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后离婚,前岳母竟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42500元赡养费!法院判了

河南经说社会 2024-11-07 12:58:38
一男子每月给丈母娘3000元,妻子出轨后离婚,前岳母竟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42500元赡养费!法院判了

一纸诉状,揭开了一场令人唏嘘的家庭纠纷。湖北某市,李先生在与妻子离婚后,竟被前岳母告上法庭,索要高达142500元的赡养费。这场官司的背后,不仅有情理之争,更涉及法律对婚姻关系中赡养义务的界定。

01案情回顾

2018年,李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女士,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步入婚姻殿堂。婚后,李先生事业有成,为了表示孝心,主动提出每月给岳父母3000元赡养费。

当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李先生和妻子张女士坐在岳父母家的客厅里,面对岳父母欣慰的笑容,夫妻俩郑重其事地签下了一份赡养协议。

协议中明确约定: “考虑到岳父母年事已高,我夫妻二人承诺每月共同承担3000元赡养费,直至二老百年。”

三年来,李先生一直按时支付赡养费,从未拖欠。不料,2021年底,李先生意外发现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经过调查取证,确认张女士已经与他人保持婚外情长达半年之久。

痛心之下,李先生提出离婚。2022年初,两人达成协议离婚。李先生考虑到赡养协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离婚后便停止了赡养费的支付。

谁知,2023年3月,前岳母王女士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赡养协议,并补付已经中断的赡养费,共计142500元(3000元/月×47.5个月,按照王女士预期寿命计算)。

庭审中,王女士情绪激动地表示:“协议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说好的赡养到百年,现在说不认账就不认账了?”

李先生则辩称:“赡养协议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基础上的,既然已经离婚,我与前岳母已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履行协议没有法律依据。

更何况,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是前妻的婚外情,让我继续赡养前岳母,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02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后赡养协议是否继续有效。根据《民法典》,赡养费给付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需要考察协议成立时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协议中约定“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说明这是一个基于婚姻关系的共同承诺。婚姻关系解除后,协议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

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具有合理的对价关系。在本案中,李先生承担赡养义务是基于其与张女士的婚姻关系,这种特殊的身份关系构成了合同的重要基础。

《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配偶之间负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建立在婚姻关系存续的基础之上。一旦婚姻关系解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前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03案件看法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对此案件,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说:“这位前岳母也是够能想的,女儿都出轨了还有脸要前女婿的赡养费?”也有人表示:“虽然情理上说不过去,但既然签了协议,是不是应该履行?”

回看整个案件,不难发现这是一个因婚姻关系破裂而引发的连锁反应。法院的判决既符合法理,也符合情理。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婚姻关系结束后,类似的赡养协议是否应该继续履行?

来源:我为自己代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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