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邓善红包养6情妇生下六子,案发后妻子:不相信他有情妇

历史课代表小白白 2023-09-05 11:47:06

关于贪官腐败包养情妇的事件,我们时常能听闻,然而在海南临高县发生的贪官腐败事件,却是令人咋舌。

2005年9月9,海南临高县市政局局长邓善红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查,而随着深入的调查,起底了其为官十年的荒唐事。

据查,在临高县任职期间,邓善红耨用公款先后包养了6个情妇,而且6个情妇都为他生了小孩。

然而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邓善红被查处后、其丑闻传遍临高县时,其妻子陈某却表示:“我不相信他在外面有女人。”

另外,邓善红已成年的女儿更是信誓旦旦:“相信父亲在这方面是清白的。”

然而是对是错,法律会给予邓善红公平的评断!

在九十年代,临高县算是一个穷县,而临高县市政局也不过是一个清水衙门,并没有没有多少权力。

然而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任市政局局长的邓善红却别出心裁,以公款吃喝,又以招待费的名义,变着花样从国库中套出现金,用于个人挥霍。

而说起邓善红公款吃喝的事迹,要从当地的一家名叫豪庄酒楼说起。

豪庄酒楼是当地环境最好的酒楼,早在,1994年开始,就被临城镇政府指定为接待用餐的地方。

然而,由于大部分消费,都是赊账的形式,以至于在2年的时间里,临城镇政府就欠下了豪庄酒楼近22万元的账款。

当时豪庄酒楼的老板符亚青多次去前去商讨,却被以各种理由推脱。

1996年邓善红就任临城镇镇长,他也决定继承了上届政府的“传统”,将接待上级等各种工作用餐定在豪庄酒楼。

起初,符亚青并不愿意,于是找到邓善红要让其先帮忙解决上届镇政府领导遗留的债务,才可以。

邓善红左思右想,想到了一个歪主意,将镇政府的10亩第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符亚清,其中的款项用来抵消本届政府所欠的11万吃喝款外,另外符亚清还需额外向政府支付10万元的购地款。

符亚清权衡利弊后,决定有利可图,于是就同意了。

可直到后来符亚清才知道,早在1995年的时候,镇政府就将这10亩土地批给了某农工贸公司。

结果可想而知,

1998年5月,邓善红调走时,旧债没还上,符亚清又添了13万多新债。

两年吃喝13万多元,平均下来是每月达到了5000多元,要知道当年临城镇政府每年的工作经费也就在15万元左右。

可见其以公款吃喝之惊人。

符亚清得知此事后,当时镇政府刚完成了换届,大家都不愿对此此事负责。

直到2001年,此事被媒体报道,后来临城镇政府才答应每年还款5.3万元,又卖地筹了20万元还债。

而最终豪庄酒楼也因为资金不足,后于2003年倒闭。

然而对于这一切,邓善红在事后毫无愧疚之意,曾面对记者采访时,说:“没有钱,你也不能让检查组的同志饿着肚子回去,这里是乡下,情况就是这样子啦。”

吃穷了别人,邓善红也不忘“吃富”自己。

临高当地人都知道,在县城里有一家名叫“临高妹”的大排档,后来邓善红接了手,让其妻子在经营。

2001年12,邓善红担任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之后指定“临高妹”大排档为市政局招待场所。

在之后的几年里,市政局在大排档消费共计66.55万元。

据查,其中大部分交清,但其中有12.5万元因为没有派人及时统计赊账菜单核销,导致没能结清。

而这笔款项后来成为了一个争议,后面我们会讲到。

而通过“临高妹”大排档,可见邓善红通过公款吃喝,从中谋取了不少私利。

在吃富自己、吃穷别人后,邓善红还不满足,开始将目标瞄准了国库资金。

据查,早在2002年底起,邓善红就开始将手伸向了国库,伙同其他两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运作,侵占国有资产并瓜分,为了掩盖资金漏洞,时后以虚开发票报销冲账的方式掩盖。

尝到甜头后,之后三人又陆续以同样的方式侵吞了十多笔国库资金。其中,邓善红一共分得赃款28.25万元。

正应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为贪污国有资产,邓善红被查,之后被“双规”,紧接着关于他糜烂的私生活也被公之于众。

