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爆炸,竹马当我面抱她而去,任凭火光将我吞噬。

酒后少女 2023-10-11 13:57:47

我和沈焉青梅竹马,直到慕思冉出现,形影不离的人变成了他们。

那天仓库易燃品爆炸,火光中他慌张地抱起她而去。

后来他站在医院病床前质问我,「丢下思冉自己跑路,你不觉得可耻吗?」

我冷笑了一声,脑海中回想起,慕思冉为保命把我推进火海的场景。

「救命啊!」我竭尽全力嘶吼,但刺鼻的烟雾让我呼吸困难。

四周火光冲天,我知道这里待不下去了,于是架起慕思冉的胳膊,准备拼一把逃出房间。

一声声钢筋支架倒塌的声音像地狱使者的呼唤,我穿梭在记忆中进来前背下的地图里,终于找到了出口。

「柠柠,你快带我出去吧,呜呜呜。」慕思冉哭成了花脸,由于她扭伤脚腕,所以都是我在搀扶她。

远处,突然响起了沈焉带领同学寻找我们的声音。

我刚想回应,却听见背后传来异样,一块铁皮朝我们的方向倒来。

趁我扭头查看情况时,我的背后附上来一股不小的劲道,让我踉跄朝前摔去。

铁皮砸在我后背上,疼痛感令人钻心,求生意识让我拼命抗住铁皮,但最终还是承受不住铁皮重量一点点倒下。

慕思冉则赶忙往后退了一步,毫发无伤。

「对不起,我下意识推得你...别怪我。」她哭着说,随后抛下我,自己一瘸一拐地跑了出去。

重量压迫心脏昏厥的前一秒,我从窗户看见沈焉抱起慕思冉朝外面走去,只留几个同学继续找我。

慕思冉朝我的方向看了眼,却没说任何话,任凭火光将我吞噬。

我死了,父母一夜白头,沈焉后悔不及,慕思冉则陪在他身边数年,最后顺利上位。

如果有重来的机会...

我和沈焉青梅竹马二十年。

父母是同院邻居,更是生意上合作互利的伙伴。

我们在同一所小学、初中、高中,最后考上同一所大学的不同专业。

起初,沈焉对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毒舌,直到慕思冉出现,我才发现他原来也可以很温柔。

「沈焉,好奇怪啊,我借的书里又发现了一张小纸条。」

我拿着疑似被火焚烧过边角的小纸条,朝沈焉眼前晃了晃。

他看都没看,淡淡地说:「谁夹进去留纪念的呗,你能不能动动脑子再说话,难道你还觉得这纸条专门留给你的?」

我没搭理他,默默打开纸条打算看看上面写了什么。

沈焉一直都这样,我已经习惯了,所以并没有介意。

上高中的时候,我错了一道大题去问沈焉怎么解,他也会耐心教我,但在这之前必须嘲讽我几下才行。

「这题老师上节课讲过,你听课不带脑子吗?」沈焉翻开他记得笔记,用笔盖使劲戳了戳那个知识点。

我本来就因为名次下降十名很难过,听到他的话更是直接哭了出来。

「你不愿意教就算了,我找别人去!」

沈焉阴沉着脸,起身揪住我的马尾辫,将我强行拉到他座位前,按着我的肩膀坐下。

「你没看别人都忙着改错题吗,有点眼力见好吧?我教你。」

他不等我再辩解,蹲在我身旁,拿知识点对照着错题开始给我讲了起来。

一遍不会,就讲第二遍,直到我能自主把同类型题做出来为止。

他很喜欢篮球,但周末也放弃了校篮球队最后一次比赛的机会,在家里从天亮教我到天黑。

我和沈焉,从第一名与第三十名的差距,一点点缩小。

出分的时候,我们更是只差了两分,顺利考上同一所大学。

直白地说,没有沈焉,或许就没有今天优秀的宋柠柠。

所以我也只是嘟着嘴翻了个白眼,没有真的计较什么。

「行行行,是我自恋了,以后再也不跟你分享这些了。」

沈焉做着小组ppt,轻哼一声。

如果是以前,他大概会嘲讽我一下,然后把纸条当球扔进垃圾桶,再叫我少看点跟专业无关的书。

但今天他却没丢掉我的小纸条,而是意外平淡。

我垂下头,看着纸条上写的内容有点发蒙。

[23.12.7,会死。]

