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回顾】
林大福是个跑长途的司机,这天他接了个大活儿,得从内蒙古往福建运香菇,2000多公里,这可是个大活。
林大福是个老司机了,装车的时候,很是谨慎,清点得明明白白,一共536箱新鲜香菇,心里还美滋滋地盘算着这一趟能挣不少。
开了好几天的车,林大福终于把货开到了福建,吕阿妹收到货,确认是自己采购的香瓜,指挥着林大福把香菇卸到冷库里。
辛苦了好多天的林大福正准备走人,吕阿妹却叫住了他:“师傅,你稍等一下,这香菇有点问题。”
边说吕阿妹边打开一箱香菇,挑挑拣拣地说:“你看,有的香菇这么小,还有一些都烂了,我这香菇不想要了。”
说着就给卖家张老板打电话:“张老板呀,你找人拉过来的香菇大小和之前看的样品不一样啊,还有些都烂掉了。”
张老板一听,挺纳闷:“不可能,我是冷链运输。”吕阿妹就发了张照片过去,照片上香菇确实不大好看。
张老板不是很高兴:“那你说怎么处理吧。”吕阿妹趁机压价:“这样,你2元一斤卖给我。”
张老板可不傻,直接回绝:“2块钱不可能,不要的话我就再拉回来。”吕阿妹见张老板不松口,就说:“那我不要了。”
之后,林大福接到张老板的电话,让他把香菇再拉回去,林大福也很无奈,钱都没给呢,那就再回去吧。
可就在装车的时候,林大福傻眼了,香菇竟然少了200箱!他纳闷得不行:“这香菇怎么少了200箱?”
吕阿妹却一脸无辜:“你看我们家冷库都空了,总不能是我藏起来了吧!”
林大福急得团团转,赶紧给张老板打电话:“张老板,我装车的时候,香菇少了200箱。”
老板一听,火冒三丈:“什么?一定是吕阿妹扣下了,你赶紧再找找。”
但是林大福在吕阿妹的冷库门口找了两天,也没见到那不见的200箱香菇,无奈之下,他只能把剩下的香菇拉回去,他就怕这么耽搁下去剩下的326箱香菇也不能要了。
结果,张老板收到货后,竟然拒绝给林大福支付6000元运费。林大福这下可急坏了,自己辛辛苦苦跑这一趟,连运费都拿不到,这可咋整?没办法,他只能把张老板告上了法庭。
【02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运输的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林大福和张老板之间就是运输合同关系,林大福把香菇送到约定地点就已经完成了运输合同。
送到目的地后,香菇少了200箱,但林大福有证据证明他卸货的时候是536箱,这说明香菇少的那200箱跟他没关系。
而且林大福发现香菇丢失的时候,第一时间就告诉了张老板,还到处找了一圈,这已经尽到责任。
所以,张老板作为委托人,就应该根据运输合同支付运费。
至于那200箱香菇的损失,张老板可以另案向吕阿妹主张。
最后,法院判决张老板向林大福支付5000元运费。
【03 案例看法】
蛮离谱的,200箱香菇就这么凭空消失。
香菇哪里没有? 用得着从内蒙运去? 用武汉话说就是:豆腐盘成肉价
人不诚信,生意何做?
想吃人啊?200箱货就想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