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易鹏飞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易鹏飞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易鹏飞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调查发现:2003年至2023年,易鹏飞利用担任湖南省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怀化市市长、娄底市市长、郴州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0万余元。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易鹏飞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在招商工作中明知有关公司所要求的土地出让优惠政策违反国务院禁止零地价和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规定,且在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腐败长达20年,受贿8140多万元,这些数字,充分说明了易鹏飞的违纪违法问题有多严重。此前,纪检部门曾通报:易鹏飞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违背党的宗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任人唯私唯利,大肆卖官鬻爵;自身不正,带坏全家,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影响谋取私利,大搞“家族式”腐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图享乐,玩物丧志,沉迷打牌、打麻将;贪婪无度,任性用权,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在易鹏飞落马后,湖南省在职省级领导参观了湖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在教育馆的展板上,易鹏飞被称为无法无天的“老虎”。展板写道,他“政治文化庸俗,政商关系扭曲,任由其配偶、儿子、情人等大肆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收受礼品礼金不分时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等。
据媒体报道,当年在郴州,曾向易鹏飞送钱买官的不在少数,易鹏飞落马前后,当地已有多轮人事调整,一些买官者如今仍在等待处理。2021年,易鹏飞卸任郴州市委书记,回到湖南省政协工作,自从易鹏飞离开郴州,有关他的告状信就不断。2022年,湖南官场一度传出消息,易鹏飞的亲人要出国,结果被拦在机场。很多迹象都说明,易鹏飞可能要“出事了”。对此,易鹏飞没有选择主动投案,而是尽量出现在各种公开场合,甚至要通过写散文来“报平安”。
易鹏飞的种种“操作”,并没有影响纪检部门对他的调查。2023年2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易鹏飞落马的消息。如今,易鹏飞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为他的腐败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澎湃新闻、廉政瞭望等
该枪毙杀鸡敬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