这个日子是两个月后,让人没头没脑,不知道之前被沈焉丢掉的小纸条是不是也这样。可能真的如他所说,是我碰巧才多次借书拿到夹了小纸条的。

我刚想把纸条丢进垃圾桶,就听见了他的声音。

「宋柠柠,你想没想过有很多人条件比你差,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拼过你?珍惜你现在拥有的一切吧。」

我愣了一下,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酸涩,下意识反驳,「你怎么知道我没努力啊!」

我选择金融专业,当初是想和沈焉多一点接触,但我对这方面确实有点一窍不通。

上学后,我发现自己对代码很感兴趣,做一些小外包也能赚零花钱,所以私下花很多时间研究计算机学科,心里也在挣扎转专业的事情。

沈焉这么说我,我很委屈,觉得他没有了解我就说一些教育人的话。

「就咱们隔壁计算机专业的慕思冉,人家条件不好但是努力学习拿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个暑假还在大厂实习。你想没想过,等出了社会人家要比你优秀多少?」

我不知道沈焉什么时候认识的慕思冉,但自从那次开始,慕思冉就毫无征兆地闯入了我的生活。

比你努力,比你自律,比你优秀,比你坚韧。

慕思冉漂亮,学习好,有实力,甚至校外有富二代开出天价想包养她,她都不为所动,十分清醒自持。

他永远都在拿我衬托慕思冉,好像我就是个工具人一样。

那天下课,我和沈焉又分到一个学习小组。

「去咖啡店吃个甜品再一起讨论一下作业?」我开心地把手机放在他跟前,展示最近挖掘到的宝藏店铺。

沈焉伸手移开我的手机,「下午慕思冉说想讨论一下创新创业项目的事情,而且她不喝苦也不吃甜的,换个地方吧。」

言外之意,慕思冉也要来。

我眼珠一转,又打开菜单给他看,「这家有你爱吃的拿破仑,过去让慕思冉选一个不甜的面包也行,这里还有鲜榨果汁不苦。」

「不用管我,先顾着慕思冉吧,别让人觉得咱们故意选了咖啡店。」沈焉拒绝道。

我的笑容一下敛了起来,心脏传来一阵抽痛。

沈焉记住慕思冉不吃甜的不喝苦的,却不知道我因为他喜欢喝咖啡的时候吃拿破仑,而假装自己也爱喝咖啡。

明明,我也不爱喝苦的。

而此时,慕思冉走了过来,笑着说:「没关系啊,我也都可以尝试一下的。」

我不知所措地看了沈焉一眼,沈焉则一下把我拉开。

「你不用管她,她自己想喝咖啡了,回头晚上我再请她喝。」

慕思冉很自然地挽上沈焉的胳膊,一边拉着他向前走,一边解释道:「你不是爱吃拿破仑吗,去吧,我没关系的。」

走在他们身后,沈焉蹙眉回头瞅了我一眼,「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哦,好。」我点头小跑几步跟了上去。

看着他们亲密无间的样子,我好像一个不重要的路人甲。

一片秋叶掉在慕思冉肩膀,沈焉驻足为她轻轻地掸掉。

我看着发怔,总觉得以前在哪里也见过这个场景。

咖啡店里,以往都是我和沈焉并排坐,但今天他和慕思冉坐在一排。

他们讨论着大赛内容,而我没事情做,从书架上借了本书打发时间。

慕思冉喝不了咖啡,却点了跟沈焉的同款。

服务员将咖啡送到以后,她看着眼前的咖啡跃跃欲试。

「给你块放糖吧,不然太苦了。」沈焉说。

慕思冉摇摇头,满怀期待地看着杯子,「我想尝尝你平常喝的咖啡都是什么味道。」

说罢,她喝了一口,随即皱着眉头捂脸许久。

沈焉见状,切了一小块拿破仑送到慕思冉嘴边,「吃甜得缓缓。」

我看着两人的举动,用手里的吸管搅动着咖啡。

慕思冉眼角涌上一点泪珠,沈焉递了张纸,沉着脸说:「早就说换个地方,思冉就是不喜欢拒绝别人,现在还不是你害的!」

我错愕地抬头,咖啡是慕思冉自己要喝的,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沈焉开始收拾两人摆在桌上的电脑和资料,起身一副要走人的样子。

