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过了今天你们也不一定能认识我的老梁。
来自上游新闻的报道,曾经因为曝光“鬼秤”成名的博主狂飙兄弟日前发布视频称另一个大博主玩车研习社出售的二手车辆疑为重大事故车。后经第三方鉴定,该车辆非重大事故车,于是有网友质疑其刻意打假。
玩车研习社放出了他们当时进入其工作场所的视频,其中这个狂飙兄弟态度十分傲慢,说“认识我不?今天你就认识了。”
当时这视频给我看笑了,应该说玩车研习社的老板应对的非常丝滑,那么后续两边的争议焦点就集中在涉事车辆是不是重大事故车,玩车研习社这边也找了第三方鉴定,那么事情被认为是反转了。
后续这个狂飙兄弟在直播中道歉,这个道歉的过程颇为滑稽。
老实说要不是我知道这俩人谁跟谁,我以为是对方要跟他道歉了呢,还有人道歉道得这么理直气壮,他女伴说那话也挺好笑的,就好像别人有义务原谅他们一样,可以说是承包我一周的笑点。
当然他好像还涉及一些其他纠纷,但是我也没有深入调查,就不讨论了,这次就说说他为什么会翻车这个问题。
可能很多人认为是态度或者是鉴定的问题,当然这些也是问题,但从媒体专业角度看,他这是错误套用了之前的报道模式导致的。
之前这位博主采用的是很多维权博主常用的“体验曝光”模式,也就是说他先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去消费,通过交易取得证据之后,然后再向对方维权。当然这种报道如果是正规媒体,一般会优先寻求执法部门的帮助,维权博主则多数倾向于先跟对方争吵对线。
但是这次他试图操作的,其实是个纠纷报道,这个纠纷报道其实有个天然缺陷,就是相关消费行为的全貌他通常并非亲身经历,不是他自己去买车然后留证,而是别人买了车再找他帮忙维权,那么这个人向他转述的信息就是二手信息,这些信息是否准确全面就有问题了。
所以一般来说纠纷报道,报道者是要采取中立模式,并且要听双方陈述,最常见的就是1818黄金眼的模式,有一方先向记者陈述,然后另一方再跟记者解释。
这种报道里经常出现先陈述的人最后并不占理的情况,但是1818黄金眼并不会因为这个变化翻车,反而很有节目效果,这就是因为在纠纷报道采取中立听取双方陈述的操作规则保障。如果1818黄金眼的记者也一屁股坐到一边,那翻车几率一样是很高的。
我们做记者的时候都会遇到大量的纠纷报道,但凡有点经验的记者都会明白不是谁找你谁有理,要避免被人当枪使。
而且我也不理解,从他交涉的过程看,看不出他对二手车有什么专业认知,为什么会转到这个赛道,这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他现在这么操作说明他根本不懂舆论监督操作流程,这个问题我以前就说过,不要以为媒体这行就很好干,没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不建议操作舆论监督,尤其是纠纷,否则自己会有法律风险的。
目前从他这个操作过程看,可以说法律风险和谬误是非常多的。
首先他强行进入对方办公场所拍摄,我不知道是谁跟他说的还是他自己理解,认为只要不进别人家就没事,这个完全是误解,就算是公共场所你这样拍摄别人对方也可以拒绝,再说一次肖像权的制作也可能构成侵权;
其次这个拍摄已经是对对方工作场所的扰序了,这个人家要真报警,警察来了恐怕也得让他们停止拍摄。
第三这个狂飙兄弟代表消费者维权也就算了,还声称对鉴定报告负法律责任,他怎么会能负法律责任呢?应该是这个鉴定机构负法律责任才对啊,就是律师去代理诉讼,也没听说哪个律师扬言对鉴定报告负法律责任,他又不是这个方面的专业人士。
这种言论就说明他根本没弄清这里边的法律关系。
这里补充说一下,上次我说他这种博主是没有采访权的,然后有些网友就提出应该有取证权或者监督权,这个话说对了一半,公民当然可以为了自己维权取证,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行使监督权,但是你没有调查权。
那些觉得自己有所谓的监督权或者取证权的网友,请问你有强行进入对方场所停止对方正常工作的权力么?你有搜查对方场所的权力么?你有未经许可制作对方肖像的权利吗?你有限制对方人身自由的权力么?你有扣押对方财物的权力么?
