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版)》读书笔记13127-否定之否定规律

文对潇潇雨幕留 2024-07-12 03:07:39

否定之否定规律 law of the negation of negation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整个发展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的解决形式。

关于“否定之否定”的理论,是德国哲学家G.W.F.黑格尔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他用否定之否定来描述绝对精神自己设立对立面,又从对立面返回自身的自我运动过程,并用此作为构造其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黑

格尔的“绝对精神”从逻辑阶段到自然阶段到精神阶段,以及每一个阶段中的一系列小阶段,都是由肯定(正)、否定(反)、否定之否定(合)组成的,成为由一个大圆圈和许多小圆圈所构成的体系。

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的理论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他在抽象的、思辨的表述中,包含了许多合理的因素,K.马克思、F.恩格斯对其进行改造,使这一规律获得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理论,是对自然界、社会历史中事物发展普遍规律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矛盾,促使事物从肯定转化为对现存事物的否定,事物的自身发展便由肯定阶段进入否定阶段;通过否定,对肯定方面的扬弃,事物改变了原来的存在形式和性质,由某物变成他物。他物对某物的否定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必经阶段。但是,在否定阶段,只是事物的否定方面获得片面的发展,肯定和否定的矛盾并未彻底解决,事物的自身发展还未完成。由于内在矛盾的发展,作为否定事物的他物也必然被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否定,矛盾双方都得到了充分发展,扬弃了各自的片面性,在新的基础上达到了肯定和否定的对立面统一。

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事物在新的基础上重现自身,仿佛是原来事物的复归。但它不是原来事物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更高、更丰富的基础上的复归,是完成了自然发展过程的新事物。事物的发展经过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性的螺旋式形态,构成发展过程的整体。上升性(前进性)和周期性(回复性)是这一过程的两个特点,两个特点的统一,体现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实质。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上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的结果,变成另一个发展过程的肯定环节,开始另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所以否走之否定是结果,又是开瑞,发展是无限的。

但不同的事物包含着不同的矛盾,否定之否定过程的表现又各有特殊。有的事物只经过一个周期,就向过程之外的他物转化去了,有的事物则要经过许多次的周期循环才能实现向他物转化,有的事物的发展回复性比较明显,有的事物的发展前进性较为突出。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趋势,但由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偶然事件的影响,这个过程也可能暂时发生逆转、倒退、偏差等现象,使事物的发展过程出现曲折,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在内部矛盾的推动下,不断地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综合的整体状态,以最一般的形式概括了事物自身矛盾运动过程的全貌。自觉地运用这一规律,有助于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的片面性、直线性和绝对化。既可以防止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总是直线上升、不经任何曲折和艰苦斗争就可以实现的思想;又能反对只看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而看不到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的前进性,甚至认为事物发展是“周而复始”的循环论和悲观论思想,以及由此作出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否认社会进步的必然性的消极结论。

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版)》第7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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