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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吉林长春,摩天活力城的员工碰上了件糟心事,工资竟然被消费券给替代了,这可真是让人直呼 “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 —— 离谱到家了”。
咱都知道,工资是咱辛苦打拼的回报,是用来维持生活的 “救命稻草”。
可这些员工呢,连续三个月眼巴巴盼着工资,到手的却是一堆花花绿绿的消费券。
就像满心期待着吃顿大餐,结果端上来的却是一堆不能填饱肚子的 “画饼”。
看看这些消费券,面额从 5 元到 100 元不等,上面印着商家的标志,还有编号,活脱脱就是公司自己捣鼓出来的 “内部货币”。
可这 “货币” 的使用限制多得像天上的星星。
只能在长春市重庆路活力城 Mall 消费,水电费、房贷这些生活必需开支根本用不上。
而且还有使用期限,过期就成了废纸一张,消费还不找零,这对员工来说,简直就是 “赔了夫人又折兵”。
从员工的角度看,这无疑是一场 “晴天霹雳”。每天早出晚归,累得像条狗,就盼着工资能改善生活,交房租、买日用品、给孩子交学费,哪一样能少得了钱。
可现在拿着这些消费券,啥实际问题都解决不了,心里能不窝火吗?
这就好比在沙漠里渴得嗓子冒烟,好不容易等来的不是救命的水,而是一把沙子,换谁能接受?
从法律层面讲,这公司的做法简直就是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公然践踏法律底线。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绝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这公司用消费券代替工资,就是明目张胆地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们完全有权利拒绝,要求公司用真金白银支付工资。
要是公司耍赖,员工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借助法律的力量为自己讨回公道。
再瞅瞅这公司,真不知道他们的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
就算真的面临经营困境,也不能拿员工的工资 “开刀” 啊。
这种行为,往小了说是不道德,往大了说是违法乱纪。
公司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不是在员工的 “饭碗” 里动歪脑筋。
这事儿一曝光,网友们纷纷指责公司的做法太过分,都在为员工鸣不平。
同时,长春市南关区人社局也接到了投诉,已经介入调查。
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查明真相,给员工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写到最后这事儿给所有公司和员工都敲响了警钟。公司要明白,遵守法律、保障员工权益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
员工也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遇到不合理的事儿,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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