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电话视频通信服务协议

火龙常 2024-10-05 01:03:45
可视电话视频通信服务协议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满足宽带网用户使用高科技视频通信的需要,促进中国互联网增值业务的发展, 公司推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可视电话视频通信业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视频通信服务一事,根据国内现时的相关法律、行业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为了保证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包括姓名(单位用户则为单位全称)、出生年月、住址(包括邮政编码)、证件类型及编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在内的客户资料。若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虚假或不详细,乙方保留向甲方要求进一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用户则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权利,必要时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身份资料只作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之用,未经甲方授权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乙方提供的视频通信服务内容及其价格见乙方网址 ,甲方向乙方申请服务过程中所生成的订单等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保证合法地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软件是乙方及其关联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甲方只能为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而使用。甲方不能对其修改、解析或试图寻找它的源代码。任何前述的行为及为进一步转载或重新分发而对本软件进行复制或仿制给其他服务器或地址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4.乙方的终端是按照电脑工业标准由新的或相对新的零部件制作的。乙方保证乙方的终端无材料上或工艺上的瑕疵。保修期限为 年,从终端安装之日起算。具体如下:

(1)由于邮寄给甲方而产生的终端损害包括在保修范围内。但保修范围不包括由于外部原因引起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滥用、不正确的使用、打开封闭的电话机及视频通信装置、电源问题、不按照指令使用、不按照规定检修、将乙方终端与非乙方提供的设备和网络连接引起的问题等。

(2)在保修期内,乙方可视具体情形自由选择是修理终端设备或调换终端设备,但甲方须在保修期内书面通知乙方的技术支持部门方可享受此保修期。

(3)乙方从修理的终端设备上替换下的任何部件都由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使用新部件,也可以使用任何可达到技术要求的部件进行修理。乙方修理或调换设备后,原有的保修期并不相应延长。

(4)乙方对硬件的缺陷或故障所负的责任仅限于在保修期内修理或调换。

(5)如果乙方提供的终端设备被甲方或甲方的雇员或任何其他第三人擅自打开,保修期自动终止。

5.甲方应在规定日期内足额向乙方交纳服务费用。逾期除应补交所欠费用外,还应交纳违约金(每日按所欠费用千分之 计);逾期超过 个月,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服务;逾期超过 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向甲方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6.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通信费用存在异议,乙方有责任调查解释,核实处理。

7.为提高通信质量,乙方可能会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告知甲方。对因此导致甲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8.乙方为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当研制出软件新版本时将对甲方现有软件进行自动升级。甲方同意乙方作前述自动升级。

9.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自身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月通信费超过选定的信用额时,乙方有权暂停提供部分或全部视频通信服务,直至甲方缴清已发生费用。

10.乙方应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害。当司法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要求协助调查时,乙方可以依法暂停向甲方提供视频通信服务,暂停期间月租费按规定照常收取。

11.甲方要求停止接受乙方服务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本协议。

12.由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互联网增值业务,因此乙方对由于互联网的状况引起的诸如不能接通、中断、音像质量不稳定等不负任何责任。

13.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终端、软件或服务时,乙方不对其他的服务提供商或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或过失承担责任。乙方对小于连续24小时的服务中断及服务的局限或打断不负责任。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务提供商对任何故障或过失的责任,仅限于甲方受影响时的服务费用。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务提供商对任何附带的、惩罚性的或继起的损害赔偿要求(如损失的利益)不负任何责任。

14.对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5.本协议如有变更,乙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布出后 个月内与乙方协商,否则将视为甲方已熟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16.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地点:

负责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 太原 常律师 关键词:

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代写诉状 律师咨询 借款纠纷 刑事辩护 刑事会见 取保候审 案件委托 房屋租赁 民间借贷 侵权纠纷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法律常识 法律知识 法律风险 交通事故 合同无效 合同解除 第三人撤销 撤销权 执行异议 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 黑名单 失信人 限制消费 股权转让 公司业务 公司章程 合伙纠纷 法律顾问 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 遗嘱继承 财产协议 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 合同法 婚姻法 离婚纠纷 离婚协议 离婚案件 诉讼代理 民事纠纷 聘请律师 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 合同订立 ……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