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深雨濛濛》里,陆振华知道可云的事后,想要补偿她,以及李副官一家,他有钱的呀,虽然被王雪琴偷了几十万,可他跟依萍说了,自己还有保险箱里面很多值钱的宝贝,既然有钱,还能给依萍买房子,给李副官一万,不行吗?怎么他的补偿方式,就是明知道尔豪有喜欢的女朋友,还非要逼着尔豪娶可云?
第一,因为李副官不要钱李副官不要陆振华的钱,虽然最后也要了,嘴上说自己要自食其力,结果傅文佩的钱李副官要,依萍做歌女赚的钱,李副官也要,陆振华5年后和李副官重逢,李副官说不要钱,最后还是要了。
不过,陆振华可能觉得这样给钱,还不如直接让可云成了自己儿媳妇,那样可云和李副官就不需要总是拒绝自己的钱,成了一家人,那么陆家的钱还不是随便花吗?
第二,自己的女人就要娶回家给他名分陆振华的一些思想,其实还是在封建礼教下,就是给自己的女人名分就是很大的恩惠,自己看上的女人,可是都娶回家了,所以,尔豪既然是自己的儿子,那么就该和自己一样有担当,就得给她名分,其他的爱不爱的,笑话,陆振华自己都做不到爱。
他的最纯粹的爱,只给了自己初恋,其他女人,即使娶回家,那也是初恋的替身。这也是为什么,尔豪说自己爱的是方瑜,不是可云,陆振华也没当回事,爱情算啥,对女人,负责就行了。
不过这里说个题外话,就是陆振华这么不在意爱不爱的,只关心负责,那当初如果他打了天下,看到和自己年龄相仿,垂垂老矣的初恋,他还会爱的那么深,专一初恋一个人,还是只是实现娶她的诺言,然后继续妻妾成群呢?
第三,认为尔豪害的自己不仁不义了,所以他必须补偿原先欠李副官一家的尔豪和可云的事被曝光后,陆振华曾经说过一句话,尔豪陷自己于不义长达五年,对于陆振华而言,自己对得起李副官这个手下,结果尔豪给自己弄得,成了不义之人,作为司令,虽然名义上不是了,对于陆振华自己和李副官心目中还是。
陆振华不会这么亏待一起出生入死的部下,那么婚姻也好,名分也好,这是尔豪5年前就该给可云的,让李副官放心的,5年前没做到,现在就得补回来,这样才能让陆振华自己觉得算是对得起李副官了。
虽然5年前没有给可云名分,没和李副官成了亲家,但是如今,哪怕孙子没了,哪怕可云疯了,陆振华可以让自己的宝贝儿子,陆家大少爷娶李副官女儿,这可以对他莫大的荣耀了
但陆振华却完全没考虑,可云这会是精神不正常状态,尔豪不爱她,以后日子怎么办,方瑜这个无辜女孩等实际问题,也是过于武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