「干嘛呀?」我急忙问。

「换个地方,你爱喝咖啡你自己喝吧」他恹恹地放下这句话,随即拉着慕思冉出去了。

我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座位,鼻尖一酸,眼睛肿多了些湿热。

那天我又点了一杯咖啡,加了好几块方糖,喝到独自撑得喝不下。

原来加糖的咖啡可以这么好喝。

翻到借的书籍最后一页时,我又看到了一张四角发黑的小纸条。

[三天后,他会邀请你来喝咖啡。]

我蹙着眉头,原以为只有学校的图书馆有人搞恶作剧,但这里怎么也会出现小纸条?

晚上回宿舍,沈焉给我发了条微信:「给你买了杯咖啡,还有你喜欢吃的樱桃慕斯,下楼来。」

我盯着消息很久,本不想再回复,但舍友回来时跟我说他还在下面站着,站了一个小时。

我叹了口气,回了他一句:「你喝吧,我不爱喝咖啡。」

这几天,我都避开沈焉坐,回宿舍也专挑小道走,却还是没能避开他。

「有事?」我淡淡地问道。

沈焉蹙眉,十分不满地说:「别置气的行不行?」

我笑了笑,停下脚步看着他,「置气?有什么好置气的?」

沈焉抿着唇,沉思很久才开口:「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气话,今天我带你去咖啡店,就咱俩。」

「我说了,不爱喝咖啡,你听不懂啊!」我不耐烦地从他边上绕了过去。

但我突然想起了那张小纸条,脚底一顿,打开手机日历看了眼日期。

真的是三天后。

我感觉脊背发凉,瞳孔猛缩,回头看着沈焉迟迟没回过神来。

「宋柠柠?」沈焉叫了我一声。

我「啊」了一声,恍惚间手掌已被汗渍浸湿。

「不去咖啡店,去别的地方也行,你到底跟我出不出去?」他又问道,想伸手摸我的头。

我反应很快地避开,摆了摆手,「我今天约人去图书馆学习了。」

沈焉的手一僵,冷着脸看我,「别人都比我重要呗,你们晚上再约不行?」

我反驳道:「那我晚上跟你出去吃饭行吧?不是重不重要的问题,是我已经跟小组同学约好的。」

他哼笑一声,「那就哪也别去了,晚上我没时间陪你。」

「晚上你去哪?」

「创新创业过初赛了,我要和思冉讨论演说内容。」沈焉漫不经心地说。

「嗯,既然大家都没空,那就哪儿也不去了。」我坚定地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女生宿舍楼。

慕思冉的出现让我发现,我永远是迁就的一方。

就连约着出去这种事情,也必须是我协调自己的时间,他从来不会换位思考我的为难。

明明他也约了人不愿意爽约,为什么非要我爽约别人呢?

还是说,他只是不想爽慕思冉的约而已。

偶尔走在校园里,我也会看到沈焉带着慕思冉自习、吃饭、为体测做训练。

每一项,都是沈焉迁就慕思冉。

我有时候也会觉得嫉妒,毕竟自己和沈焉认识那么久都没有这样的待遇,而慕思冉好像很轻而易举得到了。

那应该是喜欢,一种从小到大彼此陪伴的习惯。

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爱跟着沈焉,他走到哪里我就走到哪里。我以青梅竹马的名义,与他的每寸生活紧紧接轨。

我以为这是不用言说的爱意,双方默认的地久天长,却没想到这份感情如此不堪一击。

为了不再想这些,我躲在图书馆拼命充实自己,以忘记这些不愉快。

而许久不出现的小纸条,又再一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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