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

傲晋距离 2024-04-10 11:18:47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认罪悔罪,顺利回归正途,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三名罪错未成年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检委会专职委员、“梅姐·护蕾”未检团队负责人王利梅、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司法社工组织参加了此次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王利梅宣读了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对该三名罪错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联合司法社工组织就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考察事项及帮教计划进行了详细说明。郝瑞冬对该三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告诫他们要珍惜机会,真诚悔改,对法律心存敬畏,做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非常感谢检察官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加强自我约束,用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一名罪错未成年人向检察官作出郑重承诺。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必有一个“问题家庭”。为督促发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教育作用,宣告会上,王利梅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存在的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向三名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深刻反思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督促他们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让“缺位家长”归位,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下一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履行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职责和使命,精益求精办理好每一起未检案件,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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