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虽然是特殊时期的特定产物,长远来看不会完全取消,短期的演变趋势可能会减少,但是会适度保留,劳务派遣人员也会取代大部分,长远的结果可能是演变会政府雇员。
一、公益岗的有关概念。公益岗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这些岗位通常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主要安置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人员,以及毕业暂未找到合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等。
1.管理岗位: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员、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
2.服务岗位:包括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报刊亭、电话亭、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等。
3.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
二、劳务派遣工、政府雇员有关概念。目前,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中,除了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以外,大体上还存在两类人群,一种是劳务派遣人员,一种是政府雇员。
两者的共同属性都是编外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编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企业人员一样按照劳动法管理。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人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属于用工单位。
从法律角度讲,劳务派遣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直接关系,其工资结算、社保缴纳、工伤等费用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和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关系。
和劳务派遣人员不同,政府雇员则是和机关事业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本身既是用人单位,也是用工单位,和雇员构成了直接的劳动关系。因此,政府雇员的工资、社保、工伤等都由机关事业单位直接承担。
两者的工资待遇上也是有差别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会比较低一些,劳务派遣公司本身也要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为个人交完社保以后基本相当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而政府雇员因为直接和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少了“中间商”,工资待遇上会略高一些,当然和在职在编人员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
三、公益岗的发展趋势。公益岗最开始设置的初衷,主要是安置部分有工作能力的下岗职工,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上,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随着政策、制度、人员的变化,逐渐成为解决困难就业的一种途径。
但是,公益岗的产生本身就是特殊时期的特定产物,随着国家制度的完善,以及人力市场的发展,相信还是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
小吏觉得,公益岗下一步不会完全被劳务派遣人员取代,还是会作为政府解决就业的一种应急途径,长远发展的话就会变成政府雇员。
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劳务派遣工也是一种特殊化的产物,它规避了机关事业单位用工风险,权责严重不对等,也成了劳务派遣人员严重吐槽,极力呼吁改变现状的事实。
而且关键是,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一旦个人出现工伤,用工单位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员工只能跟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发生纠缠,对个人来说极不对等。
同时,劳务派遣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用工单位用人成本太低,让劳务派遣人员颇有微词,长远来看不是好事。