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等级主要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进行划分,通常分为四级,各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依次递增:一级最低,四级最高。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
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
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
实验室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或为独立建筑物,应有出入控制,明确区分辅助工作区和防护区。
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定,并考虑生物安全实验室地面、墙面、顶板、管道、橱柜等在消毒、清洁、防滑、防渗漏、防积尘等方面特殊要求。实验室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或为独立建筑物,应有出入控制,明确区分辅助工作区和防护区。
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柜、双扉压力蒸汽灭菌器等大设备进出实验室的需要,实验室应设有尺寸足够的设备门。
在设计和装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实验室的功能需求、安全标准和人员健康等因素,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