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这个名咋来的?美国一脸通红:打小国,民兵竟反攻到了华盛顿

南斋孤风中 2024-11-12 20:26:55

北美,有一个面积高达998万平方公里的国家——加拿大。

仅6万军人。

军队,还不及许多中等国家的十分之一。

这支小规模军队,要守着北美最北端漫长的海岸线、广袤的森林、辽阔的平原和群山。

平均每位军人,要守166平方公里国土。

这在世界军事史上,可谓罕见。

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个“防卫空虚”的国家,其南部紧邻着世界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美国。

美军现役人数超过130万,是加拿大军队的20多倍。

从传统地缘政治的角度看。

这种力量对比,本应让加拿大寝食难安。

然而,现实却是另一番景象。

加拿大,不仅安然无恙地维持着主权完整。

还与这个强大的邻居,保持着世界上最和平、最开放的双边关系。

两国间8891公里的边境线。

是世界上最长的非军事化边境,甚至不需要重兵把守。

为什么强大的美国,从未吞并看似“弱小”,又抱着“肥肉”的加拿大?

最大的敌人

其实,美国不是没动过心思。

1775年,美国刚从英国手里独立。

就将目光投向了北方那片沃土——英属北美(今天的加拿大)。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趁着与英国开战之际,何不将北方的领土一并收入囊中?

这个雄心勃勃的计划,由乔治·华盛顿亲自批准。

美军分两路北上:

本尼迪克特·阿诺德率领1100名士兵。

穿越缅因州350英里的荒野,向魁北克城进发。

这支队伍,堪称美国独立战争初期最精锐的部队之一。

然而,他们显然低估了困难。

加拿大东部,是绵延的阿巴拉契亚山脉。

中部是广袤的大平原,西部是险峻的落基山脉。

这些地形,在和平时,都很难跨越,更别说打仗了。

特别是五大湖地区,密密麻麻的湖泊和沼泽地,形成了天然的防御网。

冬天结冰时看似可以通行。

但冰面厚度难测,一不小心就会吞噬整支军队。

经过数周跋涉,美军饿得只能啃树皮、嚼皮带,等好不容易抵达城下时,只剩下了600人。

然而,美军一看这情形,直接傻眼了。

加拿大80%的国土。

终年被冰雪覆盖,冬季气温经常降到零下40度。

在这种温度下,枪支会失灵,金属会变脆。

就连呼气都会立刻结成冰霜。

美军冻得,不得不用毛毯裹住枪支,否则冰冷的金属会直接粘住手。

补给线上的马匹,常常被冻死在路上,粮食和弹药运不过去。

前线士兵,只能靠着有限的储备硬挺。

最头疼的是加拿大的“刺骨风”。

平原上,寒风可以达到每小时100公里。

这种风,不仅能把温度降低到致命的程度,还会掀起可怕的雪暴。

有一支美军,在暴风雪中迷失方向。

等被发现时,已经全部冻成了冰雕。

今天的科技发达了,这些自然条件依然不好对付。

想想看,在200年前那个马车都可能陷在泥地里的年代,要跨越这样的地形,简直就是在挑战人类的极限。

在加拿大作战,最大的敌人不是英军,而是这片土地本身。

民众的顽强抵抗

更让美军始料未及的是,他们遭遇了加拿大民众的顽强抵抗。

当时的北美,实际上存在着三个截然不同的文化圈:

新英格兰的英裔清教徒、魁北克的法裔天主教徒,以及效忠英国王室的保皇派。

美国开国元勋们,犯的最大错误。

就是用统一的“追求自由”的标准,来衡量所有人。

美军打这场仗时,刚开始心里其实很自信。

他们天真地想:

我们刚从英国人手里争取独立,想必加拿大人也渴望自由。

再说,新英格兰和加拿大山水相连,理应是一家人。

可谁知道,这个“一家人”的想法,却踢到了铁板。

当时的魁北克有9万法裔居民。

他们说法语、信天主教,和美国的英语新教徒可是大不相同。

更妙的是,英国人早就看穿了这一点。

他们通过《魁北克法案》,准许法语和天主教在魁北克合法存在。

这一招高明啊,直接把魁北克人的心给拢住了。

魁北克人心想:

英国人,尊重我们的文化,让我们安安稳稳过日子。

干嘛,要跟着美国人闹革命?

