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单身的李先生通过一个交友平台结识了一位女士,国庆这天他们决定在一家西餐厅见面相亲。
在约会过程中,女士点了价值2万元的酒,随后以腹痛为由匆匆离开。
李先生在结账时发现总账单高达2.5万元,报警后,警方揭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真相。
在江苏工作的的李先生,已经30岁了,依然单身,这让他远在家乡的父母非常焦虑。
每次通话,父母总是催促他尽快找到合适的伴侣结婚好让他们早日报上孙子。
然而,李先生的工作环境以男性为主,他几乎没有机会结识异性。
一天晚上,小李在浏览短视频时,偶然看到一个交友软件的广告,于是下载并注册了该应用。
不久后,一位名叫小芳的女士主动与小李联系,小芳告诉小李自己也是被催婚得厉害,两个人聊得非常投机。
几天后就是国庆了,大家都休假,小芳提议见面,如果彼此合适就发展关系,否则就做朋友。
小李对小芳很有好感,欣然同意见面,为此小李还精心打扮了一番。
国庆这天晚上,他们在一家西餐厅见面,彼此印象良好,相谈甚欢。
小芳说气氛这么好,可以喝点酒,小李本想拒绝,但出于礼貌,他同意了。
小芳叫来了服务生很是熟练地点了两瓶昂贵的红酒,两个人又是一番酒酣耳热。
酒过三巡,小芳突然表情痛苦,说自己肚子不舒服,小李很担心,忙问是不是需要去医院,但小芳表示只是小问题,去洗手间即可。
小李在座位上等待,但过了很久都没等到小芳返回,他担心小芳的安全,让服务员查看洗手间,却发现小芳已经离开。
小李很是不解,他给小芳发微信发现自己竟然被拉黑了,明明聊的好好的,怎么小芳对自己不满意吗?女人真是莫名其妙!
小李只能先结账回家,但没想到账单上的数字让他震惊:总消费达到了2.5万元,其中红酒就占了2万多元,其余的菜品也接近5000元。
郁闷的小李拿出信用卡付了账单,但回家后,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选择了报警。
随着警方的调查,小李才知道了小芳实际上是餐厅的一名酒托,她利用交友软件引诱单身男性到餐厅消费昂贵的酒水,然后找借口离开。
《刑法》规定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小芳通过交友软件与小李建立联系,并以相亲为由诱导其到指定餐厅消费,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份,虚构了找对象的事实。
诱导小李消费2.5万,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小芳构成了诈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所以,小李有权要求餐厅赔偿至少7.5万元。
小李消费的餐厅在法庭上辩称小李是自愿消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诈骗罪的认定并不以被害人“自愿”为前提;只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采取了欺骗手段,就构成诈骗罪。
最后法院判决:小芳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餐厅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小李7.5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吊销了该餐厅的营业执照。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