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发展的电商时代,化妆品行业作为消费者日常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上海悦目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悦目”)作为主营化妆品销售的企业,选择“快手”等第三方互联网电商平台作为主要销售渠道,无疑是顺应了市场趋势,但近期的一起广告违规事件却给其品牌声誉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因未上传美白资料被罚5000元
截图来源:企查查
企查查数据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4〕152024003579号》显示,2023年3月初,当事人上海悦目于“快手”互联网电商平台《膜法世家悦目专卖店》店铺内上架涉案商品,商品名称为【美白抗皱】膜法世家逆时空二裂酵母光润焕亮黑面膜美白补水套装。
该套装由2件化妆品单品组成,分别为4盒膜法世家逆时空二裂酵母光润焕亮黑面膜(30ml*5片,以下简称“黑面膜”)及4盒膜法世家嫩白补水面膜贴(25ml*5片,以下简称“嫩白面膜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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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宣传涉案商品时,一方面在商品名称中以“美白抗皱”文字为关键信息,另一方面,商品详情信息主要由黑面膜的文字及图片宣传内容组成,几乎不能看到嫩白面膜贴的信息,仅在商品主图的第一张图片中能看到嫩白面膜贴的包装盒。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黑面膜是一款普通化妆品(粤G妆网备字2022300618),备案的功效宣称包括保湿、抗皱及紧致,备案人为广州悦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悦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卓多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嫩白面膜贴是一款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180605);注册人为上海悦目,生产企业为广州悦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妆 20180168。
据当事人供述,“美白”一词实际为当事人宣传嫩白面膜贴的功效,当事人在制作涉案商品宣传页面时,由于工作疏忽,没有上传嫩白面膜贴的文字及图片宣传素材。
一个失误不要紧,却未能准确、清晰、全面地展示套装内所有商品的信息,特别是将“美白”这一功效错误地指向了普通化妆品黑面膜,而实际上,这一功效是应归属于特殊化妆品嫩白面膜贴的。这一失误不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产品产生误解。
不过,当事人在案发后迅速采取了补救措施,第一时间将涉案商品下架,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上海悦目这种积极的态度值得肯定,也体现了企业对于自身错误的认识和改正的决心。
据此,监管部门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考虑到当事人无社会影响且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等从轻裁量因素,最终决定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这一处罚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兼顾了实际情况的合理性。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悦目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悦肌曾经被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浦市监案处字〔2015〕第150201412148号》显示,2015年3月25日,上海悦目因“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制作成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售后服务以及对推销商品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8000元。
截图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2019年1月8日,在广州市食品药品公布的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2019第1期)中,广东悦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膜法世家·绿豆泥浆面膜”上榜。
值得说明的是,广东悦肌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还被广州市食品药品披露“伪造证据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食药监妆罚【2017】29号》显示,广东悦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膜法世家绿豆泥浆面膜鲜萃升级版”,被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94406.69元;罚款1577626.76元;罚没款合计1972033.45元。
膜法世家曾是知名的淘品牌,2018年,永久自行车母公司中路股份曾计划以56亿元收购上海悦目100%股权,后因估值过高、利益输送嫌疑及证监会审查反馈未及时回复等问题,最终中止收购。此后,收购价调整至40亿元,但仍未成功。
本次膜法世家被从轻处罚,对于上海悦目而言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它提醒我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不仅要注重产品的品质和创新,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在电商平台上,由于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和广泛性,任何一点微小的疏忽都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对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本次事件,也提醒各企业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广告审核机制,确保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也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从源头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