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情况】
当事人在香港生育孩子,办理了香港出生证后,也办理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内地通行证、护照。但当时为了方便孩子在内地读书,便又托人办理了一张内地的出生证明,上面的信息与香港出生证一致,然后提供内地这个出生证明给孩子随父母上户。如今孩子的内地通行证到期,去更换时被出入境查出有内地户口,与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造成重复户口,要求注销内地户口,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后才能发放内地通行证。
二、【当前诉求】
注销孩子的内地重复户口并开具同一人证明。
三、【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
第五条第一款 经调查核实认定为重复(虚假)户口的,公安机关制发《重复(虚假)户口处理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第五条第四款 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出具《注销户口证明》给当事人并存档备查;如当事人还有其他事务需要处理的,公安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户口(同一人)证明》,为当事人办理个人事务提供便利。
四、【处理结果】
经过反复的沟通协调以及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最终成功注销孩子的内地重复户口。
五、【经验分享】
无论是在港澳或者内地拥有两个或以上的户口,均属重复户口,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的,对于户口的变动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内地居民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需要提供内地户口注销证明。而依法注销户口,无论是重复户口还是虚假户口,都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管理的一种方式,有助于确保人口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民户口的唯一性,并且能够有效防止因重复虚假户口造成的不法行为。
而同一人证明则是重复户口注销后变更个人证件信息的重要证明,当事人亦可依法提出办理申请,为当事人办理个人事务提供便利。如果确实情况特殊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开具同一人证明,当事人申请变更个人证件信息时除了提供户口注销证明,还需要进行情况说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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