地价值提升,现在每亩每年得交“增补承包费”200元。

不交就不让春耕,一天三班倒,24小时派人盯着,敢翻耕,人就挡在农机前面。

种植户表示要看相关的法律条文,华主任不耐烦地说: “什么法律条文,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种植户不服,不明白自己要交什么钱,合同2034年才到期,2022年已经把30年的土地承包费都缴清了,现在又要交费?

让村委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来,村干部拿不出证据来,只一味地耍横放狠话。

乡霸二:村党支部书记

“我就不起来,今天我就跟你说,我就跟你耗着了,看你咋的。”

头发花白的村书记杨华身先士卒,挡在想要翻地的农机前。

想起了一句老话:荒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

种植户们着急呀,一年之计在于春,谷雨了,种子、化肥都买好了,农机师傅也请来了,该翻地种玉米了,再耽搁下去今年势必减产。

村委给种植户两个方案:一个是接受每亩水浇地每年交“增补承包费”200元,另一个是不交200元,村委收回地另租他人。

种植户当然不答应,每亩地每年交200元,4950亩水浇地,每年的成本就要增加100万啊!

这5000亩地,别看现在是肥沃的水浇地,可是放在20年前,那是5块钱一亩都无人问津的荒沼草甸、盐碱地啊。

连杨华书记自己都承认,当时这片地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一脚一个水坑,水利设施也不好,租给别人也不要。

2004年3月,张文柱同双胜村签了土地承包合同,租下了5600亩地用于奶牛养殖,租期30年,租地的费用于2022年已全部缴清。

5600亩地,最初只有110亩是耕地,其它都是兔子不拉屎的荒地。

种植户在这片不毛之地上机械平整、铺牛粪、打井接电等,付出了难以想象的精力以及大量财力,才将其中4950亩荒地变成了水浇田。

经过18年的改良,土地终于有了回报,2022年,他们种的玉米,亩产量可达一千七八百斤。

没想到,土地开始挣钱了,有人想来分一杯羹,村委每亩要收200元的“新增水浇地钱”,“增补承包费”。

他们没有看到种植户多年的努力和坚持,没有看到每亩地投入的一万多元钱,他们只眼红现在亩产1800斤的收成。

中国三农的记者问杨书记: “现在合同还在有效期,你们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且不让耕种,你觉得这事儿合适吗?”

“我们也可以解除,土地是我们的,我们没有权利停止合同吗?”

“但是我这合同就这样解除了,你不同意,张老板(种植大户张文柱)不同意是他的事。”

记者为老张打抱不平: “那没有道理啊。”

合同还有10年,凭什么村委单方面解除合同,为了改良土地,种植户付出了20年的努力,这才刚刚看到回头钱。

盐碱地变成水浇地,土地增值了,收益应该应该属于种植户,一、是种植户努力经营的结果;二、仍在合同存续期间。

如果土地增值就想着“涨租”,这样搞,以后谁还敢承包土地?

“没道理,那旁的法律我也不懂。”

听记者为老张鸣不平,杨书记依旧语气平和,满脸笑容,没道理就没道理吧,我也不懂法。

华主任说“我不管什么法律”,说的无所谓;杨书记说“法律我也不懂”,说的无关紧要,就说这些不懂法的村干部是是怎么上去的?

是不是以为说了自己“不懂法”,犯了法就可以“罪减一等”?

没有华主任的咄咄逼人,但是在收费200元这件事的态度上,杨书记一样是坚定的,你说你的合同法,我说解除就解除。

什么是契约精神,什么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杨书记不想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乡霸三:镇党委副书记

“别找我,我也不懂法!”

堂堂的镇党委副书记,还是政法委员,在种植户与村委要干仗找他调解时,居然说出“别找我,我也不懂法”这样的话,真是离谱呀!

这和地头上自报家门的纪书记又是另一副嘴脸。

网上资料显示,这个34岁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可不一般。

纪云浩,蒙古族,1990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入伍,2009年转业,2012年7月参加工作。

最初是开鲁县公安局镇郊派出所的一名外勤民警,然后是纪检科员,镇纪委书记,2021年9月,升任为开鲁县建华镇的党委副书记,这一年,纪云浩只有31岁,可以说年轻有为,仕途一片大好!

电脑没开?

纪云浩个人能力应该是可以的,在部队中,纪云浩就因表现突出,曾经被授予“优秀士兵”的称号,并获得两次嘉奖!

