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直切主题,这是一起发生在韩国的诡异凶案!这起案件的经过,非常的简单,就是一起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无冤无仇、却持刀伤人的“无差别杀人案”。可离奇的事,这么一个看起来再单纯不过的案子,最后竟然成了韩国历史上最有名、最烧脑的一起奇案!因为追凶过程过于曲折,韩国甚至还根据这个案子,拍了一部电影,票房非常好!这个案子,就是在国际上大名鼎鼎的韩国梨泰院杀人事件!
血色梨泰院
梨泰院,大概是韩国最著名的国际商业区了,自万历朝鲜之役后,外国人在韩朝聚居地,一二战时期,这里是日本军队的龙山基地,二战之后,龙山基地被驻韩美军接管,而与基地一墙之隔的梨泰院,自然也就成了外籍士兵的娱乐场所,繁荣得很。
不过呢,这种繁荣只是表象,梨泰院其实是个很“邪门”的地方,这里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奇葩的原因闹出人命!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发生在1997年的这起梨泰院杀人事件了!
1997年的4月3日,星期四,天气还挺不错的,首尔市弘毅大学的学生,22岁的赵重弼,和女友相约,一起来到梨泰院逛街约会。一开始的约会气氛确实不错,俩人绕着梨泰院里的小商铺,恩爱的转了一圈又一圈,可正所谓人有三急,正逛着赵重弼突然想上厕所,再抬头一看,前面的街角处就有一家汉堡店。赵重弼就拉着女友走进了这家汉堡店,女友在大堂等待,自己走向汉堡店1楼的男卫生间。可任谁都没想到,他这一走,竟然再也没回来过!
赵重弼的女友在原地等了很久,就是不见赵重弼出来,就在她等得都快不耐烦了的时候,男卫生间里突然冲出来一名惊慌失措的顾客,他跌跌撞撞的挤进人群,嘴里还不断高喊着:
杀人啦!杀人啦!
这名顾客突如其来的奇怪举动,一下子吸引了店里所有人的注意,就这样,几个胆子大些的男顾客和工作人员,结伴进入了这间男厕所,眼前那惨烈的一幕,让他们心惊胆寒——白色的卫生间墙壁、地板上,充斥着喷溅的猩红血液,在最里侧的小便池旁,一个身量中等的男子浑身是血、歪倒在地上的血泊里!此时受伤男子的胸膛还有些起伏,感觉还有的救!汉堡店的店员扭头就拿起了电话报警,也在第一时间联系附近的医院来救治伤员,可惜的是,这名受伤男子刚被抬上救护车,就失血过多而死亡。
这名死亡的男子,就是刚刚独自一人去厕所的赵重弼!
随着赵重弼的死亡,这个血腥的案子正式从一起持刀伤人案,升级成了杀人案,韩国警方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开启了紧锣密鼓的调查。
明确的犯人
赵重弼这起案子,说查也好差,因为这家汉堡店里覆盖着多只监控摄像头,警方只要调出事发之前的视频,找出谁和赵重弼在同一时间使用了男厕所,就应该能锁定嫌疑人了。
据案发前的监控视频显示,案发那天汉堡店这家餐厅里,基本都是外国面孔,因为有20多名驻韩美军的家属,正在纠集在一起开派对,这些人中还不乏瘾君子和小流氓。人群里最引人注目的,是个17岁的美韩混血男孩,叫做亚瑟·帕特森,在监控画面中,他手上一直玩着一把逼真的折叠军刀,当时聚会的人由于分不清帕特森手里的刀到底是玩具还是真货,甚至还为此讨论了一番。
这整场party,帕特森都玩的十分开心、情绪高涨,中途的时候,他还和另一个高大的男性结伴去了一次厕所,在帕特森和那名男性去男厕所的时候,赵重弼才进去一小会儿,也就是说,这三个人几乎是前后脚的时间,凑到了这间卫生间,此时卫生间只有他们三个人。
