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残忍强奸凶杀案……
十多年前,已婚林某平时表现平平,孩子都十多岁了,但结交了几个狐朋狗友后,和几个哥们爱嫖娼,一日刚刚喝过酒,晚上近九点了,接到好哥们的电话约嫖娼……
林某就骑摩托车前往,到一路口吐酒,这时候同一个办公室的女同事上初三的女儿看到林某,就去打招呼(双方非常熟悉,这个女孩经常跟妈妈到办公室玩,所以非常熟悉林某),林某见女孩亭亭玉立,遂鬼迷心窍,酒壮怂人胆,恶向胆边生,不计后果的心想“嫖娼没意思,不如强奸这个女孩”,立即心生一计说“你妈妈让我接你”,同事女儿不明就里,对满口酒气的林某丝毫没有防范意识,就上了林某摩托车,林某带到一片玉米地,当时女孩还傻乎乎的问“叔叔,带我来这里干嘛”……随后,林某凶相毕露,将女孩强行拉进玉米地深处,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声称不从就杀死女孩,让女孩再也不能见到她父母,再也不能开心上学,强奸了轮为非常无助的羔羊同事女儿……到底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小女孩,事后女孩哭着对恶魔说“我回去就让我妈妈告警察”,随后引发林某惊慌失措,犹豫片刻,为怕罪行暴露,就心狠手辣就掐死了同办公室的女同事女儿……
林某幸灾乐祸的骑着摩托车回家睡觉了,但兴奋劲过去了,酒也醒了,毕竟他也是成年人,越想越不对劲,翻来覆去睡不着……林某空前精神压力山大,预感后果非常严重,想到看电影里“人的瞳孔后留下见到的最后一个人的影像”,遂神使鬼差的又骑摩托车到玉米地,将女孩的双眼抠出来,扔到机井里,又将尸体扔到玉米地深处,随后心情非常轻松的骑摩托车回家,一切都若无其事……那晚家人都迷惑不解,感觉反常,老婆多次问有什么事?但也没有多想……之后,恶魔也想法非常幼稚,认为女孩也死了,双眼也挖掉了,幻想自己平安无事……
当晚,林某同事全家心急如焚,全家出动寻找,一夜未眠……一天后,女孩妈妈实在找不到女儿,就让老师问同学,同学反馈女孩曾经晚自习放学后坐上了一男子的摩托车,且曾经喊那个男子“叔叔”,看情况双方认识和熟悉……女孩妈妈遂感到女孩遭遇了不测,就报案,警察调查了女孩当晚同行回家的同学………根据女孩同学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警察认定系熟人作案,很快锁定了林某,然后女孩好几个同学辨认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一眼就认出了林某……警察立即将抓捕林某归案,耐人寻味的是那天晚上林某刚刚吃过饭,正在给同样上初中的儿子辅导作业,不知道他在那一刻意识到没有“这是他此生最后一次辅导孩子写作业,而且还没有完成辅导”……进入警局后,林某刚开始还故作镇静和无辜,但不久就心理崩溃,说话瑟瑟发抖,见实在隐瞒不了,就全盘托出了自己的罪行,并带领警察找到了女孩被挖掉双眼的尸体……最后,女孩的双眼也没有找到,只是她爸妈火化了没有双眼的尸体,令人发指的犯罪啊……而林某的几个狐朋狗友也因嫖娼均吧行政拘留十五日,其中有的人还被开除公职,丢人现眼,罪有应得啊。
鉴于林某的犯罪手段极端残忍,且是对在校初中生下毒手,法院判处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临刑前,林某非常怕死,哭着下跪,反反复复哀求“不要杀我”……临枪毙前,回头看见了行刑的黑色的枪口,遂反抗要逃跑,就被众人按着枪毙了。
林某临死前,可想到过惨死的花季女孩?可曾想过悲痛欲绝的女孩一家人?况且女孩还是家里的独生女,算是把人家弄的家破人亡了,而且自己出了这么大的丑恶之事,让自己的孩子一辈子抬不起头,一辈子心理有阴影……
家长也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女儿,不能随便私自接触非至亲的男子。这个社会太复杂和危险,陌生男子会伤害女孩,但相当多的熟人男子也会搞伤害。不要以为熟人作案容易暴露,熟人就不作案了。要是熟人是脑残,往往在大脑一片空白下,就作案了,比陌生人作案还残忍呢。陌生人作案可能认为女孩不认识,还可能留命,而熟人就不一样,他害怕暴露而杀人。有的人从来没有犯罪过,可能一生就犯罪一次,而且采用极端残忍和脑残的手段犯罪,谁遇见谁倒霉,人性可怕不可怕?特别是脑残犯罪,常常想都没想后果就犯罪了,不得不说脑残犯罪比职业罪犯更可怕,有时候人们常常认为熟人不敢下毒手,但你遇见的熟人是脑残熟人,还真别说“脑残熟人还真TMD敢下毒手”,小人不敢作的恶,脑残敢,本案中犯罪分子是没有前科劣迹的犯罪分子,的确系第一次作案,但作案对象就是同一个办公室朝夕相处的同事女儿,脑残不脑残?稍微长点脑子的人根本就不敢下毒手的。
如果本案中被害女孩有防范意识,是很容易躲过的,令人深思和酸痛……现实中,很多对未成年女孩的性侵,98%是熟人干的,又相当多的是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