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期干预到全面保护——山东法院守护校园安全新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 2024-10-18 14:23:49

有些未成年人由于监管缺失等原因,初期的不良行为得不到妥善矫治,最终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其可塑性、再造性已大大降低。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山东法院的法官们在审理案件和参与普法中发现了上述困境与难题。法官们发现,部分在校学生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存在进一步违法犯罪的风险,影响周围其他学生,也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平安校园建设。尽早扶正长歪的小苗,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让校园风气健康向上,为所有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这正是山东法院的法官们最初探索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起点和初衷。早期干预:探索不良行为矫治“我们学校有一名学生,经常辱骂同学,扰乱课堂纪律,时常与其他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法官邢金晓曾收到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这样一条线索。通过了解这名问题少年的成长背景,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辅导、心理干预等,邢金晓对这名学生进行了持续辅导和行为矫治,并根据该学生的特长及个人意愿,积极联系对接体校,现在这名学生已到体校就读,在校表现良好。“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在学生表露不良行为的初期,就事先商议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是我们探索校园安全先议试点过程中,最初尝试的一种方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告诉记者,六年前的2018年底,平原县人民法院即先行展开探索,为校园安全先议试点提供了最初的实践样本。2022年5月,东营市河口区率先成立全国首家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为如何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了有益尝试。2023年起,试点工作驶入快车道,山东高院对先议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推动,截至今年6月1日,山东全省66个区(县)设置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867个,威海实现了全域279所学校全部挂牌。如今,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职能已从最初的探索发散开来。法官们尝试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之法、探索了“校园纠纷”的化解之道、给予了“弱势儿童”保护之力,传递着司法的严格规范与温暖温情。快速处置:化解矛盾与用心保护学生欺凌,是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面对的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近年来,随着校园欺凌话题的升温,学生家长谈之色变,对学校和老师的要求也日渐增高。某些家长对孩子在学校受到的委屈动辄就直接扣上“学生欺凌”这顶大帽子,要求严肃处理。如何准确界定是否属于学生欺凌以及如何正确处理,对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校园正常学习秩序越发重要。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实践中不断尝试“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之法——今年7月,某小学两名学生因前排同学频频挤靠桌椅而心生不满,拿铅笔捅刺前排同学后背,致其皮肤出现几处点状伤情。前排同学家长以学生欺凌为由,在学校门口拉起横幅。该校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法院联络人接到学校通知后,立即派出熟悉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法官到场,从法理情结合的角度,帮助双方家长辨析责任,用真诚化解家长心结。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该事件得以圆满解决,赔偿款当场给付,三个孩子互相拥抱和好如初,双方家长握手言和尽释前嫌,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根源化解。为发生在校园内的民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第一时间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也是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法官们依托专业背景,将法治思维融入学校管理,协助解决校内纠纷,促使学生尽快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有效防范和减少校园矛盾发生——2023年5月,在某中学组织的安全消防演练过程中,一名学生在演练疏散跑离时不慎被高年级学生碰倒,导致门牙松动和损伤。学生家长和校方就赔偿金额僵持不下,学校邀请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法官参与处理。威海市文登区法院法官徐静静认真分析双方诉求,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尽心调解,历经四个多小时,双方终于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学生家长和校方均对法院工作高度认可。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工作范围覆盖全校学生,法官们不仅对不良行为少年进行教育矫治,还会用心发现、保护、温暖身处困境的学生。2023年4月,徐静静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发现,孩子正处于中考阶段,因父母闹离婚,情绪不稳定,学习成绩一降再降。面对孩子悲戚又无助的眼神,法官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为平台,联系成员单位区妇联、团区委给予孩子多重帮助和关心关爱,并同时与孩子家长充分沟通,做实劝解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孩子顺利参加了中考,并填报师范学校3﹢2直升本科被录取。孩子父母也撤回离婚诉讼,双方多了理解和包容,一家人的日子蒸蒸日上。机制创新:构建案事件处理的标准化流程在校园安全先议工作机制试点探索过程中,法官们不断从处理个案纠纷中总结经验,在实践与总结的循环往复中,对于常见案事件的不同处理机制进行了归纳提炼。对于普通事件,大多数试点单位在山东高院的指导下确立了“线索发现﹢会商评估﹢分类处置﹢反馈评估”工作模式。线索从哪里发现?想象一下,校园里有个“线索宝箱”,学生们可以将他们遇到的任何问题都投进这个宝箱。法官们就是这个宝箱的管理者,他们会定期打开宝箱寻找线索,还会从校园法治工作室、职能部门等转交的线索中仔细检查,判断是否属于需要立即处理的校园安全问题。如果是一些小摩擦,比如孩子们之间的小打小闹,法官们会转给学校加强教育,还会联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们学会和睦相处。如果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则要区分是否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而区别对待,对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制定矫治方案,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需要治安管理处罚的,向公安机关提出有利于矫正行为的矫治处罚建议,如将拘留变更为完成社会公益服务等,防止一罚了之。而对那些触犯法律的孩子,法官们不仅关注他们的法律责任,更关注他们的未来成长。法官们会跟进社会调查,提供法律援助,甚至在案件结束后,还会继续关注这些孩子,尽力帮助他们重回正轨。记者了解到,针对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机制目前已比较统一规范。法官在发现线索后,先调查信息,对事件全面分析、研判后,由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会商评估,针对从轻微到严重的不同情形,分别决定采取教育惩戒、矫治处罚等不同的处置方式。针对较多发的校园民事纠纷、校园里的小矛盾,法官们已经练就了一套独特的“调解艺术”,不仅解决纠纷,更着眼修复关系。在东营、临沂等地,法官们还邀请优秀律师和社工组织加入他们的团队,成为法律维权的志愿者和服务者。他们为学生们提供了绿色通道,建立了一站式的纠纷处理机制和帮扶帮教机制,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捷。法官们不是简单地作出判决,而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沟通,帮助双方修复受损关系。如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耿新在处置一起同学间打闹造成身体伤害的侵权事件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7次背对背调解,双方从当初的剑拔弩张到最终握手言和,两个同学日后相处融洽,班级氛围良好。成效评估:认可与挑战并存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10日,山东全省法院已出台先议制度文件32份,共处理涉校园安全纠纷案事件408件,其中以调解结案175件,对37名具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针对性的矫治措施,对104名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太好了”“真的是为学校办实事”“能不能多挂几所”。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校方的高度欢迎,校长、老师纷纷表示支持这项试点工作。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教授对这项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该项创新真正以问题为导向,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有效举措,并对这项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深入指导。“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高度认可,全省法院亦积极投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罗莹坦言,一是发展不均衡,有的地区实现了全域挂牌,有的地区只有几个县区的几所学校挂牌。二是社会支持体系不平衡,先议机制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为切入点,涉及不同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下一步在工作机制的衔接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展望未来,罗莹表示,将大力培育社工组织,发挥法官积极引导社工组织参与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作用,保障该项工作有效有序、可持续性开展。同时,会联合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该项试点工作,更好地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记者:王丽丽责任编辑:何奎|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