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清政府与外国列强签订的三个《北京条约》之对比

风车说历史 2024-10-12 07:37:00

公元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朝政府分别与英、法、俄签订了《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

英、法两国签订的是战争胜利的条约。俄国签订的是所谓的帮助清朝并要求割让外东北的条约。两个是强盗,一个是流氓加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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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英北京条约

在《中英北京条约》中,首先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并把广东新安县的九龙半岛割让给英国,同时允许英国的传教士,来到中国买地传教,清朝容许外国人招汉人出洋工作(允许外国人领中国劳工出国当苦力,也就是容许外国人带走使用中国的廉价劳力)。清朝陪款800万两白银。

2.中法北京条约

在《中法北京条约》中,清政府之前没收的天主教财产要归还,之前《天津条约》的赔款增为800万两白银,清朝允许法国传教士来中国租买土地和建造房屋,开放大连为商埠。

3.中俄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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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

清朝承认在1858年签订的《瑗珲条约》有效性。(之前清政府因吉林将军奕山未经请示签订的《瑗珲条约》而不予承认,现今强迫承认了)。

并在《瑗珲条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原先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洋之地全部归俄国所属。(包括库页岛和海参崴,约40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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