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数人幸福,就该牺牲少数人吗?
假设你是有轨电车司机,电车刹车失灵,轨道前方绑着五个无辜的人。但右边有一条岔道,那条轨道上也绑着人,不过只有一个。
你该怎么做?大多数人会说,拐。尽管撞死一个人是悲剧,但是牺牲一个人挽救五个人,看起来是合适的。
这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公正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从最大幸福原则,五个人生命肯定比一个人生命重要。
但为了多数人幸福,就该牺牲少数人吗?
再看一个实例:四名海员被困孤岛,三人为求生,杀死并吃掉了一个病弱者。他们被救后,又因为杀人被捕。
最强力辩护:如果不杀死病弱者,四人可能都死了,被杀者是当时符合逻辑的候选人。
最主要反驳:它未经本人同意就剥夺了他人生命,而公正不仅是代价和受益的理性算计。
这就是洛克的自由主义:保证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才能实现公正。然而,新问题又来了。如果被杀者“自愿被杀”,是否就公正了呢?
今天社会充斥着有关公正的争论:有人认为公正需要向富人征税以帮助穷人,有人认为人们努力赚来的钱被拿走是不公正的。有人支持大学降分录取部分考生,有人认为这对按成绩应当被录取的人是不公正的……
何谓公正?是“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功利主义?还是尊重个体自由选择的自由主义?或是……法律和道德并没有给出标准答案,但他的答卷,远比有限问题的有限答案更具普适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