2017年,还是民警的纪云浩作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典型,被表扬宣传。

拥有这样一份履历的人,他说他不懂法,很讽刺吧?

因为不懂法,纪书记带着人马,下地阻止春耕,指着种植户鼻尖说: “现在这个地不属于你们,你们这是强占集体资源!你要整地就不行!”

种植户在自己承租的土地上春耕,被纪书记扣上了“强占集体资源”的罪名。

因为不懂法,纪书记僭越法律、推翻承包合同,带着当地派出所警力,直接上地里扣农机,抓人,是否涉嫌暴力执法?

纪书记背着手,大言不惭地说:“咱们说前有车后有辙,先礼后兵。”

因为不懂法,在面对记者的质疑时,纪书记搬出了《民典法》第五百三十三条。

草甸子、盐碱地变成水浇地,双胜村利益受损, 存在“明显不公平”,收取每亩200元“增补承包费”合法合规。

可是我们的纪书记,却无视了一个事实:把不毛之地变成肥沃水浇地的,是种植户努力经营的结果。

他们一家投入了一两百万,两三百万,从年轻力壮干到了满脸褶子,全家20年的心血都在里面。

退一万步说,就算要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应该先与种植户协商,而不是直接通知交钱,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介入。

法学博士何文杰认为:这些田地之所以能从荒芜变为灌溉良田,并非政策或自然条件的突然转变,而是承包者努力经营的成果。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者应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网友质疑纪云浩书记

不懂法的政法委员,镇副书记?

大学学历?什么时候读的大学?学历造假?

两年义务兵不是退伍而是转业?

“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多讽刺!”

“权利一旦落入流氓手里,那便是老百姓的灾难!"

“这些祸害农民的乡霸,必须绳之以法。”

“政法不懂法,高于提灯定损。”

“当两年义务兵就能进公安编制,背后一定有大鱼,好好查一查。”

“入伍两年,是如何转业的,如何当行政干部的?”

“这个纪书记是如何调动公安的?中央一再禁止公安介入民间经济纠纷,是谁违法指挥的这次执法,必需严重群众身边的腐败恶势力!”

“提拔的时候不审查档案吗?”

“最该查的是他爹是谁?老丈人是谁?”

纪书记1990年3月出生,2007年12月入伍,2009年12月转业,时隔两年7个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在镇郊派出所当外勤民警,那么大学学历从何而来?

网友质疑纪云浩学历造假,当地县委表示会一并调查、核实,后续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布情况通报,网友们依旧担心

4月22日, “中国三农发布”报道了内蒙古开鲁县蹊跷的增补承包费”的相关信息后,一时网上舆情汹涌。

4月23日,开鲁县发布情况通报,镇党委副书记纪云浩被免职,党内警告处分。

双胜村的村支书杨华和副主任华泽亮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发布的很快,足见得当地政府对这个事件的重视。

但网友们很多这为这份通报只是为了及时平息舆情,避重就轻,拍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通报发布了,当地政府明令禁止任何人阻止农机下地。

种植户们终于可以放心翻地种玉米了,耽误了不少时间,他们很担心今年收成会受影响。

通报是已经发布了,但后续问题还是很多呀,这200元费用,县里还是要收的,等完成春耕,双方协商不成,还得上法院。

还有,很多网友表示:除了纪书记、杨书记和华主任,还有皮镇长呢?纪书记带去抓人的蜀黍呢?

镇副书记都在地里扣车抓人了,皮镇长还在否认镇上有阻止种植户春耕的事情。

在记者去了解“增补承包费”的时候,皮镇长先是想置身事外,推说阻止春耕是双胜村村民的集体意愿。

当记者给他看了纪副书记在地里耍威风的录像后,皮镇长便搬出了《民法典》,支支吾吾说不明白,临时在那查电脑。

这就是一个在官场中,很会打太极的老狐狸。

还有跟着纪书记上地里扣车抓人的那些蜀黍,不惩罚吗?

“我口头传呼你,听到了吗?我当JC就该抓你!”掐人脖子,强制推进车里。

上面可是一再禁止公an介入民间经济纠纷的。

一部“乡霸现形记”,让人看得气愤之极!

这些乡霸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懂法”。不懂法不可怕,知法犯法才可怕。

不懂法可以学,但是不懂法,还拿着不懂法的幌子随意执法,那就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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