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发小好像暗恋我,厌世少女x豁达混球x翩翩君子

祥海聊小说 2024-04-24 01:46:35

《杳杳》

孟杳/江何/钟牧原

江何吊儿郎当地在孟杳身边晃悠了二十年。江大公子苟富贵不相忘,从6岁到26岁,从东城霁亭巷到伦敦摄政街,始终是孟杳最好的朋友。逢年过节回老家的日子都算上,二十年来他们俩见不着面的时间也没间隔超过一个月。就那俩月,江何这辈子破天荒务了一回正业,替他爹去美国出了趟差。回国就听人说,钟牧原回来了。

钟牧原为人平和,坦荡磊落,近三十年的人生里唯独后悔两件事。一是高三那年,嫉妒江何。二也是那一年,对孟杳的心意视而不见。

东城入夏,例必是从一阵没完没了的雨开始的。

  今年的雨下了大半个月,到这会儿,终于有了要停的意思,新生的暑气从未干透的地面顺着小腿皮肤一寸寸蒸上来,黏黏腻腻,叫人心浮气躁。

  孟杳站在路边等车,跺了跺脚,总觉得哪里都不爽利。

  叫的车子停在路边,司机早早换上了汗衫,汗衫又早早地泛起一阵黄。

  孟杳坐进车里,想叫他开空调,抬眼看见那大爷一边开车一边旁若无人地给车载广播里的主持人捧哏,有来有回,十分自得。

  算了。

  她又懒得开口,把手肘架在车窗上,半截胳膊感受窗外的凉意。

  她今天穿一件镂空刺绣的法式蕾丝裙,搭配珍珠项链,脚上一双尖头水钻高跟鞋,拎一只小得连手机都装不下的贝壳包,很端庄,很典雅,但这辈子不想再穿第二次。

  如果不是为了参加学生的婚礼。

  收到请柬的时候孟杳有点意外,因为新娘今年刚满 20,她记得很清楚。

  女生叫莫嘉禾,长得漂亮、家底丰厚、且是她带的第一届学生,哪哪儿都非常有记忆点,属于从出生起脑袋上就带着标儿无论如何都不会泯然众人的那种类型,但孟杳记忆如此清晰倒不是因为这些。

  三年前她刚回国,进入东城明德学校当写作老师。明德是所全国闻名但又素来神秘的国际学校,一个班 20 人,语文老师都有三个,分别教阅读、写作、文言文。

  孟杳自己小时候写作文,从我的妈妈到绍兴的秋,连编带扯,题材半径从没越过黄河,最远的一次是高二开学前补暑假作业,连夜就着江序临 QQ 空间里的照片编了 800 字的《伊犁之夏》。

  还被江何蔫儿坏地“拜读”一番,“啧,写的比我看的还好。”

  结果,入职一个月,孟杳改过几十篇作文,从信号山的大西洋落日看到纳米比亚的红沙漠,动不动就有人在赫尔辛基穿越雪原。

  什么感觉呢?

  就好像这学校,八百个人里有八百个江何。

  但她非常能接受江何那种“飞去巴黎喂鸽子”的做作作派,因为她很清楚江何的人生主要使命就是挥霍钞票,这辈子能对人类社会做的最大贡献恐怕就是多多消费。可这些学生,一个个从小就得学英文法文文言文,16 岁托福就能考 110,他们哪来的时间花半个月去非洲帮长颈鹿搬家?

  这种时候,一篇写小区门口早餐店的作文就显得非常清新脱俗。而且莫嘉禾是真的很会写,从茶叶蛋的裂痕到拈着大拇指做出来的泡泡馄饨,烟火气鲜灵灵跃出纸张,给了当时还不太适应“太子伴读”身份的孟杳半小时的精神解放。

  她那时也是罕见的冲动,居然有闲心去找莫嘉禾,问她有没有意向投稿,她可以帮忙联络。

  女生穿格纹半裙,露出比雪还干净的纤细小腿,脚踝上包着厚厚灰色羊毛袜,膝盖却冻成粉红色。

  “不用了老师,我只是随便写写。”

  接下来的两段话,在回忆里仍然精彩。

  “是这样的老师,我本来想写扎金索斯,但那天忽然看到项飙老师的一个访谈,他说到‘附近的消失’,挺触动我的。我就连夜换了题目,写了记忆里奶奶家门口的早餐店。其实写得很匆忙,我觉得不是很好。”

  说完女生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词句,沉默几秒后抱歉地笑笑,礼貌展颜。

  “说实话……我也不太想投稿,让太多人看到我写的东西。写作是我自己的事情,留在我心里就好了,我不想将它曝之于市,时时叫卖。”

  刚上高一的女生,跟她聊项飙,讲“附近的消失”,说不想“叫卖”文字。

  那场面有多诡异呢?

