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分1套房后遗忘23年!如今想过户遇困难,当时太难过!

林深时见路 2024-01-31 10:17:13

江西一名六十多岁的女性,23年前,她和丈夫离异,得到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公寓,但她却因为悲伤而忘记了这间公寓。现在想到要把房子的产权转让给别人,就很难了。

一月二十九日,江西鹰潭县一名六十多岁的女性吴小姐向法庭提出要将23年前分配给她的一栋别墅进行转让,因为她已经离异,她的父母都死了,她悲痛欲绝,离家出走,直到几年后,她回到家乡,这才想起来,要把这栋楼给她。因为这栋别墅的产权登记在吴小姐和丈夫的名下,吴小姐的丈夫必须要亲自去一趟,可是现在,她的丈夫和丈夫都没有任何的消息,她的丈夫根本就没有能力帮她办理房产交易。

吴小姐还注意到,房产证上写的房子号码与真实的房子号码不符。因为吴小姐是在法庭上被口头通知的,所以并未拿出房屋产权证书。更何况,她和丈夫从来没有在私人场合检查过她的卧室,在调查的时候,她也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经过法庭调查,终于找到了吴小姐家的确切地址。

最终,吴小姐拿到了一张法庭发来的判决书,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书。于是,吴小姐就把这面旗子送给了法庭,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吴小姐确实是个冲动的人,她对这个家的感情很深,在失去了自己的老公和自己的孩子之后,她就忘记了这栋房子,好在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终于想起了这栋房子,这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是,虽然离了婚,但是却并没有把女儿判到她的名下。虽然他很难过,但他还是很残忍的,他可以留在这里陪着女儿。一般来说,两个人的产权转让,必须双方都在场,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不能出席,那么就必须提供委托人的全部资料。幸运的是,吴小姐拿到了一份23年前的法庭判决书,这才顺利地将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

另外,我们也要提醒各位在申请这些资料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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