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徵周易
木生寅月,喜用丙火,以去其寒;忌见庚辛,春初木嫩,损之不成。若木众而用庚辛,则决非上格,木之情性如此。
正月甲木喜丙火,乃是用以解寒,借其反生之功,非是取其泄气之用;二月之木,木之质渐荣,则宜丁火,可成木火通明之象。
三秋则异于是。
木生三秋,外象凋零,材质已成,生气内敛,不怕克制。枯枝败叶,反喜金之杀气,乃“以斧斤入山林”,可得其薪。但需纯而不杂方为上贵,故以乙木秋生,辛金透出,丁火制之为上,以甲木庚金丙火透为次。一为木金火之质,一为木金火之气。三秋木之气敛而化质,气之力量薄弱,必依其质为上。
木生于夏,火旺木焚,必要癸水以制化,无癸而用壬,其力量则稍次。盖癸为阴水,为雨露,既得水火既济之功,又有阴阳调和之用。癸水润泽,根润枝荣,见一点丁火泄木之秀,自成上格,但需两不相伤为是。
木生于冬,水冻木枯,寒木向阳,一丙透出,有寒谷回春之象。若见丁火,则如温室培养,力量微薄。若丁火通根而重,尚可勉强得用;若根轻,效力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