  这话换个人说,会显得愚蠢傲慢,或者中二矫情,但莫嘉禾眉宇间写满灵气,微微泛红的脸颊又透着十六岁的稚气和充满学养的礼貌。

  换个人听,也可能会觉得被冒犯,或者多少有点无语,但孟杳听了,就只觉得……

  有道理。

  她对人类多样性的接受度非常高。

  莫嘉禾最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两秒又解释:“孟老师,谢谢你的关心,我暂时不想投稿。”

  可能是怕她觉得被驳了美意,好贴心地解释。

  孟杳点点头说好的,那事就此作罢。

  但对这个女生,由此就印象深刻起来。

  莫嘉禾没多久就拿到美国藤校的录取,高高兴兴出了国。朋友圈里她晒飞机上两只碰在一起的香槟杯,孟杳顺手点了个赞。

  今天婚礼上才知道,新郎就是当时的另一只香槟杯。

  两人青梅竹马,四五岁就在一起,正式恋爱都已经谈了五六年。孟杳叉一块火腿片裹蜜瓜,边嚼边想,这世上最富有的和最贫穷的,在某些方面竟然殊途同归。

  比如,女生刚到法定年龄就结婚。

  每个客人都收到了伴手礼,孟杳在车上打开黑色的硬纸袋,又颇有耐心地解开盒子上缠绕的香槟色丝带,拿出白色烫金的卡片读了一遍,没分辨出那几句华丽祝词是不是出自莫嘉禾之手。

  D 家的香水、东城某高级美容会所的贵宾卡,和一个近年来颇负盛名的高奢国牌的定制丝巾。

  分量够足,也显出主人家用心。

  手机响了一声,他们几个年轻老师的小群里果然又热闹起来。

  去年新入职的男同事发了图片,说:[真阔啊,这个马场是会员制,有钱也进不去的!]

  孟杳点开图片看,发现男女宾客的伴手礼不一样。

  给男客人的,是 AURORA 的钢笔、轻驰马场的入场券,还有一枚 G 家的胸针。

  群里又是一阵叹息,什么“投胎是门技术活”、“不能比,比就活不下去”云云。但跟刚入职的时候相比,他们这几个伴读的反应已经淡定多了。

  孟杳丢了个表情包进去附和,没多说什么。

  她的关注点在那张入场券。

  那不是江何的马场吗?说起来,她还是牵头的那个人呢。

  他还真是什么圈子的人都认识点儿,赞助婚礼的生意也少不了他。

  又看了眼那支钢笔,想到什么,径直给江何发了微信。

  [你什么时候回国?]

  上个月初,江何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居然跟他爹讨活干,去了美国出差。

  都快两个月了。

  纽约正是凌晨,江大公子纸醉金迷的时候,消息发过去很快得到回复。

  JH:[就这两天]

  JH:[怎么,有事?]

  孟杳直接发图片过去,问:[买得到这个牌子的钢笔吗?国内好像没有。]

  JH:[应该可以,我叫人去看。]

  JH:[送人的?]

  他这么问,说明已经猜到了她要干嘛。

  孟杳回复:[嗯,前几天在书店碰到个男的。]

  她说得简单,但江何一看就明白。

  于是也没多问,发来个 ok 的手势。

  上一任男友分手已经大半年,马上就是暑假,孟杳这几天一直想着,应该趁空闲谈谈恋爱。

  刚巧前几天去书店,就碰到一个男生,盘正条顺,看着很合眼。

  当即就留了联系方式,这几天一直不咸不淡地聊着。

  关系需要再进一步,得有个由头。

  孟杳习惯送礼物,简单直接,又讨人喜欢。

  换位思考的话,她也很希望暧昧期的男生学会通过送讨人喜欢的礼物来拉近距离,不要再微信问她中午吃什么了。

  手机静了一会儿,江何又发过来一张照片。

  是他的机票截图。

  后天晚上落地东城长桥机场。

  JH:[来接我?]

