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一个不买就赶下车、踢出团?如此行为还要包庇,令人无语

深柳山谈 2024-02-19 16:55:48

这样的两件事能够凑到一起发生,说是警示并不为过。

第一件事是春节期间的旅游团宰客,田女士带着家人1.7万报团去云南丽江游玩,结果在当地一家玉器店被导游强制要求5万元买手镯,田女士认为该手镯500块都不值便拒绝了,没想到被赶下车驱出旅游团。

此事最吊诡的,还在于当地文旅局的第一反应,在接到田女士投诉举报后,当地文旅局竟表示:该导游正在接待其他旅游团,暂无时间道歉。

“正在接待其他旅游团?”

应该是“正在忙着宰其他游客”吧?据说,全车游客当天在该玉器店共消费80多万。

田女士得到这种回应,并不离奇。如果这样的导游背后无人支持,他早就被投诉到下岗了。同理,从玉器店里吃到回扣的人,也绝不可能只有他一个。类似的情况其实都属于心照不宣的东西,而这种心照不宣,才最为可怕。

他们明明知道“强迫交易罪”写在刑法里,但他们却一点也不需要去担心。换句话说,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牟利的方式写在法律里,然而法律却不能奈何他们。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吗?

因为受到的热议和谩骂太多,田女士发布的视频也引起了舆论关注,我看到的最新通报是:丽江文旅局已立案处理。

看上去是“加强”了一丁点态度,但懂的都懂,触犯刑法“强迫交易罪”,文旅局就没有立案的资格了。我可以理解老师因道德问题被学校“立案”,可难道老师犯罪了,也由学校去“立案”?

可能是走得“太久”,我们的很多初衷,很多原本毋庸置疑的事,现如今都有了寻租的空间。

第二件事,是“长白山发布”昨天发布的通报,游泳运动员傅园慧也是这几天去旅游,结果路上被司机加价勒索,甚至威胁不交钱就丢高速上。

傅园慧不是田女士,她有一定的名气和关注度,立刻发微博求助,地方文旅局也迅速介入,两个小时不到解决问题,那位黑车司机被顶格罚款3万元。

此事发生后,我看到的最多的说法——不是每个人都是傅园慧。

有人赞傅园慧的胆量、有人反思普通人遇到类似的事求助无门、还有人夸当地文旅部处理事情迅速……唯独没有人去讨论,类似的情况为何得不到杜绝?

为什么不问这样的问题?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并非“屡禁不止”,而是你压根就没真心实意的去禁止。

强迫交易,明显是犯罪行为,还要说什么“暂时没空道歉”。半路要求加价,威胁把乘客丢高速上,不就是“敲诈勒索”吗?居然罚款加吊销资格证就完事了……有些罪行,可以用“协商”、“赔偿”抵价,但有些显然不行,因为它写在刑法里。然而现在,一些人却把写在刑法里的罪行,罚酒三杯了事,这也叫屡禁不止?我看更像是以资鼓励。

当你说“毕竟不是人人都叫傅园慧”时,其实已经落在了圈内,因为我们追求的不应该是你的身份决定了你能否获得公平。否则的话,我们很清楚还有很多事傅园慧也做不到,更求不来,难道到了那时候又要把傅园慧这3个字替换成其他的名字?

这样退而求其次的追求,只能算一种治标。

旅游团宰客并非昨天今天才出现的现象,它由来已久,数十年如一日,你知道它是犯法的,但同时你也知道,它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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