这样的状况立即引起了查看监控的警员的注意,果然,没过多久,浑身是血的帕特森和高个子男性,就冲出了男厕所,仓皇逃窜了。再之后进去的,就是那个发现了尸体后被吓得神志不清的顾客了,不过,他没有作案嫌疑,因为他几乎是在推开卫生间门的瞬间,就慌不择路地大叫着跑了。
现在案件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那就是帕特森和另一名男子,可能就是涉嫌杀害了赵重弼的犯人!在一个主权国家,警方只要去抓人就可以了,但问题在于,帕特森这人的身份很特殊,不仅是军属,还是美籍!按照韩美两国之间的约定,美方的军人军属在韩国境内犯了法律,韩国不能直接就抓,必须要等驻韩美军刑事调查处,也就是CID先行调查,确认这人的犯罪事实了,才能将犯人给韩国方面处理。
毕竟是搞出了人命,CID也不敢包庇,直接来到了帕特森的学校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人早在两个月之前就休学了。CID扑了个空,又转头去帕特森的家,帕特森也不在家!不过CID发现了犯案当天帕特森身着血衣,上面沾满了赵重弼鲜血。
这个证据可太重要了,CID已经认定帕特森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此时此刻,必须要抓到帕特森,给韩国那边一个交代了。于是,CID调查了帕特森的人际关系和出入境记录,发现帕特森这两天一直都躲在美军的龙山基地里!最终,在4月5号这天,隐身了两天的帕特森,在美军基地里被逮捕归案!而通过搜查,美方还在第八营的一段排水口里,发现了案发当天帕特森随身携带的折叠军刀,经过检验,这把军刀是真货,锋利异常,重要的是和赵重弼身上的刀口相吻合。
不过,帕特森虽然被捕了,但他却拒不承认自己做出了杀人的行为,只说案发当时他在现场,所以身上沾满了赵重弼的血。
对于帕特森的这番说辞,CID是一个字都不信,他们整理了一下手头的材料,列出了帕特森的几大嫌疑:
首先,作案工具——那把折叠军刀,毫无疑问是帕特森所有的,而且在犯案后,帕特森还曾经清洗、隐藏它,这无疑是一种销毁证据的行为。
其次,帕特森的衣服上沾满了赵重弼的血,如果不是距离很近,很难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血,喷溅到他身上。
最后,赵重弼一共身中9刀,其中右侧颈部3刀,左侧颈部4刀,胸口2刀,致命伤位于左颈部,这一刀的伤口极深,几乎见骨,直接刺破了赵重弼的颈部大动脉,造成了缺血性休克死亡。
但看这些中刀部位就知道,刀刀毙命,凶残至极,根本不想给赵重弼活下去的机会!犯案手法类似美国黑帮杀人的方式,而嫌犯帕特森的手臂上,就有一块非常显眼的、形似美国加州著名黑帮North14的刺青标志!
带着这些材料,CID把帕特森移交给了韩国警方,韩国方面也准备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起诉帕特森,事情到此为止,都进行的极为顺利,直到三天后,那个和帕特森一起出现在卫生间的大个子爱德华·李跑来自首了!从这开始,整个案子就变得诡异了起来。
真假美猴王
让这个案子变得诡异起来的,是帕特森和爱德华之间的供词。
爱德华对于案发过程,是这么描述的:
当晚,他们20几个朋友一起开party、喝酒,有些人还嗑了点儿违禁药品。帕特森也是这些瘾君子中的一个,他磕了药后,精神十分亢奋,拿出了那把折叠军刀给大家展示,一边儿疯疯癫癫的比划着刀,一边儿不断和朋友们炫耀,说自己以前拿这把刀捅过人!对于帕特森这种状况,大家都觉得使药物作用,见怪不怪了,可就在不一会儿,帕特森竟然推了推爱德华,说道:
我会给你展示一点儿很酷的东西!跟我一起来吧!
