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缴费指数如何计算、养老金如何计算

宜亮说 2024-07-12 16:20:44

退休人员拿到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最感到困惑的大概率就是这个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一是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数据;

二是即使知道这个数据与本人的缴费情况有关,但不知道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本文就从这个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入手,详细介绍它的计算过程和它在养老金计算中的作用。

2024年10月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结束,不再计算老办法养老金,也都采用企业退休人员相同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只是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缴费,缴费时间短些,这个指数的计算更容易些。所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也可参考类似的计算过程。

一、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

1、退休人员林先生,档案中的出生日期:1963年11月;1979年12月参加工作;2023年11月退休;视同缴费年限189个月;实际缴费年限256个月,缴费年限合计445个月。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2,后附详细计算过程;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85848.03元;

3、林先生60周岁退休,计发月数139个月。

4、林先生退休时,湖南省已公布2023年的计发基数(待遇计发基准值)7417,表中已采用7417计算养老金,因此这应该是核准后的养老金。以后不再需要重新核准补发。

详细准确情况见下图表:

一、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

1、视同缴费指数

湖南省内,企业职工默认视同缴费指数为1(100%),这样,如果以月为单位计算,则视同指数合计为1×189=189。

2、实际缴费指数

A、先计算本人历年缴费指数=本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省上一年平均工资×当年缴费月数;

1995年>324÷342×7=6.63158

1996年>398÷400×12=11.94

1997年>896÷425×12=25.29882

1998年>1060÷444×12=28.64865

1999年>958÷456×12=25.21053

2000年>1128÷495×12=27.34545

2001年>846÷543×12=18.69613

2002年>884÷641×12=16.54914

2003年>956÷728×12=15.75824

2004年>1122÷821×12=16.39951

2005年>1332÷955×12=16.73717

2006年>1702÷1305×12=15.65057

2007年>1704÷1487×12=13.75118

2008年>2152÷1795×12=14.38663

2009年>2211÷1940×9=10.25722

2010年>2255÷2270×12=11.9207

2011年>2593÷2540×12=12.25039

2012年>3219÷2960×12=13.05

2013年>2921÷3336×12=10.50719

2014年>3662÷3658×12=12.01312

2015年>3910÷4044×12=11.60237

2016年>3884÷4491×12=10.37809

B、将历年缴费指数相加求和,将历年缴费月数相加求和;

历年缴费指数合计344.98271

历年缴费月数合计256

C、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将历年缴费指数的和÷历年缴费月数的和

实际缴费指数=1.347589

3、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实际缴费月数)÷缴费月数合计

=(1×189+1.347589×256)÷445

=(189+344.982784)÷445

=533.982784÷445

≈1.999961

≈1.2

二、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在养老金计算中的作用

在湖南省内,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均使用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

1、基础养老金

=(待遇计发基准值+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算比例

=(待遇计发基准值+待遇计发基准值×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月数合计÷12)×每满1年计算比例

=(7417+7417×1.2)÷2×(445÷12)×1%

=(7417+8900.4)÷2×37.08×1%

=16317.4÷2×37.08×1%

=3025.24596

≈3025.25元

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也可计算出相同的基础养老金数据

基础养老金

=待遇计发基准值×(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算比例

=7417×(1+1.2)÷2×37.08×1%

=7417×1.1×37.08×1%

=3025.24596

≈3025.25元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的意义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是完全是相同的,它是由

“=(待遇计发基准值+待遇计发基准值×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月数合计÷12)×每满1年计算比例”

提取公因式待遇计发基准值演变而来的。

2、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比例

=待遇计发基准值×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月数÷1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比例

=(7417×1.2)×(189÷12)×1.3%

=8900.4×15.75×1.3%

=1822.3569

≈1822.36元

国办发[2015]28号文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这个公式也上述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也只是表现形式上的不同,其计算结果是完全相同的。如本例:

过渡性养老金

=7417×1.2×15.75×1.3%

=1822.3569

≈1822.36元

本公式中的区别是:

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采用的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2,没有采用默认的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的是本人的视同缴费指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85848.03÷139

≈617.61元

4、养老金合计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3025.25+1822.36+617.61

=5465.22元

我重新计算的数据,与林先生原来表中的养老金数一分不差。

请对养老金感兴趣的朋友们也动手重新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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