  江何那些车从霁亭巷街头排到街尾也摆不完,但他每次飞机落地,都习惯让朋友接,超跑的轰鸣声响彻夜晚空无一人的机场高架,呼朋引伴的纨绔姿态摆得很足。

  孟杳偶尔也充当这样的朋友。

  虽然她的车只是一辆很有礼貌的 smart,无法发出分贝大到扰民的轰鸣声,她也不能把他接去曼罗会所一晚上开十几万的酒。

  但有来有往,互帮互助,始终是她跟江何这二十年来维持坚固友谊的首要准则。

  因此她从不妄自菲薄,smart 接人也能接出迈巴ʲˢᴳ赫和宾利开道的气势。

  而且她到底还是个社畜,所以要她接机,出场难度其实比那些公子哥高多了。

  她还是和往常一样,回复:[不加班的话]

  江何也习惯了,照旧回个“嗯”。

  车子拐弯,快到霁亭菜场,孟杳喊停。

  昨天从岚城刚寄来了新摘的二色杨梅,她打算剁一斤排骨回去做杨梅排骨吃。

  菜市场的热气更重,烫鸭毛的气味顺着鼻孔直冲人天灵盖,孟杳站在门口,好像来到了什么孙悟空借鸭毛扇灭火焰山的异形世界入口。

  就在那纠结要不要走进去的两秒钟里,她听见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

  从烫鸭毛味儿的另一边来。

  “杳杳?”

  迄今为止,这个世界上会喊她“杳杳”的人只有两个,都跟她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纠纷。

  一个是她亲妈,目前远在伦敦。

  另一个就是钟牧原,没记错的话已经八年不见。

  可现在,八年没见的人确实正从车马疾驰的街道另一端,步履匆匆而来。孟杳首先注意到的,是他手里拿着和她一样的伴手礼盒。

  然后才是他的模样。

  其实一点没变,白衬黑裤,无框眼镜下一双深邃的眼睛,清瘦文雅,是电视剧和小说里非常受欢迎的“禁欲教授”那一挂。

  “你动作也太快了,我追了一路。”

  钟牧原走到她面前,微微有点喘,语气和表情里,居然都有些惊喜的雀跃。

  “?”

  孟杳脑袋里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

  八年没见的关系,这样的开场白也太别开生面了。

  似乎也不太符合记忆中钟牧原社交守矩、进退有度的形象。

  她顿了顿,找话题问:“你也参加了这场婚礼?”

  她语气温和平静。

  可面对八年没见的人,好像不该这么平静。

  钟牧原一愣,点点头,“是,我刚刚在婚礼上看到你就想叫住你来着,但人太多,你好像没听到。”

  “有什么事吗?”孟杳问。

  很好,她彻底不想进市场去买排骨了。

  可没有排骨,她晚上吃什么?

  知道这样不礼貌,可钟牧原忍不住去端详她。

  孟杳个子小小的,皮肤白皙,五官也都是圆润小巧的,有股温婉的钝感,是典型的江南女孩模样。

  可如果接触久了,就会发现她身上那种好亲近的温吞感,其实都是假象。

  孟杳身上一直有股厌世懒散的气质,这么多年都没变。刚刚在婚礼上,多少人不忍认错过这种上流聚会的好时机,推杯换盏,多混一次脸熟以后就多条门道。

  只有她,一直心不在焉地坐着,对那碟蜜瓜火腿倒是格外有热情。

  钟牧原早有准备她不会表现得太热络或是太惊讶——任何久别重逢该有的表情她都不会有,却还是有点失落。

  他打起精神笑了笑,顺她的心意讲起正事。

  “没什么,就是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我现在是莫嘉禾的心理医生。”  钟牧原讲了很久,还跟以前一样,温声细语、慢条斯理的。

  但在他从文件夹里拿出两纸报告并终于点出此番对话关键词之前,孟杳其实一直在走神,她在想——

  不买排骨的话,她晚上到底要吃什么?

  “抑郁症?”孟杳听到这个词,终于把关注点从剁排骨上移出来。

  钟牧原点点头,微叹一口气:“目前是中度,但已经很久了。大概从两年前开始她就找到我。”

  两年前?

  那不就是莫嘉禾出国一年后?

  “为什么?”孟杳问。

  “原因很复杂。她出国的时候年纪太小,早早独自生活,在陌生的环境里很多情绪都没有发泄的出口,再加上学业的压力,还有现在,感情上似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大概是为了保护病人的隐私,钟牧原回答得笼统。但他似乎不想让孟杳觉得被提防,所以又尽可能地多说,像在和她探讨似的,微微叹息:“她太小了,很多事情没有办法感受和面对,却被推着过快地完成了人生中大部分重要的事情。”

