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
天猫在针对虚假交易变更规则后,又发布一新规!
近日,天猫修订了“诱导第三方规则及实施细则”,新规于2024年6月21日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6月30日规则上线,7月1日正式生效。
“诱导第三方”违规,也就是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
其实,此前淘宝天猫就曾针对禁止商家的“第三方诱导”行为多次发过公告。
那这次的调整主要是在哪方面?处罚力度又如何?
禁止包裹卡引流微信!
扣分!支付违约金!
除了强调此前天猫就明确禁止的“诱导第三方”行为,如商家在店铺页面、商品页面、推广页面、旺旺、直播与消费者互动的场景中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
这次新调整,明确增加了禁止商家使用线下包裹卡引流微信。
新调整明确指出,“商家不得通过诱导消费者提供电话、微信等第三方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到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
在官方对规则的解读中,“禁止实物包裹中夹带第三方平台信息”的配图露出了“微信”logo,这几乎在“明示”禁止引流至微信私域。
图源:千牛头条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商家以往通过包裹卡好评返现、引流私域等行为将不再被允许,通过“在包裹塞游戏小卡片致富”等行为也只能成为历史。
此外,官方共列出了五例关于“诱导第三方”行为常见的违规类型。
更重要的是,根据公示新规所示,新调整正式生效后,商家一旦被发现有“诱导第三方”行为,处罚力度将更加严厉,包括支付违约金、扣分,甚至清退等。
不同程度违规的商家,所受到的处罚程度也不一。
比如,对于情节一般的违规行为,将首次下架相关商品,并给予2000元违约金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将扣除商家12分;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将直接清退相关商家。
同时,公告也提醒商家在6月30日前完成自检自查,避免出现违规情形。
新规一出
商家哀号遍野!
对于本次新规,可以说天猫是从之前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转向了“两只眼睛站着轮岗”式的全面禁止,且处罚力度在不断加大,拿捏了商家的“七寸”。
看到新规后,内部交流群中有商家不禁感慨,“越来越严了”。
不少需要和客户沟通的商家则对自己的处境表示担忧,尤其是定制类目。
要知道,商家在公域花钱投广告获得客流后,通过包裹卡等方式再引流到私域,继而进行与用户建立联系、提供服务、提升复购等动作,对企业自身提升流量转化率、降低整体营销费用有着关键作用。
尤其是随着人口红利减少,线上营销成本上涨,搭建电商私域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的“必选项”。
优秀的私域建设,不仅是企业的“蓄水池”,更是品牌的“护城河”。
而现在,新规的发出,无疑切断了引流私域的重要渠道,对很多电商从业者而言,都是一个重大打击,对那些重度依赖“包裹卡”导流的商家,则更为致命。
因此,有商家更是发出了哀叹,直呼“这生意做的,刀架在脖子上的感觉”。
其实,抖音和拼多多等平台早就有相关规定禁止“引流私域”这一行为。
处罚力度甚至比阿里更严重,动辄几万罚款或直接关店不在话下。
在各平台流量触顶的大环境下,此次新规的出台,也更像是阿里的“流量保卫战”。
阿里正在力图筑起流量“护城河”,防止用户流失其他平台。
我们商家生存在电商生态圈中,面对规则的变化,则必须时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强大的适应能力。
毕竟潮水褪去,才知道谁在裸泳。
唯有看懂潮水的方向,改变游泳的方式,才能让自己不被漩涡卷晕。
附:天猫诱导第三方规则及实施细则
本次调整于2024年6月21日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6月30日规则上线,次月1日正式生效。
第二十八条 诱导第三方
【定义】诱导第三方,指会员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可能产生骚扰消费者、影响消费者交易安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第一次扣A类6分,第二次扣B类12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使用阿里旺旺等措施。
【适用情形】诱导第三方,指会员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可能产生骚扰消费者、影响消费者交易安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经营权限管控、支付违约金、扣分、账户权限管控、关联影响、其他处理措施。
【具体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向天猫支付违约金2000元。
(二)情节严重的,扣12分,向天猫支付违约金20000元。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此外,天猫将视实际情况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使用阿里旺旺、减少曝光等措施。
【规则解读】
一、诱导第三方的情形有哪些?
诱导第三方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特定市场人群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如:诱导消费者提供电话、微信等第三方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电话、线下包裹等方式诱导到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
二、会员违反诱导第三方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天猫将根据会员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理:
二、如何理解“情节一般”、“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一)情节一般:首次违规。
(二)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第二次违规;
2.发布大量第三方商品或信息;
3.引发多位消费者投诉,对平台产生不良影响的;
4.为第三方提供便利条件:包含但不仅限于通过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钻石展位、淘宝直通车等)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三)情节特别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第三次违规;
2.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管控等特殊情节。
三、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管控等特殊情节”是指什么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会员诱导第三方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对消费者产生极不良影响的;
(二)研究规避天猫管控的诱导第三方新模式,并加以传播或应用;
(三)实施群体性诱导第三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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