另一路由理查德·蒙哥马利将军率领的2000人,也在向蒙特利尔推进。

1775年,12月31日清晨。

在零下20度的严寒中,蒙哥马利将军率军发起了对魁北克城的总攻。

然而,早有准备的英军和加拿大民兵,用密集的火力将他们击退。

蒙哥马利本人,中弹身亡。

率领另一路进攻的阿诺德,也身负重伤。

最终,这场持续了整整五个月的战役,美军全面溃败。

美国的第一次北上梦想,在魁北克城下的严寒中化为泡影。

军事实力固然重要。

但要想真正赢得一个地区,首先要赢得那里人民的心。

第二次战争

但,美国眼睁睁看着这么大一块肥肉,还是不干心。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

于是,1812年发动了第二次战争。

当时的美国,已经不是那个刚刚独立的弱小国家了。

经过30多年发展,美国陆军有3.5万人,海军也有数十艘战舰。

这次北伐,美军胸有成竹:

分三路大军,从底特律、尼亚加拉和尚普兰湖同时向加拿大进发,声势浩大。

但他们又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低估了加拿大的民间力量。

当时在多伦多(当时叫约克)的英军,只有不到2000人。

但加拿大的民兵却组织起了一支战斗力惊人的队伍。

特别是,魁北克的法裔居民。

他们担心美国统治会威胁自己的文化传统,打起仗来格外卖力。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1814年8月24日发生的一幕:

加拿大民兵,竟然打到了华盛顿!

他们不仅占领了美国首都,还放火烧了白宫和国会大厦。

当时的第一夫人多莉·麦迪逊在匆忙逃离前,特意带走了乔治·华盛顿的画像。

这个细节,后来成了美国历史上的著名一幕。

好在白宫,很快就重建了。

但被漆成了白色(这就是白宫名字的由来)。

区区几千名加拿大民兵,硬是挡住了人数占优的美军,甚至还反攻到了华盛顿。

这场耻辱成了美国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此后的美国人终于明白,与其把加拿大当敌人,不如把它当朋友。

美国人学乖了

从此,美国人学乖了:

今天,美加之间的边境线长达8891公里,是世界上最长的非军事化边境。

6万军人守着世界第二大国土,却能安然无恙。

这不仅是现代文明的见证,更是那场失败的远期效应。

有时候,战争的失败,反而能带来和平的胜利。

而且,加拿大虽然军队不大,但背后有英联邦这个强大靠山。

直到1931年,加拿大在法理上仍是英国的自治领地。

即便现在,英女王(现在是英王)仍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

后来共同加入了“五眼联盟”。

这个联盟,起源于二战期间美英两国,后来逐步扩展到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在冷战时期,这个联盟发挥了关键作用。

两国共同建立的北美防空司令部(NORAD),像一把巨大的雷达伞,守着北美领空的安全。

这种合作,比单纯的领土占领要高明得多:

美国不用花一兵一卒,就获得了一个忠实的“瞭望哨”。

还有两国的经济融合。

每天,价值20多亿美元的商品,在世界最长的和平边境线上自由流动。

两国的汽车产业,已经深度融合。

一辆车从设计到组装,零件可能要在边境上来回穿梭七八次。

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关系。

远比领土扩张更牢固,更有价值。

暴力统治的代价,往往超过收益。

互利共赢,比强权支配更能带来持久的和平与繁荣。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幅员辽阔的加拿大,能够以相对较小的军事力量,安然地守护着这一大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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