爱德华·李也就迷迷糊糊的跟着帕特森走了,而目的地,就是旁边的男厕所,当时厕所里只有一位男性在小便,也就是赵重弼。
据爱德华所说,当时他因为刚吃过薯条,手上油乎乎的,看到卫生间的洗手池,第一反应就是去洗手,可他这边水龙头还没打开呢,那边帕特森就疯了一样猛地掏出那把折叠军刀,朝着赵重弼就刺了过去!由于帕特森的速度太快,爱德华一开始根本就没反应过来,大脑一片空白,更别提去阻止帕特森了,他眼睁睁的看着鲜血从赵重弼身体里喷溅出来,气息渐渐微弱下去。
之后他怕帕特森继续伤人,自己成为他的下一个目标,就逃出了厕所,跑到了4楼的洗手间,在那里,他处理了自己衣服上的血迹,然后又返回一楼,和朋友借了一件衣服。正好做完这一切的时候,赵重弼也被人发现了,现场一边混乱,他也就趁机逃出了汉堡店,藏到了女朋友家里。
之后,他把这一切都告知了作为美军的父亲,爱德华的父亲这时候正在美国执行任务,但他还是立即飞回了韩国,并劝爱德华自首,去说明这一切。
而帕特森嘴里的供词,和爱德华正好相反:
他说,是爱德华在看他展示了那把军刀后,走过来和他说:
我会给你看些很酷的东西!
之后,爱德华就带着帕特森来到了那个卫生间,结果,刚一进门,爱德华就一把夺走了自己手里的军刀,朝着那个正在小便的人就捅了过去!而帕特森自己这时候已经被吓懵了,他一直缩在洗手池和墙壁的夹角处,以防爱德华牵连到自己。最后,受害者因为失血过多,控制不住身体了,朝他倒了过来,吓得他赶紧把人推开,但还是被蹭了一身的血。
做完这一切后,爱德华把刀子丢在地上,转身就走了,帕特森也想跑,但他觉得刀是自己的,太说不清了,就用水清洗了衣服上的血迹,然后和朋友交换了衣服,拿着刀离开了汉堡店,准备把这把刀藏匿起来。而在帕特森眼里,美军基地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因为韩国人绝不敢冒然进入调查,因此,他就把凶器丢进了基地的水沟里。
看到这,我们就发现了,其实帕特森和爱德华的供词十分相似,只是把主角换成了对方而已,唯一的区别大概在于,帕特森清晰地记得爱德华李是怎么行凶的,因为他能准确地说出,爱德华一共捅了9刀,右边3刀,左边4刀,胸部2刀。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他俩谁说的才是真话呢?
韩国警方也是一头雾水,案件发生时在场的一共就三个人,一个是死者,剩下俩人互相推诿,好好的案子,如今却成了罗生门。于是,他们决定重新回到案发现场的那间厕所,进行实地调查,看看能不能通过血液的喷溅轨道,来印证帕特森或爱德华的证词。不过,他们的愿望还是落空的,因为涉事的这家汉堡店,很怕因为一个杀人案件,搞得店铺几天没法开张,他们几乎是在警方第一波调查结束后,就把1楼的卫生间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如今根本就没什么痕迹再留给韩国警方调查了。
因为证据稀少,再加之CID在最初已经提供给了韩国一份关于帕特森就是犯人的材料,因此,当时韩国刑事一组组长金泉路,认同了美方的调查结果,把帕特森当做犯人,提交给了检察官朴在武。
可这位朴在武检察官,也是个很有自我主见的人,他在看到全部的案件卷宗后,给出了一个和CID以及金泉路完全不同的结论,那就是犯人其实是爱德华!
