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打人最新后续,是否存在霸凌同学?教育局回应

曼梅谈财经 2024-11-26 20:30:42

导读:派出所副所长踢大学生最新后续,是否存在霸凌同学问题?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来了,通报中六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的情况就是当天发生的,是偶发情况,并不存在长期的校园霸凌。

究竟是否存在霸凌同学?你认同当地教育局的回应吗?

近日,宁夏固原一派出所副所长踢打学生的视频引起热议,似乎不知情的认为副所长执法不应该踢打学生,毕竟学生只有12岁。

该视频是被打的小学生马某某,打人的是派出所副所长王某某。视频上传的是马某某的家属上传,认为自己的孩子被打了,需要讨一个说法。

针对该视频的内容,不知情的网友一边倒的攻击评论该副所长的行为不合法,而且都呼吁开除,损坏了公安干警的形象。

事实上不知情的人员看了视频之后的确都有这种心理,都认为知法犯法。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当地主管部门形成调查组,通过调查落实。

事情出现了反转,网友一边倒的大反转,是因为被踢打的学生竟然打了比他年纪小的两个学生。马某某是六年级学生,打的是两个三年级的小学生。

我们来看一下通报的内容就非常清楚,为什么大家对副所长踢打学生的行为大力支持!

通报的内容非常的详细,我们简单的总结一下:

一是事情的原因。11月22号派出所接到报警,副所长王某某带领一个辅警前出警处理。原因是六年级的马某某打了三年级的两名小学生,在出警人员记录打人的信息,并安抚被打的两名学生和被打学生的家长的过程中,马某某不顾民警在场偷偷的跑了。

随后两位出警人员外出找到了马某某,于是副所长对马某某踢打了几下,接着就把马某某带到他班主任的办公室,等待马某某的家属到来。

二是调查的两名被打的小学生反映马某某曾经多次殴打过。这个问题就反映出来是否存在霸凌的问题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对于学校霸凌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从严处理,对于霸凌的学生造成严重伤害的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三是被副所长王某某打的马某某送到了医院里进行了体格检查,只是软组织擦伤,没有其他的身体伤害,不存在健康危害问题。

四是副所长王某某首先被停职,然后向马某某的家属道歉。最后给予的处理决定是撤销其行政职务,也就是撤销了其副所长的职务,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干警。

对以上四类问题在这里,我们先讨论一下大家关注的副所长大学生马某某的问题。究竟该学生该打不该打?

很多人认为打的马某某是应该的,而且家属爆出了这个视频是是不恰当的,误导了舆论导向。

自古以来,“慈母多败儿”,视频应该是被踢打的马某某的母亲发出的。他应该知道孩子被踢打的理由,结果没有在视频中描述事实,出现了这种情况。

当时该副所长王某某应该是气急败坏,毕竟打了小学生还当着警察跑了。这个问题比较严重性表现出了马某某不害怕警察的这种质疑。

王某某踢打了马某某,也是给他一点小小的惩戒或者说惩罚,而且经过医生鉴定并非受重伤,只是软组织挫伤。不影响其健康。

对于这样打小学生的马某某,懂事的父母首先也要打马某某,打的可能比副所长打的更严重。如果说被打的两名学生的家长打马某某的话,可能后果更加严重。或者说被打学生的家长打死马某某的心都有了。

但是现实副所长的行为确实过于冲动,可能是因为马某某逃跑了,感觉非常的气愤,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其实这不是特别大的错误,马某某应该警察都不怕了,还怕谁?

从这方面也能反映出其父母的行为也不是特别恰当,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竟然曝光了这个问题。这是严重的护犊子的表现。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是否存在着霸凌的问题?

根据警方的通报中描述,通过咨询调查被打的两名小学生反映,这两名三年级的小学生曾被多次殴打过。

这方面的事实概率大不大呢?个人认为应该存在的,毕竟这两名小学生是三年级的,与六年级的马某某接触不多。更何况打人的时间是在下午3点左右,也就是在上课的期间里被打了,这说明了什么?

但是当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回应惊掉下巴,答案是不存在着霸凌事件。11月24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了固原市原州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通报中六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的情况就是当天发生的,是偶发情况,并不存在长期的校园霸凌。

这位工作人员的回应与警方发的通报是有一定悬殊的,我们究竟相信谁呢?

对于马某某是否霸凌了,同学的问题应该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一旦出现霸凌事件,应该从严从重处理,更应该公平的对待这个事情。

毕竟因为这个事情,副所长王某某被撤销了行政职务。这或许是对其冲动的一种处罚,但是这存在着另一类问题。

就是不能让学校霸凌事件存在,不能够让霸凌的学生存有连警察都拿他没有办法,警察打了他也要撤销职务,更不能让学校成为了类似马某某打人的小霸王的天地。

更为重要的是,现在确实存在着很多未成年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借口,犯下了很多不可饶恕的罪过。这种现象非常的普遍,也非常的可怕,而且也发生过多起伤人事件。这种情况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必须严厉打击。

第三,我们讨论一下对于该副所长的处理问题是否合理合情合法?

其实网友们都给出了统一的答案,那就是对于马某某的提大行为大部分是支持的。不应该撤销其职务,应该嘉奖。

当然对于副所长的处罚有点严重,但这是对副所长冲动行为的惩罚。毕竟找到了马某某之后应该带到所里进行批评教育,不应该动手打人。

可同时也反映了一个问题,对副所长的处理可能会引起一种消极的现象,那就是对于处理学校霸凌事件的干警会寒心的。对于那些霸凌的学生来说,他们的性格都比较的扭曲,也得到家长的溺爱,不可能通过说教能改变的。这就让处理的干劲畏手畏脚,不愿意出面强制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总之,最后被人的观点支持副所长的行为,因为没有真正的殴打该学生应该撤销其出路费改为警告即可以。这样能够鼓励出警人员处理霸凌事件,更能够威慑那些霸凌的学生。毕竟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还要忠告那些溺爱孩子的家长,宠爱有家可能会出害了孩子。尤其对于殴打打骂家长或者是霸凌学生的这些孩子,更应该拿出严厉的态度,家长教不好孩子,学校教不好孩子,那就交给警察叔叔管理,不应该误导孩子,更不应该误导舆论!

你认为这是一起霸凌事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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