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其应聘了陕西西安一公司的助理岗位,“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处对象”。11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通报称,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11月9日晚,雁塔分局再次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对该公司总经理陈某(男,34岁)治安处罚。同时,陈某向朱某(女,28岁)赔礼道歉,并取得了谅解。
以下为通报详情——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平台
记者:秦羽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其应聘了陕西西安一公司的助理岗位,“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处对象”。11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通报称,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11月9日晚,雁塔分局再次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对该公司总经理陈某(男,34岁)治安处罚。同时,陈某向朱某(女,28岁)赔礼道歉,并取得了谅解。
以下为通报详情——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平台
记者:秦羽
明目张胆要求陪睡,处罚仅仅就是道歉?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在哪里?
查查吧……这个总经理还有没有别的事,千万别避重就轻
这处罚感觉还没我们公司罚得重。 每年全公司每个人必须参加“防性骚扰”课程,性骚扰包括但不限于让对方感觉不适的言语,动作,眼神,文字等。一经受害人举报或他人举报,即刻解雇,并移交警察局。
具体是什么治安处罚?
新闻要求准确性,你用“辖区内某公司”。你主题直接写“某人某地某时因某事某人员被处罚”更省事。
这是哪个公司,讲清楚
那个公司,说出来让大家避雷
这公司也垃圾的可以,啥货色,高层[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经理之前肯定得手过[doge]
“内容不当”?这不就是性骚扰吗
最恶心的是“谅解”两个字……
对此无耻之徒应严惩重罚!
66
应严厉打击流氓罪犯!打击歪风邪气!伤风败俗,道德败坏!
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名称不详,作文不及格
怎么不公布公司名和经理的名字,以免继续害人
这样的公司应该查封,免得危害社会,不能一罚了之
绝逼得手过
男人本性,特别是有点小权又有点小钱的,总想着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没有流氓罪了?
网上招聘的所谓的生活助理不都是这种。
公司女职员的对象们一片绿悠悠
性骚扰加职场霸凌,犯罪行为
道德沦落到这种地步了,掌握资源的人为所欲为?
这是刑事犯罪,别轻描淡写行吗?
轻了
这也太急了
什么处罚?罚三天工资?
这么要求?是不是以前得逞过?违背妇女意愿算什么?
公司说出来避避坑
应该要拘役重罚留案底,才能震慑这种败类。
相当没有处罚,顶呱呱啊,完全可以半公开化了,治安处罚无非就是交点罚款啥的,最多拘留几天掉你点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