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弓。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文 | 夏研在国内,射箭原本是一种小众的运动,近些年受到越来越多的欢迎。但新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非机械类的弓箭器材不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购买相对容易;加之很多爱好者并不具备辨别射箭器材的能力,也没有到专业场所练习的意识,这些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射箭是一种运动,但其危险性不容忽视。调查中有一幕令人印象深刻:在10米远的靶子上挂上不锈钢盆,拉力值为18磅、30磅的反曲弓以及50磅的复合弓,配上金属材质的箭头,均能轻松将不锈钢盆穿透,由此可见弓箭的“威力”。
而弓箭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管制物品。在《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中,列出了管制器具的门类,包括弩、管制刀具、电击器以及使用火药为动力的射钉器、射网器等,其中并未明确提到弓箭。
由此弓箭的获取近乎是零门槛的,无论在线上或线下均可买到。比如在电商平台上,记者调查发现,反曲弓、复合弓、传统弓等均有售卖,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这就给“暗箭伤人”提供了可能。比如今年8月11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发生一起持弓弩射人射车事件;而在2020年10月,河北巨鹿也发生一起一男子与他人发生口角、于是利用从网上购买的弓箭将对方射伤的案件。
除了恶意伤人,误伤的情况同样时有发生。理论上射箭应该去专业的场馆,但由于专业场馆较缺乏,加之要收费,很多爱好者觉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就行”,放松了警惕,由此酿成了事故。
比如2022年6月,西安一名男子在其居住的小区空旷处练习射箭时脱靶,箭被射到墙上后反弹,一名60多岁的女子左眼下方被弓箭射穿。该男子使用的是在网上购买的反曲弓,箭长80厘米,直径约1厘米,之后涉事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由此,对于弓箭这样一个有一定杀伤力的运动机械,无论是在管理层面,还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缺位。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完善也备受各界的关注。
比如已经有法学人士提出,并未受到严格管制的弓箭作为一种易购买、杀伤力高的武器,应依据不同种类、不同杀伤力对弓箭予以区分,并制定区分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这个意见确实值得听取,至少对于可能产生杀伤效果的弓箭,对其销售管理应当有更加清晰的规定。可资参考的是,对于和弓箭类似的弩具,《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就规定,弩制造企业只能向经批准的使用单位销售弩,严禁向个人销售。
与此同时,销售平台同样应当尽到充分的提醒义务。比如商家销售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禁止未成年人购买与使用”“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禁止瞄准他人、禁止瞄准动物”“请在空旷地带使用”等字样,并对弓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充分示警,以提升购买者的安全意识。
而弓箭爱好者也要对弓箭运动的特点和自身行为的后果有充分预估。即便弓箭目前并非管制器具,但如果酿成严重后果同样会被严肃追责。在司法实践中就能看到,弓箭伤人者很多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这就是一记沉重的提醒:绝不能放任自己的运动爱好,成为公共威胁。
总之,频发的弓箭伤人事件,应当引发各方警觉。在日益密集的城市空间,一个有着相当杀伤力的物品该如何管理,爱好者们又该形成怎样运动习惯和弓箭文化,这些都值得社会进一步探讨、摸索。
撰稿 / 夏研(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陈荻雁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