如果这些你都没有,首先你就无权强行拍摄,对方随时可以拒绝你的拍摄,其次你如果打断对方正常工作秩序,对方随时可以按照扰序报警,你如果强行要求对对方进行询问,对方也可以拒绝,你如果要扣押涉嫌鬼秤的财物,对方可以直接拿走不予配合,你如果抢夺造成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你还有法律责任。
刚才说的这些都是执法部门调查权的部分,暂停营业、暂扣财物、进行询问……,这些普通公民是没有的,自媒体当然也没有了,媒体多一个就是采访权,至少是可以向对方提问,没有被认为扰序的风险。
当然你去拍摄取证,如果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故意扰乱秩序为目的,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不是很严重,只要不跟对方发生冲突问题不大,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有可能就是治安案件。之前狂飙兄弟被对方追赶那次他还算赢了一局,几乎同一时间的另一个维权博主手机被砸,最后就是按照治安案件收场,没有拘留罚款,估计是调解了。
其实还有的维权博主遭遇了对方声称自己有心脏病,人家如果往地上一躺说自己犯病了,到时候你还不一定什么法律责任呢,所以我才说尽量不要发生冲突是比较安全的。
另外关于这个内容赛道很多人有一个迷思,认为这种博主会让市场上的消费欺诈减少,但实际上我个人认为,这对于整个市场来说并不会有这种效果,因为这是一种叫做非系统性治理的措施,也就是他们只能去曝光他们遇到的消费欺诈现象,当然能打击一些个案并提供一些情绪价值,但并不会导致消费欺诈整体减少或者消失,甚至被他们曝光的极个别商家也会过一段时间故态复萌。
这种现象其实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反腐,如果对腐败分子只是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并不会导致腐败现象消失,需要的是设计制度的笼子,让掌权者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这才有可能从整体上治理腐败现场,否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可能也就是当下看个热闹。
类似的打击地铁猥亵、打击酒驾、打击小偷小摸等等都会遇到这个问题,连警方专项行动都不能彻底解决,经常遇到屡禁不绝,还得考虑长效机制,怎么会几个博主能让一种违法现象消失呢?
其实大家回忆一下,从王海那种知假买假开始,就有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他们可以减少消费欺诈,但实际上你觉得哪种消费欺诈因为他们打假减少了?反而是很多职业打假人从针对企业转向针对小商小贩了。最后解决消费欺诈还得是靠行政执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支持。
另外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此类博主整体的数量是非常少的,整个这个赛道的流量并不足以支撑足够多的博主以影响整个市场。
像以前都市报时代,北京有至少八九个都市媒体,每个媒体都有一到两个栏目是关于消费维权的,也就是说至少有十几个记者团队在操作类似的内容,从全国来说当时要比维权博主数量多多了,产出也更多,但是真正解决问题是整个市场秩序的整治,靠记者曝光是没有多大效果的。
现在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这些博主身上恐怕要失望的,当然你就是纯粹图一乐没问题,那吵架还挺热闹的。
但是我觉得这个赛道未来的风险是非常高的,我认为有三个问题。
首先就是我说的可能发生冲突的问题,大家注意现在这批维权博主或者叫打假博主,他们跟之前王海那批是很不一样的,王海当年是通过购买有问题的商品,然后数倍索赔来盈利,王海并不希望别人都能认出他来,甚至还要戴墨镜上节目,你从来也听说过王海冲到哪个商家那里问你认不认识我。
但是现在的这批博主,其实他们的盈利方式更多是通过流量和粉丝,于是他们的维权视频需要更多的观赏性,恕我直言有些博主的表现在我看来有一点表演的倾向,于是跟对方发生交锋,对他来说是个刚需,如果双方都客客气气友好交流,这个视频可能观赏性就没那么高了。
那么未来这种视频会有两个风险,一个是他遭遇对方强力反击,但是因为对法律边界把握不准确导致自身承担法律风险,另一个是有些人会不会为了观赏性可以追求甚至制造冲突现场,这样未来如果出现了恶性事件,不管是他被人打了,还是他搞冲突被曝光了,都有可能导致平台对这个赛道进行整治甚至关闭。
第二个问题就是此类内容其实需要相应的专业能力,如果是一些比较简单的缺斤短两可能还好操作,但是如果是一些相对复杂的纠纷,对事实核查和对法律认知的能力就很考验了,坦率说就是正式媒体都不敢保证不翻车,这批维权博主有没有这个能力落实就很值得关注了,如果最后发现这批博主胡乱维权,那么就有可能像一些赛道一样口碑崩坏受到质疑。
第三个问题其实是最严重的,大家可能不知道媒体行业对消费维权的报道曾经遭遇过一次严重危机,就是北京电视台纸包子事件,临时工訾北佳冒充建筑工地负责人,雇佣民工伪造制作纸馅包子的新闻,这个事情后续不光是訾北佳被判刑,实际上导致几乎全国的食品安全类维权报道暂停,而且持续了一段时间的。
那么现在这批维权博主显然并没有统一的监管,那会不会有人为了流量编造内容,我不是很乐观,所以如果有些人之后遭遇题材困境,会不会导致这个维权赛道迎来自己的“纸包子时刻”。
所以我建议各平台未雨绸缪做好预案,否则我怕雷劈下来你接不住,另外我也建议广大网友对于这类视频要理性看待,现在媒体报道我都不敢全信,你该不会以为自媒体博主就更可信吧?还是不要太上头的好。
以上就是我对狂飙兄弟道歉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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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鼓乱人捶,墙倒众人推啊,不外如是
这个网红,负面新闻太多,被人实锤过。
鸭子兄[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