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就禁法案还有九天时间最后时刻就要到来,美东时间1月1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TikTok“不卖就禁”法是否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开启了长达2.5小时的辩论。但是情况不容乐观,总结起来,TikTok在美国的命运已经进入生死时速:生存希望很小,但并非毫无可能。取决于: 1,美国最高法院是否迅速裁定无需暂停禁令,那TikTok基本就不可挽回地在特朗普就职前一天停止运营。 2,特朗普从竞选开始就已经暗示不会关了TikTok,这次见周受资进一步释放善意,但其在就职前可做的不多,所以TikTok法律团队必须要想尽各种诉讼手段将生命周期多延续一天,给出特朗普政府的操作空间。 3,TikTok还能借助其平台上创作者的抗议活动,以及给出进一步的技术和解方案,寻求美国法院、国会的宽限,但之前其实已经多次用过,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作用。法律手段可能是更实际的办法,尽可能将流程延长。
虽然封禁TikTok违背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精神,但是并不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国家安全案件中允许使用更严格的判定标准,事实上,美国人用的也是“剥离”而不是“封禁”。美国最高法院大概率会驳回TT的申请。美国不是想禁用TikTok,美国只想禁用中国公司控股,所以美国施压侧重于让TikTok出售给美国公司,这就是赤裸裸的干不过就抢过来的强盗逻辑,以前的阿尔斯通现在的tiktok。TikTok已在美国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美国政府认为TikTok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尽管没有找到确凿证据支持这一观点。重点是最后一句。
我们来看一看为什么美国那么想要tiktok,tiktok一是因为打破了美国当地媒体长久以来的垄断权,早在特朗普时期选举时候,TikTok两党啥也不偏袒,啥都敢发。第二是因为这一次巴以问题,tiktok视频中很多人发了对巴勒斯坦同情,对以色列的谴责,这大大损害了当下美国偏袒以色列的舆论。不过,从tiktok事件也能清楚向大众揭示,美国所谓倡导的自由贸易、法律保护商业是多么可笑,说到底还是维护美国财团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