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毫无人性!.
在山东青岛,一离了婚的女子,为了讨好新结交的男友,竟然默认男友虐待殴打自己7岁的亲生女儿!事发后被判刑3年。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01.案情回顾
孟女士是山东青岛人,与前夫文先生结婚后,二人育有一个女儿。但还没到七年之痒,就因为性格不合而常常吵架,最终协议离了婚,法院把女儿丽丽判给了前夫抚养。
七岁的丽丽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自从跟爸爸生活后,基本上就很少与妈妈来往了,孟某也只是偶尔过来看望一下,母女并不十分亲近。
文先生呢,一个人带着孩子,辛苦自不必说,但看着可爱的女儿,他是最苦最累也是值得的。
而孟某呢,在离婚不到一个月,就找上了新欢江某,孟某喜欢得不得了,小日子过得很是开心滋润。
半年后,文先生被单位派到外地跟一个项目,估计得几个月的时间。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学,在万般无奈之下,便首先想到了前妻孟某,作为亲生母亲应该不会拒绝,于是他便孟某商量,想让她照顾下女儿几个月的时间。
在孟某答应之后,文先生放心出差去了。在一开始时,孟某对孩子还算上心,接送上学,督促学习。
但问题就出在其现任男友身上,才开始就不太愿意,可碍于孟某面子,也就没太反对。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这个江某越发感觉到丽丽影响到了其二人世界的幸福生活,自私的性格暴露无遗。
这个江某别看外表光鲜亮丽,其实他内心阴暗得很,不喜欢的人、不喜欢 的事,那就是受不了。据说他在单位就根本没有朋友,似乎喜欢折磨人,并以此为乐。
在逐渐熟悉之后,他便开始对丽丽下手了,时不时背着女友骂她,常常动手打她,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厉害。
有一次,江某打孩子时被孟某撞见了,虽说她也有点心疼,但为了不扫男友的兴,选择了容忍,装作视而不见。
无形之中,孟某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为再一次纵容了江某的这种B态需求,这让江某得寸进尺,越发肆无忌惮,动辄打丽丽。
丽丽自然不知原因,也不敢告诉别人,对此,江某变本加厉,从此丽丽身上旧伤好了添新伤,到处都是爱伤的印记。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不仅如此,孟某竟然也认为自从丽丽进家门以来,家里就没安宁过,江某对自己也是大不如前,所以有时也把怨气撒在女儿身上,也时不是殴打丽丽。
终于,在某一天,二人将丽丽饿了整整二天,在动手扇打丽丽的时候,丽丽突然昏过去了。
孟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交丽丽送往医院,同时打电话给文先生,说女儿受伤住院,要他回来交费。
丽丽爸爸一听女儿受伤,急忙赶回来,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女儿,他的心都在滴血。
趁孟某不在的时候,好心的医生告诉文先生,丽丽身上有很多外伤,有好了的,有的还没好,而且身体很虚,问他是怎么回事。
听了丽丽爸爸的说明后,医生提醒文先生报警,认为可能存在虐待孩子行为。
文先生揭开孩子衣物一看,大为震怒,迅速报了警。
警方来了之后,带走了孟某和江某。在警察面前,在证据面前,二人几个回合便全部将经过吐了出来。
随后,江某和孟某就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们俩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最后,经法院审理,江某和孟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3年,江某赔偿丽丽20万元。
02.案情剖析
在这个案例中,孟某和江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伦理和法律法规,对无辜的丽丽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构成了虐待儿童的罪行,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首先,江某作为孟某的男友,不仅没有对丽丽尽到应有的关爱和保护,反而因为自私和B态心理,对丽丽实施了持续的虐待行为。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基本的道德准则,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赔偿丽丽巨额经济损失,是法律对他行为的有力制裁。
其次,孟某作为丽丽的亲生母亲,本应是最爱护和关心丽丽的人。然而,她在面对江某虐待丽丽的行为时,选择了容忍和纵容,甚至自己也参与到虐待行为中。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母亲对子女的抚养和保护义务,同样触犯了法律。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虽然刑期相对较短,但也足以说明法律对她行为的否定和惩罚。
03.小编观点
在这个案件中,孟某和江某不仅对丽丽进行了身心虐待,甚至在明知会对丽丽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仍旧继续其残忍行为。
尤其是作为亲生母亲的孟某,在女儿被虐待的时候不仅不保护她,反而配合甚至参与进来,简直是毫无人性,不配当一个母亲!
要小编说,这判罚感觉还轻,真是便宜她们了,3年时间不足以改变一个人,尤其像这种没有人性的女人,就该把牢底坐穿。
[静静吃瓜]女拳:女人温柔善良。。宁愿当有钱男人小三。。
如果仅仅是殴打虐待,且没打成残疾之类的,不至于判这么多年,估计小女孩受的伤害不仅仅是打骂,想想都觉得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