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运冠军获得的奖金数额不等,具体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运动员的成绩、赞助商的奖励、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支持等。作为乒乓球女单冠军的陈梦获得的奖金接近400万元人民币,包括王楠夫妇提供的六公斤黄金或折合人民币约300万元以及一辆红旗轿车。作为乒乓球混双金牌得主的孙颖莎和王楚钦分别获得了约200万元的奖金。作为跳水项目金牌得主的全红婵获得了45万元的奖金。
作为乒乓球男单金牌得主的樊振东获得了40万元奖金。郑钦文作为网球女单冠军,获得了30万元的奖金。获得奖牌的运动员还有一些其它来源的奖励,比如:霍英东体育基金会为每位奥运会冠军提供了1000克黄金和8万美元的奖励,约106万元人民币。
奥运项目的奖金和奖励体现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对奥运奖牌得主的认可和鼓励,也是对他们辛勤训练和取得优异成绩的物质回报。陈梦的奖金高,但郑钦文的商业代言费远高于陈梦,孙颖莎的商业收入也有上升为“乒坛一姐”的趋势。郑钦文的奖金少,可能与她的体制内身份有关,陈梦和孙颖莎的奖金高,政府为体制内的优秀运动员投入了不菲的训练费、培养费,还为夺牌运动员发放大额奖金,税务部门是否有必要征收“奖金税”?为国争光和回报社会“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