据查,邓善红在任职期间,被确认的有6个情妇。

事实上,这事情在当地已不是新鲜事。关于邓善红包养情妇的事情,甚至当地的摩的司机都知道,有的人还都可以直接找到邓善红情人的住址,那就是在长堤新村的一幢楼房。

据报道,这是邓善红在1996年时,当时临城镇镇长的时候,就开始包养情妇。期间,邓善红为其在临高县建了一栋房子,这个情妇也为邓善红生了一个男孩。

相比于第一个情妇,知道邓善红第二个情妇的人更多。

据查证,第二个情妇曾是一家书店的员工,后被邓善红看上,997年的时候,给邓善红生下了一个女孩,当时因为未婚生育还曾受到过处罚。

除此之外,还有来在临高县城某酒店当服务员的李某,在邓善红的糖衣炮弹下,沦为他的情妇,之后为邓善红生下了一个儿子。

之后的邓善红其他三个情妇都为其生下过孩子,据悉,邓善红对于这个情妇非常喜爱,在喝酒的时候,经常和旁人炫耀,她是自己几个情妇中长得最漂亮、最年轻的。

就在邓善红被查之前,他还将她安置在自家不远处的酒店,由于其当时已身怀六甲,故而邓善红还让私人司机定时给她送去生活用品。

6个情妇都为邓善红生下一个孩子,已是让人惊叹。

更让人惊叹的是,邓善红这几个情妇都生活在临高县这座小城,邓善红却处理的游刃有余。

虽然每个人都没有名分,但一直相安无事。

而据知情人透露,一般情况下,邓善红在情妇为其生下小孩后,他就对她们很少再过问。

另外,在这6个情妇中,据说邓善红出资为其中4个建造了房子,后来还有记者去邓善红这4个情妇的住房看过,都是两层两间,相比于邓善红的妻子陈某居住的房子要好得多。

可即便如此,就在邓善红因贪污受贿被捕时,妻子陈某得知后,她还说自己根本不相信丈夫在外面有女人。

陈某表示邓善红一般时候都是在家过夜,如果晚回家,他还会告知陈某,说要忙工作,故而在听闻关于邓善红的丑闻是,她不相信邓善红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当然这背后不知道是邓善红保密工作做得好,还是因为其他原因,陈某视而不见,也无从得知。

然而,邓善红引起的系列惊叹的事情,还不止于此。

邓善红被捕后,他给临高县市政局留下了一个烂摊子。

邓善红在担任市政局局长期间,伙同他人以单位的名义借钱,涉案五起,资金高达37万元之多。

邓善红被查后,这些债主纷纷找到市政局要款,将市政局搞得乌烟瘴气。事后收不到不少起诉。

把新接任的局长王某搞得筋疲力尽,疲于应对。

而其中一起起诉,就是邓善红妻子陈某,也就是前面说的市政局欠下“临高妹”大排档的那12.5万欠款。

让人感到惊讶的是,市政局最后在这起起诉案中败得一败涂地,临高县法院审理认为,该县市政局所欠12.5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判令被告支付12.5万元给陈某。

尽管该局局长,表示不服判决,并上诉至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

但实际上,该局早已因为官司时间,不堪重负,到最后都拿不出钱来交上诉费了,也只好作罢了,后来几起起诉案开庭时,该局干脆就派人出庭了。

2004年11月15日,临高县法院开庭审理邓善红一案,庭审时,对于法庭指控的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非正常手段共同侵吞国库资金的事情,邓善红供认不讳。

最终于2005年2月20日,邓善红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至此,邓善红一案落下帷幕。

回顾邓善红一案,事实上,早在之前,邓善红包养情妇,并生儿育女的事情,就在当地就已不是什么秘密。

如此道德败坏,为何邓善红仍旧官运亨通?却也给我们很多反思。

首先就如市政局一位负责人所说的,邓善红作为单位的第一把手,当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他开始独断专行,手下要是有异议,就给他穿“小鞋”,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

自此,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单位里的其他领导也成了摆设。

就比如邓善红借款问题,他就是独自做主以单位名义借款,且这些款项都未进入单位账户,然而对于此事,其他领导无一知情,更不用说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了。

另外,关于邓善红包养情妇之事,早在1995年就在当地传开,但这么多年,相关执法部门却毫无作为,对于邓善红的行为放任自流。

据悉,邓善红在任职期间也曾遭遇过举报,但一直稳如泰山。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在庭审时,邓善红自己道出了缘由。

他说曾将自己所得的赃款的28.25万元全送给了有关人员。

即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县财政局原局长王学举、还有其他的领导。

也正因如此,邓善红这些年虽然在当地臭名昭著,但官运亨通。

邓善红此人就是如此,他带头吃喝赖账,借单位用餐敛财,表面上是受长年官员吃喝风的“污染”,根本原因是其贪欲膨胀,最终借吃喝拉关系、谋官谋利。

故而,杜绝公款吃喝及遏制公款吃喝背后的贪占敛财等犯罪行为不可长。试想一下,如果公费招待制度得以完善,在现实中,几个人能自掏腰包,请人吃喝呢?

看来,只有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行使真正的管理权,才能彻底刹住公款吃喝风。

相信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彻底改革现今的公费招待制度,终将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事实上存在的集体财产产权虚设、国有财产产权虚设的不正常现象。

不知道大家看完邓善红的案件后,有何感想,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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