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腾对《关于进一步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中关于青年人才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介绍。
根据政策规定,烟台市将继续对2024年6月1日起,首次来烟就业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及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并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重点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生活补贴时限延长至5年;重点高校博士研究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并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给予2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此外,对通过公开招聘或依据有关人才政策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程序和组织部门优秀毕业生选聘程序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并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企业(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工作且属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工种)需求目录内的45周岁以下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和技师,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