朴检察官认为,赵重弼的身上只有9处严重的刀伤,不存在挣扎、打斗的痕迹,而他右侧颈部的3刀,下刀位置是由上到下,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凶手绝对要比被害人高大很多,可以直接控制住赵重弼,让他无法反抗,否则形成不了这种效果。而当时卫生间里的3个人中,帕特森是最矮的,只有1米73,死者赵重弼1米76,爱德华是1米80,如果按体型来分析,帕特森是没有犯案可能的。同时,和爱德华相比,帕特森又能完整的回忆起爱德华刺了赵重弼9刀,这也是个很好的证据,因为一般犯人在行凶后,都会因为刺激而大脑空白,不记得自己犯案中的一些细节。
因为以上这些原因,朴检察官驳回了金泉路的调查结果,让他们再好好查查,没了办法,金泉路只能选择对这两个嫌疑人进行测谎。测谎结果也的确如朴检察官所料,帕特森说的是实话,而爱德华说的是谎话。最终,朴检察官把爱德华以杀人罪,起诉到了法院,而帕特森却只落了一个“为其提供凶器、并销毁证据”的罪名。
很快,一审结果就出来了,首尔地方法院支持了朴检察官的观点,判处爱德华无期徒刑,而帕特森则是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可对于这样的结果,爱德华和帕特森都无法接受,他们提出了上诉,最终,韩国二审时以爱德华和帕特森在犯罪时尚属未成年,减轻了对两人的处罚,爱德华由无期徒刑,降到了20年,而帕特森则降到了1年有期徒刑。
在改判后,帕特森放弃了上诉,可爱德华却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再次提起了上诉,同时,爱德华的父亲,也通过媒体爆料称,韩方在测谎这个问题上,根本就没按照规范的流程走,因此,这份测谎结果,本应没有任何法律效益!原来,爱德华的韩语非常差,原本在测谎的时候,爱德华想雇佣一名翻译,可韩方却傲慢的拒绝了爱德华的要求,逼迫爱德华必须亲自使用韩语回答问题,这让爱德华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下,最终没有通过测谎。
而爱德华的律师,也对检方所说的“
身高问题”提出了质疑,理由很简单,一般成年男性在小便的时候,双脚都要略微岔开,这就会使身高下降,而帕特森和赵重弼之间的身高差至多只有3cm,如果案发时赵重弼的腿是岔开的,那当时的身高可能还不如完全站直的帕特森。再则,即使是身高较矮的凶手,也可以趁被害者不注意的时候,强行把他的身体压下来一些,之后再行凶,更何况赵重弼当时身上还背着一个背包,凶手极有可能是抓住了背包,控制住了他,之后才开始进行攻击。因此,即使是帕特森,也有机会造成赵重弼右侧颈部自上而下的伤口。
面对着一个又一个的案件漏洞,再加上爱德华拥有美籍的特殊身份,韩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最终,在1998年9月,韩国最高法院竟然推翻了前几次审理的结果,以案件唯一目击证人帕特森本身也有嫌疑、证词并不可信,以及“身高推论”和测谎结果都不能作为决定性证据等理由,宣布爱德华无罪,并当庭释放!
这下韩国民众直接愤怒的炸锅了,因为案子审理到现在,唯二的两个嫌疑人,竟然都让韩国给放了!没错,在爱德华被当庭释放前,帕特森就赶上了1998年8月15号光复节的特赦,提前出狱了!换句话说,这赵重弼就是白死了,而残忍杀害了他的凶手,一个个的竟都没到应有的惩罚!
不过,即使民怨滔天,韩国检方也是骑虎难下,因为说爱德华是凶手的是他们,说帕特森没杀人的人也是他们,如果这个时候承认错误,再回头去指认帕特森才是凶手,那场面也实在是太尴尬了。但如果让他们继续追着爱德华不放,他们也做不到,因为按照韩国法律规定,“一事不再理”,也就是说,韩国方面没有任何理由再次对爱德华提起“杀人罪”诉讼。
不过,沸腾的民怨也不可能一点儿用都没有,8个月后的1999年5月23日,韩国检方终于下定了决心,提请了对帕特森的限制出镜,这也意味着,韩国准备以杀人罪将帕特森逮捕并起诉。如果一切顺利,帕特森就将被送上审判席,可问题也在这时候出现了,那就是韩国限制出境的时效只有3个月,3个月后检察官需要再次申请,否则针对帕特森的限制就解除了。结果3个月过去,检方把申请限制出境延期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等他们反应过来,帕特森早在8月25号坐着飞机优哉游哉地飞回美国了!
事情发展到这,韩国的公检法系统算是贻笑大方了,毕竟最开始的时候,人家CID都已经把帕特森和证据摆在你面前了,可经过韩国检方这么一圈极限操作,鸡飞蛋打,手里一个嫌疑人都没有了!