  孟杳默默听着,心想,钟牧原果然很适合做医生。

  如今是车马急、人多愤怒的时代,钟牧原却是永远能保持温柔平和的一个人。所以他会真切地体谅这个婚礼上连换了四套百万级礼服的女生,平等地担忧她在留学生活里承受的孤独和痛苦——哪怕莫嘉禾深夜 emo 时,随便点点手机就能买一张头等舱机票从纽约飞到希腊,坐在扎金索斯的沙滩上吹风。

  记得高中班会课上,班主任让大家聊梦想,孟杳自己的卡片上空空如也,绞尽脑汁都编不出来一个梦想,倒是兴致勃勃地给钟牧原安排了好多职业。他的卡片被她涂涂画画,写得满满当当。

  排第一的似乎就是医生来着。

  不过那会儿她指的是外科医生,因为言情小说和漫画里医生男主正流行。钟牧原脸好看手更好看,不穿白大褂、不拿手术刀,多浪费啊。

  现在他当了心理医生,好像也挺合适的。

  “你刚刚说找我帮忙?”孟杳问。

  孟杳知道,这个世界上,抑郁症恐怕也是分等级的,莫嘉禾这种连爱琴海的风都无能为力的,应当就算高级。哪有她能帮上忙的地方?

  “对,其实嘉禾跟我说,她一直想找你聊聊……”钟牧原一边说一边又从文件夹里拿出另一沓东西。

  几乎有半本书那么厚了。

  孟杳的眉毛不解地拧起来,钟牧原的话头却止住了。

  他看见孟杳光洁额头上渗出密密汗珠,脸颊也被热气逼红,终于意识到他们俩已经在弥漫烫鸭毛味儿的菜市场门口站了十几分钟。

  孟杳露出他熟悉的那种神情。

  原本圆润的杏眼懒散地阖上了一小半,眉毛轻蹙,嘴巴淡淡合成一条平直的线。虽然她仍然很礼貌地看着他,听他说话,但钟牧原知道,这副神情的意思其实是——

  你讲完了吗?

  高考后他请她去看电影那次,散场后的电影院里亮起浪漫的暖灯光时,孟杳也是这副神情。

  当时他很有自尊心,不能接受被这样敷衍。

  但现在,钟牧原捏紧了夹着文件的手指,十八岁的中二自尊心不再被攥在手里。

  他轻声问:“你刚刚是打算去买菜吗?”

  “?”孟杳不明白他的话题为什么一百八十度急转弯。

  “嘉禾这几年一直在写东西,她说你是第一个认真看她文章的人。她想出版一本小说集,希望你是第一个读者。”钟牧原把那沓厚厚的东西递给她。

  紧接着又问:“你想要什么菜?”

  “?”

  孟杳的脑袋里再次冒出那个巨大的问号。

  一个分明立志不“叫卖文字”的女孩,说想出版小说集。

  一个八年没见且当年拒绝过她的高中男同桌,说要帮她买菜。

  她难道已经进入那个异形世界了吗?

  “我这两年跟她聊天,能感觉到你在她的心里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如果你不忙的话,我想拜托你仔细看看这些,她说希望你是第一个读者,所以我没有看过。”钟牧原轻声请求,又左右看了看,指着街对面那个简餐店说,“我知道看这些东西要花不少时间,要不你去那里坐?我帮你去买菜。”

  很重要的角色?

  孟杳只记得那一次关于“叫卖文字”的聊天,之后她和莫嘉禾似乎连单独谈话都没有过。

  但厚厚的纸张已经在她手上。

  而且天气确实很热。

  如果不买排骨的话,她的晚饭也确实没有着落。

  比起费心措辞拒绝钟牧原眼下的请求,去简餐店坐着吹空调省事太多。

  花时间读几篇文章,换一个跑腿,也算公平交易。

  孟杳点头,“我要排骨。”

  “小肋排,两斤。要剁好的。”

  钟牧原笑起来,“好,没问题。”

  又问:“还要别的吗?蔬菜水果之类的。”

  孟杳想了想,“那再来一颗西蓝花,两根胡萝卜。”

  钟牧原笑容放大,摆手催她,“你快去坐吧,我买好就去找你。”

  说完,他健步如飞地走进了烫鸭毛味儿的重重热浪中。

  孟杳看着他的背影。

  真是好医生啊。

  最美逆行者没他不行。

  *

  洛杉矶,半山别墅里亮起灯。

  江何让司机把那辆骚包到除了在洛杉矶他都不好意思开的劳斯莱斯停进车库,进门叫人送一杯橙汁到房间,然后就径直上楼,一头栽进沙发里。

  眼皮重得要打架,他在就要睡着的关键时刻猛地想起刚刚孟杳的信息,又抓起手机办正事,喊人帮他买钢笔。

  孟杳只说买这个牌子,没说买哪款。

  心中有点烦躁,一条语音发过去,“随便买买就行,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发完躺了几秒,又抓起手机撤回,操着一把哑透了的嗓子重新说——

