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内蒙古一名女店主在网上发布视频哭诉,她在自家店铺的玻璃上贴了一张招聘信息,却被城管部门告知要她带上身份证去接受处罚,胆敢不去的话就封了她的手机号。这件事情不得不让人们感叹,现在做点小生意真是太难了。经济不景气不说,城管连在店里贴张广告都要罚。
在视频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之后,当局城管队赶紧发布了声明,表示这属于误解,没打算罚她钱,还做出了“不予处理的决定”,不过声明中同时将其称为“执法对象”,对其发视频上网的行为定性为“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意味着很可能在此事引起的舆论淡化之后,该女子家破人亡的时候也就不远了。除非她赶紧关店逃到其它城市。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就是这个道理。
大家都知道,当一件事被定性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时候,就意味着有人必须要为此负责。在这件事中。负责的肯定不会是打电话通知她的城管,毕竟人家也只是按上级指示办事,那么上级会负责吗?肯定也不会,因为人家也是依据相关规定办事。那么最终负责的,只能是把事情闹大的这位店主了。其实说实话,罚也就罚个千把块钱,就为了这千把块钱,得罪一整个城管大队,值得吗?这就属于典型的不会办事。
对于这位店主而言,最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在接到电话后,主动到城管队,按规定交罚款,再带上几条好烟啥的,和城管交个朋友,所谓不打不相识,就是这个道理。只有这样,朋友才能越交越多,生意才能越做越大,路才能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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