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约车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约车聚合平台逐渐兴起并引发市场关注。作为撮合用户与网约车服务商的中介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并不直接提供出行运力,而是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流量入口,向用户提供第三方出行服务。
但这种聚合流量的商业模式也容易产生监管死角。这两天,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就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北京易行出行旅游有限公司作为“高德地图”手机程序中的打车业务运营主体,在“无证”的前提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被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同时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不是高德打车首次出现无证服务商运营网约车的情况。
早在今年2月,云南省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曾对高德打车做出行政处罚1万元的决定,决定书中表示,高德打车是一个大号的网约车平台,平台内聚合的网约车平台并没有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其只是负责招募司机、发展车辆,做好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从而弥补高德打车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线下能力不足的短板。据此,高德打车应当依法申请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近日,铜陵市交通运输局也对高德打车开出了万元罚单,原因同样是无资质服务商在平台提供服务;而在此前,南平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也对高德打车提出了整改要求,原因是后者涉嫌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背后是高德打车作为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监管隐患,网约车司机及服务商的资质如果不能确定,就容易产生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就很可能发生乘客追责难,索赔难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正在逐步加强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监管力度。今年4月,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均应办理相应网约车许可。
而在今年9月,《定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纳入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管理。这也是全国首个将网约车聚合平台纳入网约车经营者范畴进行管理的地方落地政策。
网约车聚合平台想要获得长期健康的发展,就必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接入平台的服务商和司机资质进行核实,实现服务商群体的优胜劣汰。只有这样,相关平台才能获得更多用户的认可,其服务安全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