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又一家公司娃窖酒业(杭州)有限公司因使用某品牌字样、宗某某形象进行宣传等,被罚30万元。就在一年前,该公司旗下另一家企业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也疑因“蹭”娃哈哈引发争议、“蹭”茅台被罚51万余元。
此前,娃窖酒业(杭州)有限公司的产品线上售卖主要通过娃窖小程序,目前该小程序已搜不到,有销售人员称“现在在做调整,具体不方便透露”。10月10日,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名为“娃茅商圈”的微信小程序上也在售卖娃窖酒业产品,首页轮播图写着“娃哈哈|宗盛商业|娃窖”,以及“娃哈哈大理宗盛股东宗庆后”及其肖像等信息。有招商人员仍以“有娃哈哈授权”为宣传噱头。
10月10日,新京报记者拨打娃哈哈官网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称娃窖酒与娃哈哈没有关系,如果有授权会在产品外包装印上娃哈哈品牌标识。
有招商人员仍以“娃哈哈”为宣传噱头
信用中国(浙江杭州)网站显示,娃窖酒业(杭州)有限公司因存在使用某品牌字样、宗某某形象以及某品牌公司相关文字内容用于当事人企业及商品宣传,引人误认为是某品牌商品或者与某品牌集团存在特定联系,该混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于9月27日被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罚款30.1302万元。
信用中国(浙江杭州)网站截图
对于娃窖此番被处罚的具体原因,10月10日,新京报记者以咨询者身份联系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工作人员未作正面回应,但明确提示,产品推广不能将二者进行关联。“娃哈哈是娃哈哈,娃窖是娃窖”。
娃窖酒业(杭州)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3月22日,刚满半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根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由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遵义红色诗篇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法定代表人为吴坚,实际控制人为宗泽后,系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弟弟。
根据中国商标网显示,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以来曾申请注册多个商标,包括“哈台”“娃窖”“窖哈哈”“娃台”“娃茅”等,商标国际分类涉及32(啤酒;矿泉水等)、33(果酒;鸡尾酒;葡萄酒;白酒等),仅“娃窖”(33类)为注册商标,“娃茅”(33类)商标状态处于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娃窖”(32类)、“窖哈哈”(32类)商标状态为注册公告阶段,“娃台”(33类)、“哈台”(32类)为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新京报记者搜索发现,娃窖酒业(杭州)有限公司成立已有半年,其微信公众号“娃窖酒业”未发布任何文章,而在多个电商平台也并未搜到“娃窖”等相关产品售卖链接。有娃窖酒销售人员称其产品主要在线上,线上有“娃窖小程序”,目前已搜不到该程序。
“娃茅商圈”微信小程序商城中截图
10月9日,新京报记者以购酒为由从多位娃窖酒的招商销售人员处了解到,娃窖产品实际生产为贵州民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娃窖系品牌方。不过,在名为“娃茅商圈”的微信小程序商城中,有娃窖·福气酒、娃窖·崛起酒、娃窖·传承酒,售卖价格分别为699元/瓶(买一得六)、999元/瓶(买一得六)、1299元/瓶(买一得六)。而在该小程序的首页产品轮播图,除了三款娃窖产品图,还写着娃哈哈|宗盛商业|娃窖,以及“娃哈哈大理宗盛股东宗庆后”及其肖像等信息。
有招商人员在招商宣传时仍将娃窖酒与娃哈哈有联系作为卖点,称“娃窖酒是娃哈哈旗下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出的产品,是娃哈哈授权的,娃哈哈也占有股份”,当被问及能否出示授权书,其称“(宗盛智能)总部不能发出来,可以直接(到现场)看”,当被问及产品瓶身以及外包装是否有娃哈哈背书,其称“没有”。
此外,当被问及娃窖产品线上商城小程序为何名为“娃茅商圈”时,上述招商人员直言,“原本是娃茅酒,因为产品名称问题被茅台起诉,还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50多万元,所以娃茅酒就叫停了,后来又生产娃窖酒产品。”而当被问及小程序购买产品能否提供发票,其称“没有发票”。
10月10日,新京报记者拨打娃哈哈官网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称娃窖酒与娃哈哈没有关系,如果有授权会在产品外包装印上娃哈哈品牌标识。
根据公开报道,早在此前娃茅酒被指“蹭”娃哈哈时,娃哈哈在2022年9月28日发布声明称,近日公司发现有企业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酱香白酒,公司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公司已向相关涉事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不当宣传,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娃茅酒业微信公众号2022年9月29日也发布声明称,“本次推出‘娃茅酒’酱酒的经营行为与娃哈哈集团无关,且我公司从未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酒’。”
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方包含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约15.6%。不过,据娃哈哈集团在2022年3月发布关于宗盛智能旗下“小蓝罐”纠纷相关声明中提到,公司与宗盛智能为两家独立主体,宗盛智能科技独立自主经营管理。
此前因“蹭”茅台被罚
事实上,这并非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因旗下公司“蹭”名牌被罚,上次被罚则是因旗下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23年8月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万余元。
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娃茅酒业经营的贵州娃茅酒瓶身及外包装均印有“贵州娃茅酒”“KWEICHOWWAMAO”字样,整体图案布局、颜色搭配与贵州茅台酒的瓶身、外包装相似;其经营的娃茅小哈酒瓶身印有“贵州娃茅酒”“KWEICHOWWAMAO”字样,整体图案布局、颜色搭配与贵州茅台酒瓶身相似。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于当年8月29日在其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称该批次酒未进行实质销售,目前已下架争议产品的宣传,新品将于近期上市。
然而,在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所谓即将上市的新品再未有新消息。“娃茅酒业”电商小程序也至此无法正常显示。其在当年5月宣称通过SPAC的形式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更是没有了下文。
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陕西万祥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而后者的大股东则是由宗泽后担任法定代表人以及实控人的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2022年11月以来,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7个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履行比例为100%;2022年12月以来,该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宗泽后有14个历史限制消费令记录。
对于旗下公司的子公司两度被罚,新京报记者致电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万祥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备注的联系电话,均为空号。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唐峥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