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20日,我从石家庄陆军学院(时称学校)毕业,回到老部队一个连队任排长。当时由于家里很穷,所以我很节俭,到年底存了300多元钱。
有一天,连队指导员找到我,说他家属快达到随军条件了,准备办理随军手续,现在已经来队,手头紧张,想跟我借点钱。一来他有偿还能力,二来又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毫不犹豫就借给他200元。马上就要过春节,剩下100元汇寄给家里。
那年冬天,我负责训练新兵,带着一个新兵排。84年农村生产组织形式已经变化,全国普遍实行单干,人民生活有所改善,新兵入伍大都带几十元钱。怕新兵乱花钱,也怕他们把钱丢了,新兵连干部要求以排为单位把新兵的钱收起来登记好存银行里。新兵训练结束时再给他们。于是,我就给他们存起来,每人二三十元、三四十元不等,集中在一起就多了。
没想到我们老连队的指导员知道后,又想跟我借200元钱。我说我剩下的钱已经寄给家里了。他说:“不是新兵的钱都集中起来了吗?先借我用用,我缓过劲来就还。” 没办法,我只能从银行取出200元又借给了他。
过了些日子,他还了我200元。可是自此再无下文,我忍不住问他,他说已经还了我了。我说你借了两次只还了一次,他贵贱不承认,愣说就一次。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指导员是真的记不清了还是故意装傻充愣坑我的。
当时我真的有点疼呼呼的,这可是我三个多月的工资啊!现在200元根本算不上什么。可那时候钱值钱,按照当时的购买力至少能顶现在两万多元!
第二年,我休假回家跟父母说起此事,我说这200元孝敬您二老多好啊!善良的父母说算了,我们少花点没什么,别影响你们的关系。我姐夫也劝我,别要了,他是你的上级领导,不要因小失大影响你进步。后来,这事我就再也没提。
不过,吃一堑长一智。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人性是很复杂的,不能轻信别人,哪怕是关系好的人。不管什么人,借钱就要求打借据,这比说多少话都顶事,道德往往是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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