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广西一对夫妇闹离婚,没想到冷静期内婆婆突然去世,丈夫继承了价值500万的遗产。妻子眼红了,张口就要分一半!丈夫一听就炸了:"我们分居十年,你从没尽过赡养义务,凭啥分我妈的遗产?"两人剑拔弩张,对簿公堂。这官司该咋判?
01案情回顾王芳和李强结婚十五年,原本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可惜好景不长,婚后第五年,两人因性格不合开始分居。十年来,两人貌合神离,聚少离多,早已没了夫妻情分。去年年底,王芳终于下定决心提出离婚。按照法律规定,两人进入了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谁料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这短短一个月里,李强的母亲因病突然离世。李母生前是位成功的企业家,留下了价值约500万的遗产。作为独子的李强理所当然继承了全部遗产。这笔横财来得突然,让原本平静的离婚程序顿时掀起了惊涛骇浪。王芳得知此事后,立马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分割这笔遗产的一半。她振振有词:"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遗产就该五五分!"李强听闻后勃然大怒,坚决不同意分割。他怒斥道:"你这十年跟我形同陌路,我妈生病住院你连面都没露过。现在专门来分遗产,你还要不要脸?"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原本平和的离婚过程,因为这笔意外横财,变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遗产争夺战。究竟谁有理?法律又该如何评判?让我们听听法官怎么说。
02案件分析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让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剖析这个问题。《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似乎支持了王芳的诉求。然而,法律适用并非机械僵化。虽然两人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但已分居十年。《民法典》第1066条明确指出,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继承遗产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具有特殊性。遗产继承涉及血缘关系和情感因素,不能简单等同于其他婚内财产。,赡养义务的履行也是重要考量因素。王芳长期未尽赡养义务,要求分割遗产有违公平原则。综合以上分析,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李强继承的500万遗产归其个人所有,王芳无权分割。但考虑到双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法院酌情判决李强给予王芳50万元补偿,以平衡双方利益。
03案件教训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婚姻不是利益的纽带,而是感情的结合。长期分居却不办理离婚,终会引发纠纷。网友们纷纷表示:"贪图别人的遗产,太不要脸了!"但也有人同情王芳:"十几年的感情说断就断,太可惜了。"法律的天平虽然公正,但不能代替人性的温度。珍惜眼前人,尽好应尽的义务,才是幸福生活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