  “算了,买最好的。”

  谁知道这次那男的会是什么德行,总得给她撑撑场面。

  安排完,他扫到孟杳发微信的时间,那会儿正是纽约凌晨两点。

  还好他临时被ʲˢᴳ他爹支配到洛杉矶来陪各路叔叔伯伯喝酒,要不然这信息得到明儿一早他才能看到。

  孟杳可真行。

  真以为他夜夜笙歌不睡觉是吧?

  眯了一会儿,外头传来轻轻敲门声。

  江何的嗓子实在是发不出声儿了,闭嘴费力拖了个长长的“嗯”出来。

  佣人端着橙汁进来,看见江大少瘫在沙发上的模样,不能免俗地被惊艳了一把。

  江何穿不惯正装,因此哪怕是今天这种场合,他也只是勉强套了件黑色西服,不打领带,再板正的衣服都被他穿出一派落拓的潇洒。扣子被他自己多扯开一颗,颈下皮肤白皙,因为喝了酒,泛出粉红色。垂感极佳的西裤,叫他穿着也总是短那么一点儿,露出皮鞋上被黑色袜子包裹的那一截细脚踝,看着莫名叫人脸红心跳。

  真正的好皮囊是什么样呢?

  就是有的人,哪怕瘫个葛优躺的姿势,他也能躺出胶片时代豪门电影里的纸醉金迷来。

  圈子里,江家算不上多显赫,一没祖上三代的家底,二没政商通吃的路子。江何他爹江自洋三十年前还只是岚城大市场上一个卖衣服的小摊主呢,标准的白手起家。

  但江何就是公子哥里最众星捧月的那一个,和裴家那个宝贝得紧的独苗平起平坐的地位。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光凭脸就能服人。大家一起出去玩,江何和裴澈,永远自动成为焦点,这是车和爹都无法达到的效果。

  佣人在洛杉矶这处别墅干了好几年,很少见到江何。因为江家人来洛杉矶通常都是为了生意,而江家生意的希望全部被灌注在江何那个十六岁上 Cal Tech 的天才弟弟身上。兄弟俩,一个负责花钱,一个负责赚钱,分工和寻常人家的兄弟掉了个个儿。

  听说是江家大少爷小时候太没正形,江自洋深感后继无人,火急火燎生了二胎重点培养。佣人每次看见江何一张脸,就不免要想——

  这是所有的运气都用在脸上了吗?

  橙汁放在小几上,佣人轻手轻脚出去了。

  江何缓了一会儿,坐起身喝一口,又皱眉——孟杳的橙汁里到底加了什么?为什么他在别处永远都喝不到那个味儿?

  原本就痛的嗓子受到怠慢,金贵的江公子不愿再喝,又瘫回沙发上。

  过了几分钟,手机又响起来。

  他以为是那钢笔买到了,拿起来一看,八百年不主动说话的裴澈居然给他发了张图。

  江何认得,那是孟杳家旁边的一间咖啡馆,听说裴澈前女友念大学的时候也住那附近。

  裴澈:[我在喝咖啡。]

  江何无语。

  谁不知道裴澈自从女朋友跑了之后,动不动就往那片儿去。自己坐那儿喝一下午刷锅水,闷骚得很。

  多新鲜呐。

  他嗓子疼,又困,懒得回。

  半分钟后,闷骚的裴澈又发一张图片过来。

  江何这回觉得新鲜了,裴澈什么时候这么话多?

  他点开一看,睡意一瞬间烟消云散。

  照片中坐在靠窗位置的人,正是孟杳。

  而她对面那个人,是钟牧原。

  甚至他们俩中间那张桌子上摆的东西江何也认得,是孟杳买菜专用的帆布袋,印了个啃稻香村的鲁迅。

  鲁迅旁边有排骨和荔枝。

  孟杳最喜欢的肉类和最喜欢的水果。

  他忽然愣住了,抓着手机僵了半晌。手心一麻,助理真把钢笔买到了,发微信给他确认。

  刚刚孟杳怎么跟他说的来着?

  [送人的。]

  [前几天在书店碰到个男的。]

  裴澈看热闹不嫌事大地问他:[我没看错的话,对面那个是钟牧原?]

  江何没回,下意识地点开孟杳的对话框,半晌,一个字也没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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