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450余亩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涉及三村,用于重大项目建设

劲益德州生活 2024-04-13 06:17:37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德城征补公告〔2024〕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运河街道李庄村、陈庄村、五二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德城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运河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运河街道李庄村、陈庄村、五二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2、3、4拟用于华能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运河街道李庄村土地,地块1位于德城区天衢西路以南,华源大道以西,华鲁恒升用地以东,陈庄村土地以北;地块3位于德城区华能电厂用地以北,李庄村用地以南,华源大道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1.8643公顷,其中农用地11.2681公顷(耕地10.9053公顷、沟渠0.3628公顷);建设用地0.5962公顷。

本次拟征收运河街道陈庄村土地,地块2位于德城区华鲁恒升用地以南,华能电厂用地以北;地块3位于德城区华能电厂用地以北,李庄村用地以南,华源大道以西;地块4位于德城区华能电厂用地以北,华能电厂用地以东,华能电厂用地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8.643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8.6432公顷。

本次拟征收运河街道五二村土地,位于德城区华能电厂用地以北,李庄村用地以南,华源大道以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11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154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公布的德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Ⅳ级区片,补偿标准分别为6.8万元/亩。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德城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运河街道李庄村、陈庄村、五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运河街道李庄村、陈庄村、五二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费用按照22.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德城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689.0154万元。由运河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李庄村、陈庄村、五二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并报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德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运河街道李庄村、陈庄村、五二村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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