因此事受到了强烈刺激的赵重弼家人,要求韩国尽快从美国,把帕特森给引渡回来,可刑事案件引渡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问题是韩国证据不足呀!引渡都没法引渡!最终,韩国检方硬着头皮拒绝了赵重弼家人的要求,并把这案子搁置起来,冷处理了,希望时间可以冲淡一切,让民怨慢慢平息。
事实证明,“淡忘”这招的确有效,十年过去,韩国民众基本是想不起来这件奇葩的案子了,直到2009年,一部由宋仲基、张根硕主演的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横空出世,影片案件的原型,正是赵重弼被害案!
这下韩国人都想起了十二年前,在梨泰院还发生过一起如此血腥暴力的案件,民众舆论再次沸腾,把本国的公检法系统骂得体无完肤。这么一来,韩国检方也不敢再继续搪塞下去了,只能重启了该案件的调查工作,就是在这次调查中,检方有了一个巨大的发现,那就是“帕特森证词里有些部分是自相矛盾的”!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前面我们曾提到,在帕特森的供词里,爱德华·李行凶之时,他就躲在了洗手池和墙壁的夹角处。那么,按道理来讲,此时洗手池的一部分,应该被帕特森的身体挡住,在这种状态下,从赵重弼的血,是溅不到该区域的。可问题在于,检方在观察第一批取证照片的时候发现,整个洗手池到处都弥漫着喷溅的鲜血,根本没有什么位置被挡住,从这就可以看出,帕特森在说谎,案发之时他根本就不在洗手池和墙壁之间!
基于这些证据,韩国检方在电影上映两个月后的09年11月,向美国当局提出申请,要把帕特森引渡回韩国受审。
很快,帕特森就在美国落网了,就在帕特森落网后,事情迎来了一个更大的转机,那就是帕特森的一位朋友公开指认了他,称他曾在2007年,于酒后告诉自己,赵重弼是他杀的,而“韩国警方并不敢拿他怎么样”!
如此一来,就相当于帕特森自己亲口承认了犯案的事实,于是,在2011年11月,美国正式对韩国启动了帕特森的引渡程序,此时距离韩国刑事案件的15年追诉期,只剩下了不到6个月的时间。
可帕特森却不愿意坐以待毙,他聘请了许多经验丰厚的大律师为自己辩护,把引渡回韩国的时间一次次推后,直到2015年9月23日,帕特森才终于被押送到了韩国的土地上。在刚回到韩国的时候,还有媒体去采访过他,但无论这些媒体怎么套话,帕特森的回答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没杀人”!
不过,帕特森的这种狡辩显然是无效的,2017年1月25日,赵重弼案迎来了最终的结局,韩国法院认定帕特森有罪,他被判处了20年的有期徒刑,这是当时韩国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最高量刑。至此,韩国近二十年来最大的奇案尘埃落定。
不过,这个看似凶手落网、大快人心的结局,却并没有让所有公众满意,因为至今为止,各大案件论坛中,依旧能看到有人在讨论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帕特森做下的!
一部分人怀疑这起案件是帕特森和爱德华一起制造的,之后他们模仿“囚徒困境”,双方都没有讲实话,以求一起脱罪。不过这种怀疑不太能站得住脚,因为直到最后,帕特森被判20年,明知翻案无望,却依旧一口咬定自己没杀人,如果真是合谋杀人,他好好坦白,说不定还能比现在判的轻一些。
也有人怀疑,这起案件就是爱德华做下的,之后嫁祸给了帕特森,事实上,就在案发第二天,韩国警方接到一份匿名举报信,信里称帕特森就是本次命案的凶手,这也是为什么韩国警方一开始锁定的是帕特森,而非爱德华·李的原因。而匿名举报这件事毫无疑问,是对爱德华有利的,因此,有很多人都觉得,这封匿名信就是爱德华·李写的!
那么,结合以上的这一切,你觉得凶手究竟是帕特森,还是爱德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