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旧的“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棍棒教育观”,是当今社会所不容的。 ▲重庆警方通报男子用电线抽打两名男孩。图/平安江津
文 | 熊丙奇
近日,网传一男子用电线抽打两名赤身裸体男孩,并称“(要对孩子)全方位的管教到位”视频,引起舆论关注。对此,重庆江津警方发布通报称,视频中男子系两名男孩的生父,两男孩因淘气,被其亲生父亲抽打。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对该男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通报称,两男孩在住家小区车库内,边走边用黑色画笔在三辆汽车引擎盖上划线。车主将监控视频发业主群里,要求孩子家长严加管教。孩子父亲看见后,遂用家中插线板电线对两男孩进行抽打,孩子母亲将打孩子视频发至小区业主群,表示已严厉教育孩子,向车主道歉。
目前,两男孩经送医检查,其臀部、小腿双侧及背部软组织损伤。区委区政府已安排街道、妇联、教育等部门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和善后工作。
当地警方对男孩父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也是明确对一些家长还奉行的“棍棒教育”方式说不。在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中,“棍棒教育”已没有任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这名父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有一些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对淘气、犯错误的“熊孩子”,就应该进行“棍棒教育”“严加管教”,如果父母都不加以管教,“护犊子”,只会纵容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对孩子进行严加管教和暴力体罚是完全不相干的两码事。严加管教,是要求家长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对不良习惯和行为及时进行矫正,对孩子进行规则教育,进行管教的方式要符合孩子身心特点,保护而不是伤害孩子的人格尊严。
而暴力体罚,则不但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还会影响人格发展,严重的会留下一生的阴影。我国社会已经达成了学校教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未成年学生的共识,但在家庭教育方面,对家长管教“熊孩子”采取棍棒教育方式,还有一定的“宽容度”。
但不得不说,这是陈旧的“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棍棒教育观”,是当今社会所不容的。对孩子进行严加管教,必须遵守《未成年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反家庭暴力法》,采取符合孩子身心特点的教育方式,不能对孩子实施暴力。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则明确界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也就是说,我国已经立法禁止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中实施暴力,并明确了暴力的具体形式。但是,在对孩子进行管教时,仍有部分家长习惯于使用捆绑、殴打等暴力方式,在他们看来,这样的管教方式,简单、直接、有效,比对孩子苦口婆心讲道理有用。还有部分家长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自己的孩子怎么管教,是自己的事”。
过去一段时期中,对于家长以打骂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周围邻居也多采取旁观的态度,把其作为家庭的私事。哪怕孩子被打得很厉害,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处理,对孩子父母的处理也大多只是批评教育,而很少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孩子被电线抽打的视频引起关注,说明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在全社会得到增强,而警方介入调查,在查明抽打孩子的男子是生父后没有将其作为“家事”而批评教育了事,是法治的进步。我国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就是要让家长明白,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每个家长,都必须依法带娃,不能再做法盲家长,在管教孩子时触犯了法律还不知道。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查志远
校对 /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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