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能任绿营武职吗?不但能,而且还有不少岗位是专为旗人而设的

左都御史有料 2024-06-14 12:45:23

八旗、绿营是两个不同的系统,按定制汉人没有资格出任八旗武职,但是旗人却可以担任绿营武职。只是旗人选任绿营官的情况比较少见,且都是特殊地区以及特殊岗位。

入关之初即出台相关规定,旗人可以充任专职绿营官,这就从法律层面形成制度,使得旗人拥有了这一特权。

顺治十八年朝廷出台了政策,规定八旗世职可以选用绿营武官,如男爵可选提督、轻车都尉可选总。康熙时期又规定,子爵、男爵可选为副将,轻车都尉可选参将、游击,骑都尉可选都司,云骑尉、恩骑尉可选守备。

顺治初年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了几个重点区域,其绿营官缺由旗人专任,具体为:

京师巡捕营:巡捕营大部分是由汉人马步兵组成的,最高长官步军统领、左右翼总兵皆为八旗官缺。巡捕营最早隶属于兵部,康熙三十年以步军统领管辖,自嘉庆以后,巡捕营副将以下各官,皆为旗人充任;

直隶:直隶地理位置重要,负有拱卫京畿和守卫皇陵之责,且与东北接壤,所以北部沿边各镇总兵皆为旗缺。又马兰镇、泰陵镇分别守卫清东陵、西陵,其总兵及以下各官皆为旗缺;

西北各省:陕西、甘肃、山西以及四川个别地区为军事重镇,统领的绿营兵马数量和质量都高于各省。故这些地区的重要绿营武职,规定也是旗人充任;

顺治时期旗人选任绿营官的基本情况

按照《清世祖实录》的记载,顺治元年清军刚平定直隶、山东时,就在直隶天津、山东沂州、河南卫辉设旗人总兵官。

顺治二年以后,随着各省的不断统一,朝廷委派旗人赴各省充任总兵官。不过当时充任绿营官的旗人主要是汉军旗,满、蒙八旗主力仍处于四处征战的状态。

顺治时期旗人选任绿营官大多比较随意,没有形成正式的人事制度。康熙二年形成定制:各省提督出缺,可在各旗副都统、总兵中拣选,这就规定了具体的铨选办法,但这一阶段主要还是针对提督、总兵两个高级职务。

康熙十一年,范围有所扩大,旗人可以充任中级绿营官,即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当时全国各省就有近百旗人被授予中级绿营官。

乾隆朝出台了更细致的规定

乾隆皇帝即位后,鉴于某些省份的特殊性,开始派遣旗人担任中下级绿营官。且将一部分官缺单独拎出来作为旗人的专缺。

比如直隶、山西北部地区,东自山海关起,往西至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大同、杀虎口一带,所有绿营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各缺,拿出70%作为满洲缺,剩下的30%作为汉缺。

直隶全省副将以下、守备以上中级绿营官,划出30%作为满缺,70%为汉缺。东陵、西陵地处直隶内地,但因属皇家陵寝重地,其军制较为特殊。

守陵官兵原本是由八旗、绿营共同组成的,可是在任官方面朝廷一直偏向八旗。如马兰镇总兵、泰陵镇总兵均兼任陵寝总管大臣,主要以宗室、满洲、蒙古旗人充任,向来不授汉军及汉人。

再有就是承德地区,因其有皇家园林避暑山庄以及木兰围场,所以承德辖区内的绿营长官皆为满缺,且必须是皇帝亲自任命。

陕西、甘肃两省区别对待

陕西、甘肃地理位置重要,部署的绿营军队也最多。咸丰以前大部分军事威胁皆来自西北,或蒙古各部或新疆、西藏,每次对外用兵陕西、甘肃作为后勤总部和兵源地,关系着战争的成败,所以朝廷必须将陕甘绿营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手里。

以战斗力而论,全国的绿营军队中以陕甘绿营为最强,康熙帝平定三藩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不管是从军事角度出发,还是从政治层面出发,陕甘两省都要区别对待。

乾隆中期议定,陕甘两省及四川松潘镇,副将、参将划出七分之一,游击、都司划出六分之一,守备划出五分之一为满缺。此举意在以满制汉,颇有监督绿营的意思在里面。

然而即便是划出一部分绿营官为满缺,皇帝还是觉得不放心,所以陕甘总督一职非特殊情况不授予汉人,皆以旗员出任,总督有节制绿营之权,只有这样朝廷才能安心。

清代因与蒙古接好,对长城的依赖不高,京师的防御重点主要集中在南面。但是特殊时期,长城沿线仍被视为拱卫京师的门户。

比如雍正时期与准噶尔部发生大规模的战争,双方处于对峙状态,西北方向因此成了朝廷的重点防御方向。

雍正九年向直隶、山西北部各增兵一万,此后不久的乾隆元年又将满洲旗人派至该地区担任绿营官。其中最重要的张家口、独石口、杀虎口的副将一律定为满洲专缺。且古北口提督、宣化镇总兵也主要是由旗人担任,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这一带的军事设防。

当然,个别省区军事地位不同,以旗人出任绿营也可以理解。不过背后也有一层含义,即随着八旗的不断繁衍,仕途通道变得不畅,以旗人充任绿营官可以适当朝廷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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